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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同你说过你应当这样。我不理睬你一味要走的疯话。你的意思是你得成为我的一部份。至于新的生活,那很好,但你得成为我的妻子。我没有结过婚。你得成为罗切斯特太太——应当名实相符。只要你我还活着,我只会守着你。你得到我在法国南部拥有的一个地方,地中海沿岸一座墙壁雪白的别墅。在那里有人守护着你,你准会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决不必担心我会引诱你上当一—让你成为我的情妇。你为什么摇头?简,你得通情达理,要不然我真的会再发狂的。”
他的嗓子和手都颤抖着,他大大的鼻孔扇动着,他的眼睛冒着火光,但我依然敢说——
“先生,你的妻子还活着,这是早上你自己承认的事实。要是按你的希望同你一起生活,我岂不成了你的情妇。别的说法都是诡辩一—是欺骗。”
“简,我不是一个脾气温和的人——你忘了这点。我忍不了很久。我并不冷静,也不是一个不动感情的人,可怜可怜我和你自己吧,把你的手指按在我脉搏上,感觉一下它怎样跳动吧,而且当心——”
他露出手腕,伸向我。他的脸颊和嘴唇因为失血而变得苍白。我左右为难,十分苦恼。用他所厌恶的拒绝把他煽动起来吧,那是残酷的;要让步呢,又不可能。我做了一件走投无路的人出于本能会做的事——求助于高于凡人的神明。“上帝帮助我!”这句话从我嘴里脱口而出。
“我真傻:”罗切斯特先生突然说。“我老是告诉她我没有结过婚,却没有解释为什么。我忘了她一点也不知道那个女人的性格,不知道我同她地狱一般结合的背景。呵,我可以肯定,一旦简知道了我所知道的一切,她准会同意我的看法。把你的手放在我的手里,简妮特——这样我有接触和目光为依据,证明你在我旁边——我会用寥寥几句话,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你能听我吗?”
“是的,先生。听你几小时都行。”
“我只要求几分钟。简,你是否听到过,或者知道我在家里不是老大,我还有一个年龄比我大的哥哥?”
“我记得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次告诉过我。”
“你听说过我的父亲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吗?”
“我大致了解一些。”
“好吧,简,出于贪婪,我父亲决心把他的财产合在一起,而不能容忍把它分割,留给我相当一部分。他决定一切都归我哥哥罗兰,然而也不忍心我这个儿子成为穷光蛋,还得通过一桩富有的婚事解决我的生计。不久之后他替我找了个伴侣。他有一个叫梅森先生的老相识,是西印度的种植园主和商人。他作了调查,肯定梅森先生家业很大。他发现梅森先生有一双儿女,还知道他能够,也愿意给他的女儿三万英镑的财产,那已经足够了。我一离开大学就被送往牙买加,跟一个已经替我求了爱的新娘成婚。我的父亲只字不提她的钱,却告诉我在西班牙城梅森小姐有倾城之貌,这倒不假。她是个美人,有布兰奇。英格拉姆的派头,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雍容华贵。她家里也希望把我弄到手,因为我身世不错,和她一样。他们把她带到聚会上给我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我难得单独见她,也很少同她私下交谈。她恭维我,还故意卖弄姿色和才艺来讨好我。她圈子里的男人似乎都被她所倾倒,同时也羡慕我,我被弄得眼花缭乱,激动不已。我的感官被刺激起来了,由于幼稚无知,没有经验,以为自己爱上了她。社交场中的愚蠢角逐、年青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使人什么糊里糊涂的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激怒我;她来勾引我。于是我还几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婚事就定了。呵一—一想起这种行为我便失去了自尊!一—我被内心一种自我鄙视的痛苦所压倒,我从来没有爱过她,敬重过她,甚至也不了解她。她天性中有没有一种美德我都没有把握。在她的内心或举止中,我既没有看到谦逊和仁慈,也没有看到坦诚和高雅。而我娶了她—一我是多么粗俗,多么没有骨气!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大傻瓜!要是我没有那么大的过失,也许我早就——不过还是让我记住我在同谁说话。
“新娘的母亲我从来没有见过,我以为她死了。但蜜月一过,我便发现自己搞错了。她不过是疯了,被关在疯人院里。我妻子还有个弟弟,是个不会说话的白痴。你所见到的大弟(尽管我讨厌他的亲人,却并不恨他,因为在他软弱的灵魂中,还有许多爱心,表现在他对可怜的姐姐一直很关心,以及对我一度显出狗一般的依恋)有一天很可能也会落到这个地步。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对这些情况都知道,但他们只想到三万英镑,并且狼狈为奸坑害我。
“这都是些丑恶的发现,但是,除了隐瞒实情的欺诈行为,我不应当把这些都怪罪于我的妻子。尽管我发现她的个性与我格格不入,她的趣味使我感到厌恶,她的气质平庸、低下、狭隘,完全不可能向更高处引导,向更广处发展;我发现无法同她舒舒畅畅地度过一个晚上,甚至一个小时。我们之间没有真诚的对话,因为—谈任何话题,马上会得到她既粗俗又陈腐,即怪僻又愚蠢的呼应——我发觉自己决不会有一个清静安定的家,因为没有一个仆人能忍受她不断发作暴烈无理的脾性,能忍受她荒唐、矛盾和苛刻的命令所带来的烦恼一—即使那样,我也克制住了。我避免责备,减少规劝,悄悄地吞下了自己的悔恨和厌恶。我抑制住了自己的反感。
“简,我不想用讨厌的细节来打扰你了,我要说的话可以用几句激烈的话来表达。我跟那个女人在楼上住了四年,在那之前她折磨得我够呛。她的性格成熟了,并可怕地急剧发展;她的劣迹层出不穷,而且那么严重,只有使用残暴的手段才能加以制止,而我又不忍心,她的智力那么弱一—而她的冲动又何等之强呵!那些冲动给我造成了多么可怕的灾祸!伯莎。梅森——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的真正的女儿——把我拉进了堕落骇人的痛苦深渊。一个男人同一个既放纵又鄙俗的妻子结合,这必定是在劫难逃的。
“在这期间我的哥哥死了,四年之后我父亲相继去世。从此我够富有的了——同时又穷得可怕。我所见过的最粗俗、最肮脏、最下贱的属性同我联系在一起,被法律和社会称作我的一部分。而我开法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加以摆脱,因为这时医生们发觉我的妻子疯了——她的放肆已经使发疯的种子早熟一—简,你不喜欢我的叙述,你看上去几乎很厌恶一—其余的话是不是改日再谈?”
“不,先生,现在就讲完它。我怜悯你一—我真诚地怜悯你。”
“怜悯,这个词出自某些人之口时,简,是讨厌而带有污辱性的,完全有理由把它奉还给说出来的人。不过那是内心自私无情的人的怜悯,这是听到灾祸以后所产生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痛苦,混杂着对受害者的盲目鄙视。但这不是你的怜悯,简,此刻你满脸透出的不是这种感情。——此刻你眼睛里洋溢着的——你内心搏动着的——使你的手颤抖的是另一种感情。我的宝贝,你的怜悯是爱的痛苦母亲,它的痛苦是神圣的热恋出世时的阵痛。我接受了,简!让那女儿自由地降生吧——我的怀抱已等待着接纳她了。”
“好,先生,说下去,你发现她疯了以后怎么办呢?”
“简——我到了绝望的边缘,能把我和深渊隔开的就只剩自尊了。在世人的眼里,无疑我已是名誉扫地,但我决心在自己眼里保持清白——我终于拒绝接受她的罪孽的感染,挣脱了同她神经缺陷的联系。但社会依然把我的名字,我本人和她捆在一起,我仍旧天天看到她,听到她。她呼吸的一部分(呸!)混杂在我呼吸的空气中。此外,我还记得我曾是她的丈夫一一对我来说这种联想过去和现在都有说不出的憎恶。而且我知道,只要她还活着,我就永远不能成为另一个更好的妻子的丈夫。尽管她比我大五岁(她的家庭和她的父亲甚至在她年龄细节上也骗了我),她很可能跟我活得一样长,因为她虽然头脑衰弱,但体魄强健。于是在二十六岁的年纪上,我便全然无望了。
“一天夜里我被她的叫喊惊醒了(自从医生宣布她疯了以后,她当然是被关起来了)一一那是西印度群岛火燎似的夜晚,这种天气常常是飓风到来的前奏。我难以入睡,便爬起来开了窗。空气像含硫的蒸气—一到处都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