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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在“30年战争”的大部分时间里实际上没有在欧洲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等到颁布《航海条例》重新加入商业争夺,已经无法阻止称强海上多年的荷兰了。
再看法国。在尼德兰革命和抗西战争之际,法国正深陷于长达30多年的惨烈内战“胡格诺战争”(1562…1594),其间屡遭西班牙军事干涉。这个时期的法国虽然与英、荷、德意志新教诸侯结盟反西,实则自顾不暇,1585年,荷兰人是在首先盛情地向法王亨利三世请求“托管”而被拒绝之后,才转而求助于英王的。
1596年,为了继续对抗西班牙,法国跟英国一起承认了已经开始称霸海上的荷兰联省共和国。1598年,亨利四世以宗教宽容的《南特敕令》实现了国内统一,但法国距离欧洲强国的地位仍然遥远。
至于北方大国瑞典,到17世纪初叶还是既贫又弱。1611年以后,通过推行政治和军事改革,并且主要靠尼德兰商人和其他一些外国人的投资与贷款,瑞典才迅速兴盛起来,但始终只能算是一个北欧区域性强国。在共同反对西班牙帝国的30年战争中,瑞典人提供了一支号称15万人的精锐部队,表现出相当强的实力,但成就和重要性都很有限。
从情报显示,荷兰人的崛起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西方列强已经无法阻止这个只有不到两百万人口的海上强国的崛起了,也许朱显波和他的东方帝国能阻止荷兰人前进的步伐,当然,欧洲人不相信,荷兰人呢更加不信,但朱显波要做的却正是这件。
“诸位爱卿,从锦衣卫带回的情报看,古罗马帝国分裂后的几个国家现在正在迅速崛起。他们发起了轰轰烈烈的航海运动,新大陆、非洲、南亚正逐步沦为他们的殖民地,甚至将触角伸到东亚,台湾就是个鲜活的例子。”
“皇上,我大明皇上英明神武,臣子鞠躬尽瘁难道怕几个西洋人不成?”
“怕不怕要看我们有没有做好准备。西洋人的崛起有他们的天时地利,相信更有他们自己先进的东西。我们要学习人家先进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啊。”
“吾皇乃当今世上罕见明君,臣等相信我大明一定能统领四海,称霸五洲。只是臣等需要如何去做?”
“按部就班,实施五年稳定内政的同时,强军立国威,早日平定亚洲的同时利用各种天险与西洋人纠缠。当然,科技是第一位的,无论是造船术还是火炮术,必须达到或领先欧洲列强我们才能有机会。当然,再强大的天敌,我们都不用害怕,只要我们君臣一心,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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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东印度公司
( )“而荷兰人在印度洋甚至亚洲的掠夺则主要通过他们的东印度公司,欧洲人为了从遥远的东方掠夺财富,陆路以印度为基地建立响应的公司,他们是英国、法国、荷兰等继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扩张后,17世纪新兴的殖民国家为了处理在殖民地地区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机构。分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1600)(不列颠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丹麦东印度公司(1616),葡萄牙东印度公司(1628)。”
考到这里朱显波开始佩服欧洲人的聪明才智了,掠夺由几个或者几个商人或者军商结合,给予他们充分的权力。看来朱显波将来要控制全球财富也要通过公司进行了,毕竟军队的明刀明枪掠夺做了一次只有一次,要常态化就必须产业化。
“我们大明也可以考虑将来成立类似的公司,只是现在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啊。另外我们的船只还是有限。各部要认真研究锦衣卫带回来得关于东印度公司的情报。”朱显波当然希望找到他们的前辈那三男一女啊,要是这三个人出现在自己的朝堂之上,让他们每人去掌管一个公司就好了。
话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其原名意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当时的欧洲各国兴起海上冒险,探寻世界地理,更发展外海的商机。16世纪的葡萄牙在东南亚地区已有殖民地与商业发展,1560年代,一群荷兰商人派浩特曼(1565年…1599年)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国后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这个资讯往东印度地区发展。
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代尔夫特市、荷恩市、鹿特丹市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绅士(HerenXVII),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从这个角度上看,基本上是一个国外之国了,不同的就是要给股东分红,给政府缴纳金币。
1619年科恩被指定为东印度公司总督巅峰时代荷属殖民地。这是一个极有远见的人;他看到了把公司变成亚洲一支力量的可能性;为此他不惜残暴地使用武力。1619年科恩来到巴达维亚建立了公司新的总部。为了建立对丁香贸易的垄断权;他将班达群岛上的原住居民杀死或赶走。科恩第二次成功的冒险是成功的建立起了亚洲国家贸易体系;将其贸易足迹延展到日本;朝鲜;中国等。
“回禀皇上,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22年在澎湖建立城堡作为贸易据点,这是我明朝政府季节性驻防的汛地,经交涉失败后,朝廷派遣由俞咨皋率领的军队包围荷兰人的城堡,迫使得荷兰人转战台湾,占领台湾的目的是为对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与东南亚商业据点的枢钮,并垄断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与中国间的贸易。”
“那他们贸易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的输出贸易内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藤、米,转运贸易内容包括荷兰的金属、药材,巴达维亚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鸦片、锡、铅,中国的丝织品、陶器、黄金、蚕丝。”看来锦衣卫了解的和自己电脑查询得差不多。
还好朱显波及时出现了,赶跑了荷兰人在台湾的盘踞,在东南亚,荷兰和戏班人也苦于大明舰队的巡逻开始龟缩贸易规模等待时机,越是情报了解越详细,朱显波越是觉得,战争的迫切性,也许不久的将来,在印度洋,甚至东南亚将会有旷日持久的海战,西班牙人甘心被赶出去,荷兰人一定不甘心,这个富饶的东方太诱人了。
当然,大明所面临的敌人不止荷兰,远不止一个荷兰东印度公司,英格兰虽然处在动荡之中,但他们没有和荷兰人撕破脸,也许将来在中荷海战时还会像当初支持荷兰人打西班牙一样来对付我大明。必须早做决断。何况英国人拥有最早的东印度公司,那种掠夺手段绝对不比荷兰人差。
“你们再说说英格兰的情况。”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简称BEIC,EH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于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根据历史经验这个公司将来还会去的行政权,军事权,到时候就是真正管理印度的公司了,必须阻止扩张,不管是荷兰的,英格兰的还是葡萄牙的,又或者是丹麦、瑞典的。在朱显波的字典里,印度洋乃至亚洲是大明的,是中国的。
但是要实现这一切的基础是军事,海军的强大是基础,当然欧洲人的公司制度管理和掠夺也许值得借鉴,是不是我们也该考虑建立个印度公司呢,将来甚至阿拉伯公司,非洲公司等等,也许李华梅是个不错的人选。当然眼下最重要的是尽快拔掉西方列强在东南亚的一切驻点,哪怕只是一个简陋的情报站,必须完全、完整的占驻东南亚,才能向印度洋发起挑战。
海军力量没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