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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住的房子不远还有一座房子。我们一走进去,我就看见三只我上岸后最先看到的那种叫人厌恶的畜生。它们正在那里享用树根和兽肉,我后来才发现那是驴肉和狗肉,有时也吃病死或偶然致死的母牛肉。它们的脖子上都系着结实的枝条,另一头拴在一根横木上。它们用两只前爪抱住食物,再用牙齿撕下来吃。
马主人吩咐它的一名仆人(一匹栗色小马)将最大的一头解下来牵到院子里。
我和那野兽被紧挨着排到一起后,主仆二马就开始仔细地比较起我们的面貌来,随后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野胡”,“野胡”。当我看到这只可恶的言生竟完完全全是个人的样子时,恐惧得简直无法形容。它的脸又扁又宽,塌鼻子,厚嘴唇,大嘴巴,但与人的这些差别在所有野蛮民族的人身上都是很常见的,因为野蛮人总让他们的小孩子趴在地上,或者把他们背在背上,孩子的脸贴着母亲的肩膀擦来擦去,面部轮廊也就变了形。“野胡”的前爪除了指甲长,手掌粗糙,颜色棕黄,手背长毛之外,和我的手没有什么区别。我们的脚也有同样的相似之处,差别也同手的一样;这我心里非常明白,然而马不知道,因为我的脚上穿着鞋和袜子。身上其他各处也都相同,只是它多毛,颜色也不一样,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讲到。
这两匹马感到疑惑不解的问题,大概是看到我身体的其他部分和“野胡”的大不相同,这都是我衣服的功劳;对于衣服它们是毫无概念的。那匹栗色小马用它的蹄子和蹄(骨交)夹了一段树根给我(它们拿东西的方法我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再来细说)。我用手接了过来,闻了闻,重又十分礼貌地还给了它。它又从“野胡”住所里拿来一块驴肉,可是气味极其熏人,东西我都不吃,它于是就把这驴肉扔给了“野胡”,结果一下就给它们狼吞虎咽地吞吃了。之后它又给了我一小捆干草和一马球节'注'燕麦,可我都是摇摇头,表示这两样令我恶心得想呕吐,赶紧把头侧向了一边。说真的,我现在倒真提心起来了,要是我遇不上什么同类的人,我是一定会被饿死的。至于那些龌龊的“野胡”,虽然那时没有人比我更热爱人类了,我也无论如何不能承认它们就是我的同类,我还从未见到过这么可憎厌的生物,我住在这个国家的那段时间里,也是越接近它们就越觉得它们可恶。这一点,那马主人从我的举止上也已经看出来了,于是它就吩咐把“野胡”带回窝里去。接着它就将前蹄放到嘴上,动作看上去非常从容自然,却令我大为惊讶。它又作了别的一些姿势,意思是问我要吃什么。可是我无法作出让它明白我意思的回答,而即使它明白了,我也看不出能想到什么办法为自己弄到食物。正当我们处在这种境况下时,我看到旁边走过一条母牛,我因此就指了指它,表示想上前去喝母牛的奶。这一下倒是起了作用。它把我领回家来,吩咐一匹做仆人的母马打开一间房间,里面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存放着大量用陶盆和木盆装着的牛奶。母马给了我满满一大碗,我十分痛快地喝了下去,顿时就觉得精神大振。
大约中午时分,我看到四只“野胡”拉着像雪撬一样的一种车子朝房子这边走来。车上是一匹老马,看上去像是有些身份的;它下车时后蹄先着地,因为它的左前蹄不小心受了伤。老马是来我的马主人家里赴宴的,马主人十分客气地接待了它。
它们在最好的一间屋里用餐,第二道菜是牛奶熬燕麦,老马吃热的,其余马都吃冷的。它们的食槽在房间的中央摆成一个圆圈,分隔成若干格,它们就围着食槽在草堆上坐成一圈。食槽圈的中间是一个大草料架,上有许多尖角,分别对准食槽的每一个格子,这样每一匹公马和母马都能规规矩矩、秩序井然地吃自己那一份干草和牛奶燕麦糊。小马驹似乎行动很讲规矩,马主人夫妇对它们客人的态度则极为畅快而殷勤。灰色马让我在它的身边站着,它就和它的朋友谈了许多关于我的话,因为我发现客人不时地朝我看,而且又一再地说到“野胡”这个词儿。
我那时恰好戴着一副手套,那匹灰色马主人见了非常不解;它看我把我的前蹄子弄成这样,不觉露出种种惊奇的神色。它用蹄子在我的手套上碰了三四下,意思好像是要我把我的前蹄子恢复原样。我立即照办,将手套脱下来放进了口袋。
这一举动引起了它们更多的谈论。我看出大家对我这么做都感到很满意,不久我也看出了这一举动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它们让我说出我明白的那几个词。它们在吃饭时,马主人又把燕麦。牛奶、火、水等东西的名称教给了我;由于我从小就有很好的学习语言的本领,所以跟着它很容易就念了出来。
饭吃完以后,马主人把我拉到一边,又做姿势又说话让我明白,我没有东西吃它很担心。燕麦在它们的话里叫“赫伦”,我把这个词儿念了三四遍,因为虽然我起先拒绝吃这东西,可是再一想,我觉得我可以设法把它做成一种面包,到时和牛奶一起吃下去,或者就可以让上我活命了,以后再设法逃往别的国家,一直等找到我的同类。马主人立即吩咐一匹白母马仆人用一种木盘子给我送来了大量燕麦。我就尽量拿它们放在火上烤,接着把麦壳搓下来,再设法吹去麦皮。我把它们放在两块石头中间磨碎,接着加上水,做成了一种糊或者饼一样的东西,再拿到火上烤熟,和着牛奶趁热吃了下去。其实这东西在欧洲许多地方也是一种相当普通的食品,可是我刚开始吃觉得非常没有味道,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我这一生常常要落到吃粗饭的地步,可人的天性是很容易满足的,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从经验中得到证明。另外我还不得不说一下,我在这座岛上居留期间,连一个小时的病都没有生过。当然我有时也设法用“野胡”的毛发编织罗网来提一只兔子或鸟儿什么的;也常常去采集一些卫生的野菜,煮熟了和着面包一起吃,或者就当生菜吃;间或我也做点奶油当稀罕物,而且把做奶油剩下来的乳清也都喝了。开头我吃不到盐简直不知该怎么办,可是习惯成自然,不久以后,没有它也无所谓了。我相信,我们老是要吃盐其实是一种奢侈的结果,因为把盐放到饮料中起初是用来刺激胃口的,所以除了在长途的航海中,或者在远离大市场的地方贮存肉食需要用盐以外,食盐是没有必要的。
我们发现,除了人,没有一种动物喜欢吃盐。至于我自己,离开这个国家之后,一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吃得下有咸味的食物。
关于我的饮食问题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其他的旅行家在他们的书中也都大谈这个题目,好像读者个个都很关心我们这些人是吃得好还是坏。不过这件事还是有必要提一下的,否则我在这样一个国家和这样一群居民一起生活了三年,世人哪会相信!
到了傍晚的时候,马主人吩咐给我准备一个住处。住处离马住的房子有六码远,跟“野胡”的窝是分开的。我弄了一些干草,身上盖着自己的衣服,睡得倒也很香。
但不久以后我就住得更好了,我还要详细地叙述我以后的生活方式,读者到时会知道的。
第三章
作者得到“慧骃”主人的帮助和教导,认真学习它们的语言——关于这种语言的说明——几位。“慧骃”贵族出于好奇前来看望作者——他向主人简单报告他的航海经过。
我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我的主人(我以后就一直这么叫它)和它的子女们以及家中的仆人们都愿意教我。一头畜生竟有理性动物的各种表现,它们认为这实在是一种奇迹。每样东西我都是用手指着问它们叫什么名称,我一个人的时候就把这些名称记到自己的日记本里,发音不准确时,我就请家里的马多发几遍帮我纠正过来。这方面,有位当仆人的栗色小马随时都愿意为我效劳。
它们说话主要是用鼻音和喉音,就我所知道的欧洲语言来说,它们的语言和高地荷兰语或者德语相似,不过要文雅得多,含义也非常丰富。查尔斯五世'注'就发表过这样的见解:他要是同他的马说话,一定会用高地荷兰语。
我的主人异常好奇,而且很有耐心,它闲的时候就多花上几个小时来教我。它坚信(这是它后来告诉我的)我是一只“野胡”,可是我可教、有礼貌、干净,这样一些与“野胡”那样的动物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