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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产生了预期的效果。莫纳汉露出一副沮丧样儿,像块海绵软不拉塌的。
“你把我看差了,”他最后脱口而出,“我同别人一样的宽宏大量,只是不显山露水罢了。你不能到处显示自己,当然不是现在这个时候。我们大家并不都像奥洛克那样,我倒是愿意承认你的看法,然而,我们是人,是基督徒!你是个理想主义者,毛病恰恰就在这里。你想十全十美……”他古怪地看着我,自言自语,接着便用平稳的口气说:“你说得越多,我就越喜欢你。你身上有我曾经拥有的东西。当时,我为此深感惭愧……我怕自己是个胆小鬼或者什么的。我喜欢你是因为生活没有给你带来灾难。你知道生活像什么,而且生活也没有让你变得乖戾或者卑鄙。你曾经说过一些非常卑鄙的事情,跟你实说了吧,我早就想揍你。为什么不揍你呢?因为你没跟我说你就是要把枪口对准像我这种犯错误的家伙。你这个人听起来是为自己考虑,其实不然,你一直在跟世人谈话。你该当个传教士,想到了吗?你和奥洛克两个珠联璧合,我是说生活方面。我们这些人有活儿就行,而且也感受不到生活的乐趣,你们这些人是为了求得心灵的消遣才工作的。而且,更有甚者……哦,请别介意……瞧,把手给我……”他抓住我那空空如也的手,紧紧地握着,“你看……”他的手劲很大,疼得我呲牙咧嘴,真想抽出手来,“我能把你这只手捏个稀巴烂。我不会粗暴无礼的。我就想这样坐着,跟你说说话,好好地看着你,然后把你的手捏碎。我的手劲就这么大。”
他松开手,我赶忙抽出来,手已经木木地没有感觉了。
“这不碍事,”他继续说,“这只是股蛮劲儿,你有我缺少的另一种力量。你可以用言语把我彻底击垮,这是智慧呀!”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手怎么样?”他发出梦一般的呓语,“我没伤着你,是吧?”
他紧握着我另一只柔嫩纤细的手。
“我想不要紧。”
他死死盯着我看呀看的,然后放声大笑:“我饿了,咱们吃点东西吧。”
我们下了楼,先是看了看厨房里有无吃的。他想让我看看厨房里的一切是多么干净利落:他拿起切肉刀和大砍刀,举到灯下让我细瞧,好让我赞不绝口。
“我得用这儿的刀子把一个家伙劈倒在地。”他炫耀地挥舞着大砍刀,“把他一劈两半,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他充满深情地拉起我的胳膊,引我回到楼上。“亨利,”他说,“我们要成为好朋友了。你要谈谈你的情况,多多益善,而且你要让我帮你一把。你有个妻子,也很漂亮吧?”我极不情愿地猛扭了一下身子。他紧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带到桌子旁。
“亨利,咱们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吧。即使我不留神这件事,也略知一二。”他停了一下,“让你的老婆滚出那个下流场所!”
我正要说:“什么下流场所?”他突然又接着说:“各种各样的事情能把一个人搞糊涂了,不过,他有时也能理出个头绪来。可女人就不一样了。你不愿意看到她在那里笨手笨脚、晕头转向地工作吧,是吗?搞清楚她为何呆在那儿:你可不要发火……我并不想伤害你的感情。除了我道听途说的那些,我对你老婆可是一无所知……”
“她不是我老婆。”我脱口而出。
“哦,管她是不是呢,”他慢条斯理的口吻,好像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让她滚出那个下流场所!我像朋友似的告诉你。我知道自己在谈什么。”
我灵机一动,不停地推算着。我一下子想到弗洛莉和汉娜,想到她俩的突然出走。会有抢劫、敲诈勒索这些惊天动地的事吗?他是在提醒我吗?
他可能猜到我的心思了,因为他接下来就说:“要是她得找活儿干,让我给她找找看。她可以干别的,不是吗?像她这么个迷人的姑娘……”
“咱们换个话题吧,”我说,“谢谢你的建议。”
我们默不作声地吃了半天。考虑到我很可怜,莫纳汉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大叠花花绿绿的票子,从中抽出两张五十元的票子,放在我的盘子一边。“拿上吧,”他说,“放进口袋里。为什么不让她去看看戏呢?”他低头叉起一口意大利面条吸进嘴里。我拿起钞票,悄悄地装进裤兜里。
我一脱开身就去舞厅前接莫娜。我心情冷漠得很。
我似醉非醉地沿着百老汇的大街走着,头有点儿晕。尽管可以这样迷迷糊糊的,但我一定要兴高采烈。这顿饭以及与莫纳汉临别时所说的一些中肯的话使我头脑清醒了许多。我觉得自己胸怀宽广、感情奔放,沉浸在自我思考的情绪中。正如克伦斯基要说的,我是得了欣快症。对我来说,这意味着纯粹的快乐。不管谁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只求幸福快乐,知道你自己快乐,活着开心就行。这可不是酒桌上的狂欢,威士忌酒只能败坏这种情绪;这可不是某种显现出来的潜意识自我。如果要我这样说的话,这的确是自我的膨胀。我每向前走一步,酒劲儿就减一点。我的思维非常清晰。
我路经电影院,瞥了一眼布告牌,倒使我想起一张熟悉的面孔。我知道这是谁,知道他姓甚名谁,对他的一切情况都了如指掌,我很惊奇,可是……哦,说实话,我对自己内心唤起的记忆惊诧不已,以至于对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来不及惊诧。一旦我这欣快症过去,我最终会回到她身边的。我正暗自发誓,迎面撞上了老朋友比尔·伍德罗夫。
喂,喂,你好,是的,我很好,好长时间没见你了,在做什么?老婆好吧,以后再见吧,是的,我有急事,我肯定会来的,这么长时间了,再见……这个?嗦劲儿,真是例行公事。两个肉身之躯阴差阳错地碰到一起,唏嘘寒暄,互相交换礼物,拨错电话,再三说定要如何如何,分分合合,然后又记起来了……匆匆忙忙,机械一般,毫无意义,那么,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十年了,伍德罗夫一点儿也没变。我性急地想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十年了!他想扼要地知道一切。愚蠢的家伙!感伤主义者,十年了。我回想起十年前自己跑到两边带有哈哈镜的长长的漏斗形的走廊那里,我脑子里老想着伍德罗夫,即使在来世,我也是那么理解他的。他憔悴不堪,一如显微镜下的两翼受伤的蝙蝠标本。他在那个地方无望地扭着脖颈。这时她闯进他的生活,我正要经过剧院,她的面容闪现在我脑中。他对她爱得发狂,没有这个姑娘他根本活不下去,而且,就连他的双亲、他那位恨之入骨的普鲁士的笨蛋小舅子,大家都替他出主意想办法让他向她求爱。
艾达·弗莱娜。她天生就该起这个名字。这听起来恰恰跟她本人一样……漂亮、虚荣、虚张声势、背信弃义、娇生惯养、动辄发怒。她如同德累斯顿的少女一样漂亮,只是长一头乌黑透亮的秀发,有点儿爪哇人的灵魂。她要是有灵魂多好呀!她完全生活在肉体、感官、欲望之中,以她那专横的想法卖弄自己,炫耀自己的身段,而可怜的伍德罗夫却把这当做某一巨大的性格力量。
艾达,艾达……他常常对我们唠叨不休。她娇生惯养得有悖常理,如同克兰纳契笔下的一幅裸体画。肉身之躯弱不禁风,头发乌黑,灵魂畏缩,犹如从埃及金字塔中扔出来的一块石头。他们在求爱期间搞得很不体面,伍德罗夫常使她哭哭啼啼,第二天又会送她几束兰花,要么一条好看的项链,或者一大盒巧克力。艾达跟个巫婆似的全部受用。她是个残酷无情、贪得无厌的姑娘。
他终于连哄带骗地把她娶了过来。他肯定给了她不少甜头,因为她明显地瞧不起他。他根本想不到自己能筑起一个漂亮可爱的爱巢,给她买想要的衣服和其他物品,每周几个晚上带她去看电影,让她心中充满欢乐。一旦她痛经就坐在她身边,握住她的手,向专家咨询她是不是咳嗽了。总的说来,他是个多情而又体贴的丈夫。
他越对她百般体贴,她越是不喜欢他。她是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久而久之,谁都知道她对性交索然寡味。除了伍德罗夫,谁都不会相信此事。后来,他同第二任妻子也有类似的经历;要是他活得长些,接踵而至的便是第三个、第四个妻子。他对艾达迷恋得近乎疯狂,即使她失去双腿,我认为这丝毫不会改变他的爱。实际上,他只会愈发爱她。
伍德罗夫因为自己的过错非常渴望友情。他至少把我们几个人当成知心朋友,而且对我们深信不疑。说起来,我算得上他最好的朋友,我有资格自由出入他家,可以在那里吃、睡、洗澡、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