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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之间,我萌生出一个念头——取消这次演习的计划,毕竟我不能把我的士兵分散在这定西林里遭受狼群的威胁,班师回南郑,再重新寻找演习地点;可是我又不甘心,定西林是考察这一千五百勇士作战能力的最佳地形,就因为四五十匹野狼便放弃真是太可惜了!
可是,不放弃的话,又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呢?
哈桑突然叫了起来,吓了我们一大跳:“将军,我想到办法了!”
所有人都惊喜地抬起头来,我急忙问道:“什么办法?”
哈桑急切地说道:“当年我跟我爹在这儿打猎为生,曾经无数次遭遇过狼群,每次我爹都叫我们退避三舍,不可招惹,我曾经问过他,什么动物能压制狼群,我爹告诉我——狼群最害怕的动物不是老虎,也不是狮子,而是一种产自西域雪原之中的大型犬——苍猊犬!”
我心中一动,没错,苍猊犬要是放到现实世界中可是极为名贵的犬种,尤以忠诚凶猛而著称,产于现在的西藏,骨架粗壮、体魄强健、吼声如雷、英勇善斗,古代有“一苍猊犬抵九狼”之说,藏地称之为“天狗”,而西方人则称其为“东方神犬”!
没错,这苍猊犬便是现在的藏獒!
但现在的关键是——我们到哪儿才能找到这该死的苍猊犬来对付恶狼?只要有一只苍猊犬带路指引,也足以让这些野狼死无葬身之地!
哈桑狡黠地一笑:“咱们想要找一只苍猊犬可是困难重重,这种犬在西川、汉中两地几乎是寻不见的,必须到西域藏地方能找到,所以想直接利用苍猊犬对付狼群是不可能的!”
我站起来,眯起眼睛盯住哈桑:“你小子有什么话就快说出来,在藏着掖着老子就对你不客气了!”哈桑见我有点要发火的迹象,急忙道:“好好!将军千万不要发火!方才说到苍猊犬,我突然想起来了,我五岁那年我爹曾经孤身离家半年之久,回来后神情激动,连称遇到了神人神犬,我娘问他,他说他到过定军山西南方向的一处山林之中遭遇了狼群袭击,眼见便要葬身狼口,忽然间一人一犬闻声赶来,那犬通体金色,体型大如幼虎,一声咆哮,狼群皆四下奔逃,那犬扑击上去,连连嗑死三只恶狼,那人也挥叉上前,刺死几只,因而救下了我爹,今日回想,那犬应该是苍猊犬无疑,我爹不知苍猊犬之名,所以称之为神犬。”
我回味着哈桑的话,笑道:“你的意思是这神人既然出现在定军山西南,那么即便不在定西林,距我们也不远,我们可以找他的神犬来剿除狼群?”
哈桑摇摇头:“苍猊犬虽然神勇,但寿命不过十四五年,想来那头神犬即便不死,也是老得走不动道儿了,但是那苍猊犬的主人若是尚在,应该有法子对付这些狼群吧!”
我叹了口气,点点头道:“这算是最好的办法了,大家今夜安睡,明天哈桑带上二十个弟兄随我去定军山寻找这位神猎手!”
……
一夜无眠,狼群就像是一块大石总是压在我的心上,我在营帐之中辗转反侧,睡不着觉,身边的杜鸢早已经打起了轻微的小呼噜,我转头望着她,那张青春璀璨的可爱面容映入我的眼帘,我伸手帮她抚平稍稍有些凌乱的头发,无意间碰到她娇艳的面颊,触手光滑柔嫩,心中叹道:“年轻就是好啊!”
想到此刻我已经年届不惑了,而杜鸢不过十六岁,不禁自嘲:“这可真是实实在在的老牛吃嫩草啊!虽然比起某位八十二岁老学者迎娶二十八岁女学生的故事差上一截,但也足以让一般人艳羡不已了。”我突然做出一个决定。
当杜鸢惊醒过来,发现身上的衣服已经不翼而飞,而某位四十岁的色狼正一面揉捏着自己的玉乳、一面颇为花痴地深情款款地凝望着自己的时候,险些惊叫出来,旋即挣扎着,哀怨地低声说:“夫君,这种地方怎么能做这种事,让士兵们听见了怎么办?”
某位色狼自顾自将她的双腿分开抬起,扛到肩膀上,说道:“听到怎么了?你是我的老婆,我是你的丈夫,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然后便是一波霸气十足的攻击……
次日,我召集哈桑及二十位身手极好的勇士,带足弩箭,沿着哈桑指引的方向向着定军山找了过去。
第124回 收服狼群
回到定军山,我百感交集,六年前,我在这里斩杀了曹军大将夏侯渊,为小芹报了掳掠杀夫之仇,震怖天下,转眼间已是六年了,庞统已然逝去,也不知寡居在荆州的小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哈桑站在一块大石上,向山间远处眺望着,然后喊道:“将军,根据我父亲当年的描述,那位猎人应该就离此处不远了!”
“好!我知道了!”我对他点点头,回身向那二十名士卒说道:“你们几个随我进山,寻得这位猎人之后不可搅扰、怠慢了他,迅速向我通报!”那些士卒应诺,跟在我身后,四下散开,沿着山间的崎岖小路向雾气弥漫处搜寻过去。
哈桑在前领路,我们几个人紧紧跟上,六年前大战的时候我并没有到得此地,这里的崎岖程度比之略阳“兴势围”也是不遑多让,山道狭窄,碎石很多,极为难行,我们几个都走得极为小心谨慎,生怕摔倒跌入山谷,突然之间,走在前面的哈桑转过一个山角,做出一个停止的手势。
我尽量小声问道:“哈桑,出什么事了?”
哈桑道:“我看见一处住所了!很有可能就是那老猎人的!”
我又问道:“那为什么要停止,还不赶上去!”
哈桑道:“将军,只怕咱们是上不去,您快过来自己看看吧!”
我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顺着哈桑指引的方位看去,只见在山路往右拐角的地方,陡然生出一面陡峭的峭壁,那峭壁几乎与水平面成90°的夹角,高越三十余米,而且石壁似乎被打磨过,比其他地方的石壁要光滑许多,几乎就没有可供落脚攀援的地方,而在那峭壁顶上,是一间极为简陋的茅草屋。
我和哈桑在那峭壁之下瞅了半天,大眼瞪着小眼,最终使我先开了腔:“这屋子,能住人?!”
哈桑结结巴巴地说:“我看……够呛!”
正在我们犹豫不决之时,远方突然响起了一阵阵悠扬高亢的歌声:
“青天呀蓝天,兰格莹莹的天。带上那个猎叉儿,一溜溜的烟。一边斗那个虎狼,一边观那个猴猿,欢欢那个喜喜回呀么回家转。哎了呀呼咳,咿格呀呼咳,回呀么回家转,呀呼咳!”
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信天游?汉中地处现在的陕西西南,跟陕北那边的黄土高原离得不远,形成同种风格的民间唱腔也不是不可能。
循着歌声望去,只见崇山峻岭之间,一个矫健的身影如履平地地往峭壁这边过来了,他身材大约七尺有余,比刘备稍微矮一点,头戴斗笠,身披一身虎皮制成的甲衣,右手紧握一根银光闪烁的钢叉,腰间悬垂着一只大鹿,看他身形相貌,大约六十多岁。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峭壁之下,当他看到我们的时候,却并没有露出多少疑惑的神色,只是微微抽了抽鼻翼,笑了一下,说道:“原来是哈吉老弟的后人呢!”
哈桑大惊失色:“你怎么知道我是哈吉的后人?”哈吉正是哈桑父亲的名讳。
那人笑道:“当年我曾在狼口之下救过他一命,记得他的形貌气味,而你的形貌气味和他极为相似,我当然知道!”
他从背上取出一根拴着飞虎爪的绳索,向峭壁上用力一抛,拴在一棵大树上,用力抻了抻,笑道:“远方而来的尊贵客人,请如我陋室一住,如何?”
……
我和哈桑随他攀上茅草屋,进了门后,发现屋内虽然简陋,却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张小床上铺着一条金黄色的毛毯,老猎人轻轻把那毛毯舒展了展,笑道:“客人,请坐吧!”
我问了他名字,原来他是汉人,姓陈,名叫陈雄,自幼喜好游侠,走南闯北三十余年后在汉中定居下来,由于他曾去过西域藏地,带回来一头幼年苍猊犬,把它驯成猎犬,无往不利,两年前,苍猊犬年高老死,陈雄便将它的毛皮保留下来,每夜盖之入睡,犹然仍在身边。
我们说明来意后,陈雄哈哈大笑,道:“将军听我一言,剿狼不如收狼为己用也!当年我也曾在定西林遭遇过狼群,它们的凶猛狠辣绝对不亚于苍猊犬,若是将军可将其驯化,不仅免却了杀生之罪,更是为将军日后平定中原有大用处!”
说完,陈雄站了起来,笑道:“老朽自幼游行天下,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