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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梦我喜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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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一样,安叙已经决定不再关心真实和梦境的差别,把这个世界当真的,好好在亚默南生活下去了。损失不再仅仅是“哎呀我好不容易收集的角色死了”,死去的是活生生的人,安叙在这里的同理心复苏了。

  “我跟你一点都不一样。”她一字一顿地说,“我有重视的人,我有同伴,我才不会去毁灭世界。”

  “这就是我们的分歧点。”诺亚面色不变道。

  “哈!刚刚说过我们一样,现在又说分歧点?改口倒挺快。”安叙嘲笑道。

  “我们非常相似,不代表我们没有分歧,我所知道的两任神就完全不同。”诺亚平和地说,“我刚刚所说的就是第一任神,祂出现在旧圣经和光明圣经当中,杀了万万人,却让活下来的人们无比爱戴崇拜。而眷顾我们的是祂的继任者,它无比仁慈温柔,因此,当了三百五十多年的原料。”

  亚默南是有“神”的。

  不过,神是什么呢?有人说祂强大得能在一念间创世灭世,有人说仁慈地听取祈祷,另一些故事里祂又显得斤斤计较,会为一点贡品的缺少大发雷霆。亚默南是有“神”的,然而正如每一个越来越夸张的传说故事,神灵并不像故事中一样无所不能,那个神性的……生物,大概只能被称作神灵故事的的原型。

  原型比传说合理也朴素得多。

  很久很久以前,一场流星雨撕开了天幕。之前的世界如何已经不可考,陨石雨的来源也不可知,是神灵的怒火、魔鬼的恶作剧还是两者陨落时产生的震荡呢,一种不属于人间的力量在世界上蔓延开来。

  人类的历史几乎断代,真相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似是而非的夸张传说。这世界上大概只有神眷者们可以回想那个时代,“起源”就像血缘记忆,在他们被陨石的力量洗礼后,分享了那个没有史料的过去。

  陨石雨落地,普通的动物在陨石碎片辐射出的力量影响下变异,拥有异能的动物,也就是异兽,让人类领地急速减少。人类也因此变异,但或许因为对陨石没有动物那么敏感,人类依然在异兽的攻击下苟延残喘,挣扎求生。

  有一只鸟儿,有幸被陨石碎片击中又没有死去,镶嵌在它左翅的陨石碎片让它慢慢变得强大,不过却没被完全消化。脱胎换骨的巨鸟继续遵循本能南北飞,陨石给予它永生不死的能力。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成长后,巨鸟渐渐变成了活体辐射源,飞到哪里,哪里就形成兽潮。

  (“你之前攻击过那只鸟,还差点成功把它左边翅膀里的陨石挖出来。”安叙说,“可惜被我打断了。顺带一提,多亏了你给它的旧伤,我才能解决掉它呢。”)

  (“那真是太好了。”诺亚依然笑容可掬,“比起将一只畜生留到最后,我自然更高兴看到一名可以交谈的对象。”)

  有一头绵羊,吞下了一块陨石残片,有幸没有爆体而亡。

  这并不算稀奇,那个年代的大地上其实有不少吞食了碎片的幸运动物,虽然它们也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和漫长的寿命,但它们并没有因为陨石生出灵智。巨鸟的智能并非陨石带来的直接影响,不如说是它活了这么长时间后好歹长了点脑子。在那个起源的年代,得到陨石碎片的动物,也只是特别强大的异兽而已。

  绵羊就是其中之一,它的不同之处大概在于,它相当弱。

  候鸟变化后依然会南北迁徙,它变成冰鸟和火鸟能力源于候鸟希望调节温度的渴望。肉食和杂食的动物变得加倍具有攻击性,它们进化出方便捕猎的异能。草食的野生动物跑得更快、藏得更好,它们进化出避免被捕猎的异能。然而这只绵羊却是彻彻底底的异数,它生于羊圈之中,属于用来薅羊毛的毛羊而非肉羊,生来没挨过饿,也没遇到过危险,勉强能称得上生存之道的东西,大概只有讨主人喜欢,好多得一瓢加餐吧。

  绵羊进化了,它不能飞天遁地,不能藏于丛林,速度不快,力量不强,没有半点攻击手段,身上的肉中却洋溢着美味的能量。这样不折不扣的大肥羊,理当在陨石雨的第二天被捕猎者吃掉,然而就是这种废物,活到了最后。

  它的能力就是讨人喜欢。

  确切的说,不止是讨“人”喜欢,它讨一切生物的喜欢。接近这只大绵羊的生物都会被影响情绪,乃至产生幻觉,将它当做最值得尊敬、最需要保护的东西。它要喝水,便有山羊成群带着它前往水源,气势汹汹的老虎扑过来吃掉了山羊,一进入范围就被影响,开始代替山羊带路。它要进食,整片森林的猴子、松鼠等等就会给它采摘最鲜嫩的草和最甜美的果子。它要过河,鳄鱼排着队给它当踏板。它要下山,棕熊驮着它爬下峭壁。

  没有半点能力的绵羊,一日日活了下来。它在弱肉强食的森林中心宽体胖,能力也随着存活时间的增加越来越强。强大的异兽在它身边徘徊不去,像蚂蚁拱卫蚁后。这些每天都被影响得更厉害的生物一切以它为先,渐渐失去了野性,变得擅长忍耐起来——要是将这些失去野兽本能特性的存在与失去人类本性的苦修士放在一起,他们会意外的相似。

  一切相安无事,直到某一天,一个改变人类和异兽命运的人出现了。

  那是个虔诚的传教士,他误打误撞出现在了绵羊栖息的地方。当他又累又饿地踏入了绵羊的区域,他在幻觉中看见了神。

  也是理所当然的吧,一位在人类的黑暗时代天天祈祷神灵救赎的教士,最想见的无疑是神。他欣喜若狂,拼命冲向了心中的神灵。

  绵羊的能力是讨人喜欢,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幻觉中的生物理当保护绵羊,绝对不会伤害它。拱卫着绵羊的异兽已经被同化得很厉害,如同它意志的延伸,只要接近绵羊的存在对它没有恶意,它们也不会攻击。

  理论上,绵羊应当相当安全。

  这头动物的智能绝对不会想到,会有一种生物,对心中最尊重的存在,会想吃祂的肉,喝祂的血。

  那个人在幻觉中看见了救苦救难的救世主,他的神对他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是我的血,为你们舍的。吃吧,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

  于是他就这么干了。

  未来的乌尔班一世怀着极其虔诚的心,毫无恶意地啃噬了绵羊的血肉,这血肉在他体内化作前所未有的强大异能。他靠着这异能活着离开了森林,将发现神灵的消息带回了他所在的人类避难所。信徒和投机者与乌尔班一世同行,他们一样被这能力迷惑,为觐见神灵涕泪纵横。这些人感动地分食了绵羊的血肉,成为了强大的异能者。

  “神”迷惑人心的能力只在一定范围内有效,一旦离开,人们又有了思考能力。绵羊对这些复杂的人类没产生对异兽一样强的影响,并非所有人都成为了狂信者。为了人类的未来,他们想出了对策。狂信徒被派遣去绵羊的领域,怀着虔诚善意的心,杀死围绕着绵羊的异兽,将尸体带出来。

  吃下这些异兽身体的人,许多爆裂而死,但也有不少的一部分活了下来。依靠这些崛起的异能者,经过多年的征战,被分割在各处的人类终于重新联合在一起,建成了亚默南。

  神身边的异兽已经被收割完毕,人们发现普通的异兽血肉并不能让他们生出异能。他们不清楚陨石的作用,只能把仅存的绵羊当成救命稻草。

  人想活下去的时候,神灵都可以放入食谱。

  “这么说,吃过神的人应该不少。”安叙说,“但你又说神眷者只有三人?”

  “乌尔班一世吃掉了神的两条腿,他可真是很饿。”诺亚讲着不好笑的笑话,“后来的人们发现吃过量会死,下口比较小心谨慎。而你我吃了神的骨粉,在活下来的人中,我们吃得最多。”

  “十年一次的大兽潮就是因为它?”

  “是的。”诺亚回答,“我们可怜的神被豢养在地下,每个十年才能透一口气,以防它太想出去。只可惜,今年来神灵已经把那颗陨石消化完了,力量完完全全融入了它的血肉,教廷就要压制不住它了。”

  “这倒是给你行了方便。”安叙撇了撇嘴,“把陨石转换成容易处理的血肉,真是让人占大便宜啊。”

  “的确如此,实在是很方便。”诺亚意味深长地看着安叙。

  “乌尔班一世真的死了吗?”安叙又问,“为什么他没像火鸟一样活到今天?”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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