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流亡人员,又因为两个帝国都有互派贵族及富家子弟到对方国家留学以增长见识,了解异域风土人情的风尚,所以名门望族和住在沿海地区的商人、海员,几乎没有人不会说两国话的。这一点我在几个星期后去朝见不来夫斯库皇帝时就发现了。由于我的敌人们不怀好意,当时我正身处种种不幸之中,但这次朝见还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乐事;这件事,我以后还要在适当的地方加以叙述。
读者也许还记得,在签订使我恢复自由的那些条款时,有几条我很不喜欢,因为它们使我看起来很像个奴隶;要不是当时万不得已,我是决不会屈从的。但现在我是帝国最高头衔的“那达克”了,再履行这样的义务未免有失身份;说句公平话,皇帝后来也没有提起要我做那些事。不过,时隔不久我就得到了一次为皇帝陛下效劳的机会,至少我当时认为我是立了一大功。一天半夜,突然有几百人在我门口呼喊把我惊醒了,由于突然被惊醒,我心里有些恐惧。我听到有人不停地喊“布尔格兰姆”有几位朝廷大臣从人群中挤了过来,恳请我立刻赶到宫中去。原来是一位女侍官不小心,看传奇小说时睡着了,以致皇后的寝宫失火。我赶忙爬了起来,这时已有命令让众人给我让开道路,又因为这是一个月明之夜,所以我一路小心赶到宫中,一个人也没有踏伤。我看他们已在寝宫周围把梯子和水桶之物都准备好了,只是水源离这儿还有一段距离。这些木桶只有大针箍那么大小,可怜的人们以最快的速度把一桶接一桶的水递给我,但火势太猛,无济于事。本来我可以用我的上衣很容易地将火扑灭,不幸的是匆忙之中只穿一件皮背心就跑出来了。事情很惨,看来已毫无希望。要不是忽然我想出了一条妙计(这种时候并不多),这么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是肯定要烧成平地了。前一天晚上我喝了大量的一种名叫“格力姆格瑞姆”
的美酒(不来夫斯库人管它叫“福禄奈克”,但比我们的酒更好一点),这酒有很好的利尿作用。也很凑巧,我一次小便都还没有解过呢。我靠火焰很近,又在忙着将火扑灭,身上一吸热,酒就开始发生作用而变成尿了。我狠狠地撒了一泡,撒的也正是地方,结果三分钟火就整个儿被浇灭了,花了多少年心血建成的其他皇家建筑也终于免遭毁灭,被救了下来。
天已亮了,我没等皇帝向我道谢就回到了自己的家,因为虽说我立了一大奇功,但说不准皇帝对我这种立功的方式很反感。根据这个国家的基本法令,任何人不管其地位如何,如果在皇宫区内小便,一律处死。不过皇帝给我的一则通知又使我稍稍感到了一些宽慰,他说他会向司法部下令赦我无罪的,只是我没能拿到赦免证书。
有人私下里告诉我,皇后对我的所作所为极其痛恨,她已远远地搬到皇宫的另一边去了。她坚决不让修复那被毁的寝宫,她再也不会去住了,在几个心腹面前,她发誓一定要报复我。
第六章
本章介绍一下利立浦特的居民情况,它包括学术、法律、风情,怎样教育儿童和作者在该国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为一贵妇人辩护。
尽管我打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来描述这个帝国的一切,但同时倒也乐意先介绍一点大概的情况来满足读者们的好奇心。由于当地人一般身高不超过六英寸,所以其他的动物、植物都有与之相称的严格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绵羊大约一英寸半,鹅大概就只有麻雀那么大,依次往下推,一直到最小的种类,我是很难看见的。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他们眼前那一切特殊的东西,他们能看得非常清楚,只是看不太远。我饶有兴致地看到一位厨师在一只不及普通苍蝇大小的百灵鸟身上扌寻毛,也曾看到一位年轻姑娘拿着根细得看不见的丝线在穿一枚小得看不见的针。这些都说明他们对近处的物体有着十分敏锐的视力。在他们那里最高的树木大约有七英尺,我指的是皇家大公园里的那几棵,我举起攒着的拳头刚好够得着树顶。其他蔬菜之类同样也有一定的比例,那些就留给读者自己去想像吧。
他们的学术已经十分发达,不知历经了多少代。这些就不用我说了。不过他们写字的方法很特别,既不像欧洲人那样从左到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样从右到左,不像中国人那样自上而下,也不像卡斯卡吉人那样自下而上。而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和英国的太太小姐们一个样子。
他们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因为他们持这么一种意见,就是: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死人全都要复活,那时的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个儿;按照这样的埋法,死人到复活的时候,就该是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了。当然,他们中有见识的人也都承认这种说法荒诞不经,但为了沿袭世俗的习惯,这种做法仍在延用。
这个帝国有些法律和风俗非常奇特,要不是它们与我亲爱的祖国的法律和风俗完全相反的话,我真想替他们说几句辩解的话。但愿我们也能实行就好。首先我要提到的是关于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在此均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被告能在开庭审叛时表明自己清白无罪,则原告将被立即处死,落个可耻的下场;同时无辜者还可以从原告的财产或土地中获得四项赔偿,这四项赔偿包括损失的时间,经历的危险,监禁的痛苦,以及全部的辩护费用。假如原告的财产不够赔偿的费用,则多半由皇家负担。皇帝还要公开对被告有所恩赐,同时颁发通告,向全城宣布被告无罪。
他们把欺诈看作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因此欺诈的人没有不被处死的。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要小心谨慎,提高警惕,再加上有点一般的常识,自己的东西就不会被偷掉,可是对于老奸巨滑的人来说,诚实的人是防不胜防的。既然人们需要不断地买卖,信用交易,如果我们允许和纵容欺诈行为,或者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制裁,那么诚实的生意人就永远吃亏,流氓无赖反倒获利非浅。我记得有一次,我曾在国王面前替一个拐骗了主人一大笔钱的罪犯说情,那人奉主人之命去收款,随后竟携款潜逃。我对皇帝说,这只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希望能减轻对他的量刑。皇帝觉得我荒谬到了极点,竟会将最能加重其罪行的理由提出来替他辩护。说真的,我当时无言以对,只好泛泛地回答说,也许是各国有各国不同的习俗吧。必须承认,我那时确实羞愧难当。
虽然我们把赏与罚认为是一切政府动作的两个枢纽,但除了在利立浦特之外,我还没见过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真正实行这一原则。不论是谁,只要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内一直严守国家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根据其地位及生活状况的不同,从专用的基金中,领取相应的一笔款子,同时还可以获得“斯尼尔普尔”或“守法者”的称号,不过这种称号不能传给后代。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只有刑罚没有奖赏,他们认为这是我们政策上的一大缺点。也正式如此,他们的裁判厅里的正义女神像塑有六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左右还各有一只,表示正义女神谨慎周全。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开着,左手持一柄宝剑,剑插在鞘中,这表示她喜欢奖赏而不是责罚。
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更注重优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他们认为,既然人类必须要有政府管理事务,那么人类的一般才能就可以胜任各种职务;上天从来就没有想到要把公共事务的管理弄得非常神秘,好像只有极少数杰出的天才才搞得懂,而这样的天才一个时代也难得有那么三个。相反,他们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真诚、正义、节制等美德,大家只要实践这些美德,加上经验和为善之心,就都能为国服务,不过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罢了。但是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德行,那么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没有用的,任何事务都决不能交给那些有才无德的危险分子去办。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如果由于无知而犯错,至少也不会像那些存心腐败的人那样给社会利益造成致命的后果。这些人本事不小,能够加倍地营私舞弊,同时还能掩饰自己的腐败行径。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同样不能为公众服务。利立浦特人认为,既然国王们宣称自己是上帝的代表,他所任用的人竟不承认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