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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巧的是,会客室的灯还真的亮着,这证明正好有人在里面。
现在的时间是夜里十一点半左右,周吉平除了把目恩放在那间会议室外看守外,自己则带着古迪里和布科搜遍了整个四层。十几间宿舍,除了有一间里面出轻微的男女嘿咻声外,其他房间空无一人。
领事馆里没有家属,目前这里的七名外交人员都是只身在外的。这声音只能说明一种情况,有不检点的外交人员从外面带进了女人。
先解决这一间!周吉平向布科两人打了个手势,指着那间房门示意。
布科把事先准备好的撬棍卡在门缝处,然后向周吉平和古迪里点了点头,“咔”的一声脆响,实木的门被撬了开来。直到门锁被撬开,周吉平推门进去时才郁闷的现,屋里嘿咻的两位居然没锁门,只要一扭门把手就可以把门打开——这真不是个好习惯!
门一打开,古迪里在前,布科在中,周吉平在后,三人一起向右侧的卧室里冲去——卧室的门也没关!
卧室里,一个裸着身体,颇为窈窕的当地女子正骑在一个满身黑毛的白人身上共赴巫山。突然闯进来的不之客把两人吓了一跳,两人停住了运动楞楞的看着眼前的闯入者。
按照分工,先进门的解决靠里的目标,后进门的解决靠后的,第三个人拣漏。所以,布科一进门就奔躺在床上的白人男子去了。可这个白人的位置太别扭了,短木棒打人的后脑和太阳穴效果最好,因为那可以直接震动人的大脑使人晕厥,打人的额头效果可就要差一些了。好在布科反应很快,直接把木棒交在左手,右拳一下就把那白人男子从**天上打到了泥里。
意外就在这里生了。布科解决了自己的目标,可古迪里不知怎么的,却对着全身不着寸缕的女子楞住了,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分工。他楞着,那女子可没楞着。看着自己的相好被闯入的人打晕,这女子立刻暴出一声尖利的喊声。
“啊——”她的喊声刚一出口,周吉平已经一把拨开古迪里,反手一棍把那半截喊声打回了那女人的肚里。女人吭哧一声倒了下去,再没有半点声息。
“怎么回事?”周吉平严厉的瞪了古迪里一眼。另一边布科正一脸坏笑着,用铁丝把床上两人的手绑在了一起。看到这一幕,周吉平也不禁在心里暗叹:年轻的战士对付一堆敌人容易,对付一个不穿衣服的女人却很难。
古迪里憋红了脸,木木的站着,不知如何是好,只是眼睛却总是不听话的往床上瞟……这件事后来被布科当作莠事宣扬了出去,很长时间内古迪里在众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直到他也成了一个男人之后,这事才算完。
正在这尴尬的当儿,远方却忽然传来几声枪响,算是恰好为古迪里解了围。
战争之王 … 第四卷 血沃大陆 第七十四章 特殊经历
约翰逊提着m16站在安费尔身后,大脑有种瞬间的空白感。
这是他第二次使用这种枪,第一次是在国内的靶场上。作为一个刚刚应聘成功,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他,在此之前已经失业五个月了。
约翰逊是一个普通的人,至少在他以外交人员的身份离开祖国前是这样的。他上过大学,却是一所普通的没法再普通的大学。大学里的成绩也和他的家境一样,有些平凡得惨不忍睹。为了谋生,他开过货车,当过市理货员,送过外卖。直到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招聘外交人员的启示。
待遇不错!薪水,保险,度假的机会……一切看起来都只有名牌大学出来的人才会合适。可是看看招聘条件,语言、学位、经历,一律没有!干净得像是招聘人员忘了写,或者印刷错误。
或者,自己可以去试试?他已经闲了几个月,不在乎再浪费一次时间。可是,当他穿戴好自己唯一的一套应聘工作服去应聘的时候,他几乎后悔了。
只招聘两个人,却一下子来了四十多人。其中不乏名牌大学毕业,学位和职业背景高得吓人的家伙。看到这些,他几乎已经放弃了。
谁知,说不上是幸运的幸运,就这么向他招手了。
先是一名公职人员告诉了他们:一旦应聘成功,将被派到一个非洲的小国蒙塔亚去工作。那里条件艰苦,而且还有战乱,犯罪率和传染病的病率也比较高,希望所有的应聘人员谨慎考虑后,第二天再做决定。
蒙塔亚是哪儿?约翰逊没听说过,他最多听说过南非的人权领袖、喀麦隆的足球和擅于长跑的肯尼亚。不但约翰逊不知道,其他应聘者也大多不知,一个应聘者当场拿出一台薄的笔记本电脑检索了起来。约翰逊认得,那是苹果公司新开的薄机型,价格不菲,他只在市的宣传海报上见过。
直到回到家,约翰逊终于通过他的IBm古董笔记本查到蒙塔亚是哪里了。那是非洲的一个小国,最近的几次新闻报导都是饥荒、战争、部族冲突之类。好不容易找到几篇关于驻该国领事馆的报道,却是一名外交官死于车祸,一名死于热带病的报道。而且近七年内,已经有四名外交官死在了这个国家。
没有人愿意去这样的国家冒险。结果,当第二天约翰逊再去面试时,竞争对手已经下降到了十五人。
与一般应聘的过程不同,接下来招聘方竟然直接给剩下的十五人放起了关于蒙塔亚的录像资料,而且一放就是一整天。在这一天的时间里,约翰逊真真切切的看到了他从网上检索到的战争和部族屠杀是怎么回事。等到第三天再去的时候,竞争对手还剩下七个。
再往下的面试内容更让人惊讶,招聘方居然对他们这些准外交官们实施了军训!这些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的年轻人,不得不像个刚入伍的高中生似的,穿着全套的陆军装备,提着沉重的m制步枪,在烈日下狂奔。
军训持续了整整一周的时间,这七天简直是约翰逊经历过的最漫长和难熬的时间。唯一让他高兴的是,当理货员和送外卖的经历见到了好处,他的体能远比那些经常泡吧吸烟的同龄人要好许多。当军训结束时,坚持下来的人只剩下他和一位来自犹他州的,只有高中学历的青年。
两个人,正好达到这次招聘的人数要求。紧接着,他们两人又接受了一套据说是简化了的特殊培训,包括通讯、情报、侦察、格斗、医疗救护之类。等两周后结束培训后,约翰逊终于拿到了那象征着国家公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卡。
离出国前,约翰逊得到了五天的假期。那五天,是他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五天,幸福得每天都是像是生活在天堂里。在他家乡那偏僻的镇子里,他已经成了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他的外交官身份让他的母亲和所有亲戚都兴奋不已。就连他过去的高中女友艾莲娜,看向他的目光中也流露着浓浓的哀怨。
只有约翰逊知道,等在自己面前的不是天堂……
不过,直到约翰逊乘飞机,又转轮船,然后又坐了半天汽车到达自己的工作地点后,才知道自己的工作环境到底是什么样。与他那偏僻的家乡相比,这里简直是与地狱为邻的一座村镇。
即使是在蒙塔亚的都约翰逊也没见过几座像样的建筑,街上走的男男女女大多都是营养不良的角色。甚至有一次,约翰逊居然在市场上看到了专门卖给当地土著的,混合了泥土的土饼。如果不是向导的介绍,他差点就会买上几张亲口尝一尝了。只有那些穿着军装,坐在吉普车里呼啸而过的军人们,才是这个国家最健壮和最具消费能力的人。街道上毒品贩子和妓 女一样的多,几乎每天夜里都会听到各种不同口径的枪械射击声。
好在约翰逊的工作就要集中在领事馆内,主要负责一些文件的案头工作。一般没事的时候,他都不会离开领事馆。一是外面没什么可玩的;二是他来到这里不久,这个国家就生了战争,然后就是绵绵无期的雨季。总领事也要求所有的人打起精神,把手头侨民的保护工作做好——这是让约翰逊唯一惊讶的地方。在这个贫穷的国家里,居然有近两百名m国公民在这里生活和经商。约翰逊始终也想不通,这个国家有什么生意值得那么多人冒着生命危险来做?
生活虽然枯燥,但也还算过得安稳。约翰逊甚至希望自己真的能在这个国家熬上三年,然后就是休假,接着再被派往一个情况稍好一些的国家。然而,他的这个打算随着今晚一次土匪的意外抢劫结束了。
那只怪异的,画着几何图案的小口袋已经被他藏在了裤子口袋里,他本能的觉得那东西不能被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