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决定往往伴随着牺牲。
胡姆巴巴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不可以!如果说一个国家连自己的王妃都保护不了,如果身为王的我连你都……连你都……”他突然发现自己说不下去了,就连当初自己流亡乌尔的时候,他都没有过这样的无力感,他痛恨着,痛恨自己也痛恨吉尔伽美什,为何你要与我们生于同一个时代,如果不是你……
“就因为你是王!所以才不能被情绪所控制!孤要交给你,托付给你的是埃兰的盛世!胡姆巴巴,将这盛世延续下去,将这国家延续下去,这是孤的愿望,这是孤给所有人的命令!不许忤逆!不许质疑!汝等当竭尽全力完成它!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的身影在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猛的增大,她拔出腰间的佩剑高举起来,战马人立起来,发出壮烈的嘶鸣,马蹄声如擂鼓,“全军待命!不得前进!”然后雷莎连人带马向一支箭一样冲向两军对垒的中间地带。
吉尔伽美什皱起了眉头,他同样向自己的军队下达:“没有命令不得开战”的命令,命令之后,一鞭子抽在马臀部上,战马嘶鸣一声,战车车轮碾压土地的声音和蕾莎的马蹄混杂在一起,就像是一曲战歌。
金铁相交,发出清脆的响声,雷莎的长剑剑刃上因为与吉尔伽美什手中的弯剑相撞而出现了一个细小的缺口,马匹尚未站稳,第二击已经如海啸般袭来,雷莎抬剑格挡,咬着牙忍着虎口处传来的疼痛,拔出另外一把佩剑向吉尔伽美什的面部削去,后者放开弯剑从马车上一跃而下。
“放下剑,做本王的妻子。”他站在那里,对着骑在马上雷莎这样说道。
“不可能。”在这当口说出这种话,雷莎差点哑然失笑,她望着他,坚定的摇了摇头。
“你是认真的吗?”黄金暴君望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那个他曾想与之分享长生不死的草药的女人,说道。
回答他的是马蹄击打地面如擂鼓般的声响,他突然笑了,笑的歇斯底里带着点疯狂的味道,“那么本王就成全你!”他的手上不再是普通的剑,而是那把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恐惧的,奇怪而超出了“剑”的概念的“乖离剑”。
交锋几乎是一瞬间就结束了,当那遮挡一切的风沙散去时,人们看到的是倒在一旁抽搐的战马,和拥抱着雷莎的吉尔伽美什,雷莎的手臂无力的垂下,鲜血在她脚下的土地中蔓延,乖离剑已经消失,他将手放在她的头发上,闭上眼睛,黄金面具已经从女人的脸上坠落在地面。
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然后整个人带着微笑向后倒去,没有倒向他的怀抱,而是用尽剩下的全部力气向远离他的方向倒去,他伸手将她拽住,拉进怀里。
放过埃兰……好吗?那个女人说出的最后一句话,居然是为她的国家求情,这是她对他的哀求。
为什么,为什么只有死了你才肯老老实实的呆在本王的身边,为什么到死你所想的也不是本王,可恨啊,可恨的女人,为什么宁可死也不愿意属于本王。
胡姆巴巴咬着牙,指甲已经将掌心嫩肉戳破,流出殷红的鲜血,他看向那个拥抱着雷莎的身影,仿佛是错觉一般,他觉得自己看到的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两具。他看着那个男人将他的王妃……不,将埃兰的女王打横抱起来。
“女王!”哈尔巴惊呼出了声,纵马也想跟上去,却被胡姆巴巴拦住,“退后。”他命令道。
“王!让我出战吧!让我出战吧!”哈尔巴的眼泪一串串的落下,打在皮质的战甲上,她用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声音哀求着胡姆巴巴,“让我出战吧!让我陪着女王吧!”同样在战场上的女卫们一起哭着握紧了自己腰间的佩剑。
“全都给我退下!”胡姆巴巴吼道,他的战马却向前垮了一步,整个埃兰的军队都红着眼为他们的女王哭泣,握紧了手中的武器,胡姆巴巴知道,他不能让军队在这个时候去和暴怒的吉尔伽美什硬碰硬,这是在以卵击石——后者完全会在盛怒的状况下,将整个埃兰军队为雷莎陪葬——这不是她想要的,胡姆巴巴这样告诉自己。
乌鲁克的军队蠢蠢欲动,但是埃兰的军队却没有因为王战死而动摇,他们巍然不动,坚定的站在守卫自己国家的前线上,我们遵守着王的命令,但是不代表我们会逃跑,你们若是进攻,我们也不会溃退。
他们咬着牙,狠狠的看着吉尔伽美什怀中的女王尸身——那是我们埃兰的女王,不能被他带走!不能!可是他们却没有动——女王命令他们不许动。
吉尔伽美什将雷莎的尸体带回了乌鲁克,就当他即将将她葬入王陵的时候,他发现她的尸体不见了,就在他的面前,化作一点点金色的光芒消失殆尽——可恨的女人啊,连尸体都不愿意属于我吗?
金发红眸的暴君颓然的坐在他的王座上,手中时依旧芬芳新鲜的长生不死的草药,他却没有吃它的欲望了,一条蛇游走到他脚下,吐着信子抬起头看着他,吉尔伽美什突然笑了,“怎么?想吃?”
蛇仿佛能够听懂他的话,吐了吐信子,吉尔伽美什顺手将草药扔给它,蛇窜起,叼住草药,像是谢恩般的点了点头,游走了。
吉尔伽美什靠在他的王座上,低声笑了出来,笑着笑着,他继恩奇都死后第一次哭出了声,蠢女人,可恨的蠢女人……
就如同史诗所传唱的那样,他找到了长生不死的草药,然后又失去了它,没有几年,这位至高无上的君王,便带着遗憾,郁郁而终了。
他被葬入王陵,他的一生被人传唱,被人刻在竖琴上,被人画在壁画上,他的故事写在泥板上,流淌在诗人的吟唱里,幼发拉底河的波涛里。
在他死后不久,他的儿子乌尔奴伽尔将乌鲁克第一王朝推向了另一个鼎盛,但是这份鼎盛没有支持多久,在一百多年后,乌鲁克第一王朝覆灭,他的故事继续被替代了乌鲁克第一王朝的乌尔第一王朝传唱。
一直一直传唱,直到曾经分别汇入波斯湾的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都汇在了一起,他的故事依旧被人们津津乐道。
所有人都知道,吉尔伽美什是因为失去了永生的机会而郁郁而终,仅此而已。
没有人知道,直到他死去之前,他终于知道了他梦中那朵美丽的红色花朵究竟叫什么名字——后来的人管这种美丽高贵的花朵,叫做“玫瑰”。
埃兰迁都苏萨,在胡姆班哈普阿一世的手中,它绽放出比在雷莎手中更加耀眼的盛世光芒,先后统一了周边不少国家,它一直存在了很多年,直到公元前六世纪亚述人将它的国都攻破,而此时,乌鲁克的早已连城墙都残破了。
埃兰的百姓这样传唱着:埃兰的盛世起始于伊修塔尔大帝,她是上天赐予埃兰的王者,她并没有死去,而是被上天召回了。
总有一天,她会再回到埃兰,将她的王国带向一个新的盛世。
至于她究竟有没有真的回来,谁知道呢?
作者有话要说:
雷莎人设,谢谢人设大脸盟的梧桐姑娘!
☆、第二十七章
风吹过广袤的草地,羊群在那里吃着草,肥肥壮壮的绵羊是领主的财产,牧羊人吹着笛子看着那群肥羊,在离羊群和牧羊人不远的地方有一颗大树,和煦的春风吹着树叶沙沙作响,和吹动草地的声音混在一起,恰似一曲动人的田园牧歌。
树下有人靠在树干上睡觉,带着一顶乡下人带的宽沿帽,弓和箭袋随意的放在身边,佩剑则被抱在怀里充当抱枕,当然这硬邦邦的抱枕显然不是很舒服,所以身材矮小的少年没多久就放弃了抱着剑靠在树干上浅眠的姿势,转而整个人大手大脚的摊在草地上。
羊时不时的发出咩咩的叫声,树叶和草地的沙沙声,要说唯一不和谐的……大概就是少年睡到极其舒服的时候,发出的那一两声呼呼声和磨牙声,忽而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哒哒哒得很是恼人,少年咕哝了一声,刚想转身捂住耳朵继续睡,突然脸上一凉,嘴巴里面蔓延开一股极其苦涩恶心的味道,“啊呸!”他猛地跳起来,“呸呸呸!”他连吐了好几口口水,然后抹了一把脸,泥水混杂着一股难闻的怪味溅了他一脸,少年瞬间对这个不讲卫生的恶劣世界绝望了,“我靠!那个混蛋这么不讲卫生啊!”这种就像是下雨天穿着最喜欢的衣服走在大街上,结果被旁边飞驰而过的超速车辆给溅了一身泥水一样的感觉让少年的额头崩起一个十字路口,当然,当他看过去的时候,也只能看见飞奔而去的马屁股和马上人的背影,后来回想起来他记得最牢固的居然是那人背上那杆黄得很骚包的短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