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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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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卷毛,后边有波浪大卷,湿乎乎的黑色鹿皮鞋和白袜上沾满了污泥。她一会说着一会听着,习惯性地把书本抵在胸前,双脚不住地比划着什么:她的两脚相抵,向后移动,双脚交叉,晃了一下,再划八步,又整个重来一遍。还有一次是某星期天的下午,“皮夹克”在饭馆前和她交谈,他每亲和姐姐企图把我支走去聊天;我磨磨蹭蹭,不住回头看着我唯一的所爱。她养成了不止一种的习惯性动作,比如斜斜脑袋,是年轻人礼貌地表示某某二人已经“同眠共枕”的方式,另外,(当她听到了我的叫声),仍然假装嘻闹,后退两步,四处张望,朝我走来时笑意皆飞。另一方面,我深喜她那套哀声叹气的把戏——或许因为它总使我想起她令人难忘的首次忏海——“噢,亲爱的!”,幽默又忧怨地对命运表示顺从,或当命运的打击真地降临时,她用深沉的低音发出一声长长的“不——”。此外——因为我们现在所谈是运动和青春——我总喜欢看她骑着美丽的自行车在塞耶街跑上跑下:踏上踏板,急切地蹬着,当速度自行消减时,她向后仰去,姿式萎顿;而后她停在我们的信箱边,两腿还跨在车上,从箱里取出一本杂志,翻捻一遍,又放团去,舌央抵到上唇一侧,一只脚蹬起车,又全速奔跑在惨淡的树萌和阳光下。
  总之,一想起我溺爱坏了的小女奴和头年冬天在加利福尼亚,她天真地为之感动的那副行为的手镯,我就觉得,她似乎比我希望的更能适应环境。尽管我永远也不能适应持久焦灼的状态,罪恶、伟大和善心都存在其中,我觉得我正在尽一切努力去学做。对洛丽踏冷冰冰的卧室爱恋又失望了一阵以后,我躺在我书房狭窄的床上,总要温习全天,检查我的形象,让它在大脑红色的眼睛前徘徊,而不是一闪而过。
  我看见黧黑又漂亮的亨伯特博士,不是非塞尔特人,没准是高教会派的,也可能是更高的高教会派的,正望着他的女儿上学去。我看见他微笑着愉快地拱着手朝从脚黑到眉毛的蠢笨的霍利根太太打着招呼,她浑身散发瘟疫(我知道,她第一个举动就是朝主人的杜松子酒走去)。韦斯特先生,一位已退职的行政官抑或是位宗教论文的撰写者——谁关心这?
  ——我看见他和邻居——那位的名字是什么来着,我认为他们是法国人或瑞士人——在他窗明几净的书房里坐在打字机前的骨瘦如柴的侧影,他苍白的额头上,有一簇希特勒式曲发。周末,人们很可能看见亨教授身穿精心裁制的大衣,戴着褐色手套携女儿漫步到沃尔顿酒馆(那儿的戴紫罗兰色缎带的陶制松鼠和巧克力盒很有名,你就端坐其中等一张仍然遍布你的前任的面包渣的“双人桌”。还会在工作日里的午后一点左右,看见我威严地向百眼巨人伊斯特敬礼,一边将小汽车调出汽车厂,绕过该死的冬青,而后朝光滑的公路驶去。
  在酷热难当的比尔兹利大学图书馆里,从书上抬起一只冷冰冰的眼睛看看表,在笨重的年轻女人中捕捉流溢的人性知识,为之发呆,和大学里格牧师(他也在比尔兹利学校任教,教授《圣经》)在校园散步。“有人告诉我说她妈妈是个出色的演员,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了。噢?我弄错了,没准。是这样?我明白了。多惨。”(让她每亲升华,嗯?)我慢慢推着手推车跟在韦教接身后穿过超级市场的迷宫,他也是个举止缓慢、金地和善的鳏夫“有一双山羊眼。常见他只穿件衬衫,脖子上系条黑白色长围巾在铲积雪。我无半点迟疑(甚至还在草垫上擦了擦双脚)跟着我的女学生女儿走进家。带多丽去看牙医——漂亮的护士两眼发光的望着她——旧杂志。
  带多丽进城吃饭,人们看见埃德加。亨。亨伯特先生用刀叉对付牛排,这很是大陆风度。同样,欣赏一场音乐会:两个面容冷峻、神态安然的法国人在他们身旁就坐,亨·亨先生喜爱音乐的小女儿坐在父亲右边,韦教授(在普洛维顿期度过了一个健康之夜)喜爱音乐的小儿子坐在G·G先生的左边。开着门的停车厂里,一片灯光吞噬了小汽车又熄灭了。
  穿着漂亮的睡衣,急忙去拉下多丽卧室的窗帘。星期六早晨,谁也看不见,在浴室里庄严地压卧着被冬天漂白了的小姑娘。星期天早晨,不上教堂的人看见又听见我对多丽说,别太迟了,她准备去绿荫掩蔽的庭院,我能容忍多丽的一位善于观察的古怪同学说道:“我第一次看见人穿吸烟服,先生——当然,除了在电影里。”她的女朋友,我很想见见,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奥佩尔·索姆瑟、林达·霍尔、阿维期·查普曼、伊健·罗森和莫娜·达尔(除了一个,这些名字当然全是音拟)。奥佩尔是个害羞、不修边幅、戴眼镜、满脸粉刺的小家伙,很溺爱多丽,后者却总是欺付她。林达。霍尔是学校网球冠军,多丽每周和她至少举行两次单打比赛:我猜想林达是个真正的性感少女,但不知何故,她没有来——可能是不许来——我们家;因此在我的回忆里,她只能是一道自然的阳光照在天井里、其余的几个,除了伊娃·罗森,谁都没有资格争作性感少女。阿维斯是个率直的庶生孩子,腿上汗毛很重,而莫娜,尽管粗粗感觉一下还算漂亮,比我的小主妇仅大一岁,如果曾经是个性感少女,现在也显然早已过了那阶段。伊娃·罗森是法国移民,却是个不具闭月之貌的孩子,对独具慧眼的伪专家而言,还略具性感少女的基本媚力,比如完美的青春期体态,依恋的眼神和凸出的颧骨。她湿漉漉的铜色头发具有洛的那种光滑丝质,她奶白色精美的面容、粉色的嘴唇以及银鱼似的睫毛比她的同类都少些狡猾;她也不炫耀红发人大家族的绿色制服,在我记忆中,她穿过好多黑色或樱桃色——比如时髦的黑套头毛衣,一双高跟黑鞋,涂过暗红色指甲油。我对她说法语(让洛反感)。那孩子的音质还是那么纯净,令人惊奇,但一说起学校语言或游戏语言,她就让流行的美国口音和一点点布鲁克林口音兀然出现:这在一个小巴黎人身上是很有趣的,她是带着伪英国人的愿望进了一所精心挑选的新英格兰学校。不幸的是,尽管“那法国小孩的叔叔”是个百万富翁“,洛不知何故不等我恭身欣赏她带着芳香出现在亨伯特敞开的房中便与之断了交。读者知道,洛丽塔周围的这群得了童仆安慰奖的性感少女对我是多么重要。有一陈,我竭力认兴趣移向莫娜·达尔,她常来我家,尤其在洛和她对戏剧发狂的春季学期。我常想暴怒、奸诈的多洛雷斯·黑兹对莫娜都传授了什么秘诀,因为在她急迫要求什么的时刻,常不加思索地对我说出莫娜在海边对一位水兵发生的桃色事件中真正令人曝舌的各种细节,为此她能得到优厚的报酬。那就是洛的特点,她将最温柔最冰冷、最下流、最老练的年轻女性特征统统加之于她最亲密的好友,有一次我听见她(误听,洛起誓)在走廊上快乐地和洛说笑——她还谈起她的(洛的)毛衣是未经加工的羊毛做的:”至于你,小娃娃,唯一一点是……“她有副奇怪沙哑的嗓音,一头艺术性波动的深暗色长发,耳环、琥珀褐色的眼睛以及性感的嘴唇。洛说老师们曾就她负戴这么多和服装配套的首饰做过劝告。她的手抖动着。她的智商150。我也知道她那象成熟女人的后背上有颗巨大的巧克力色的痣,那夜洛和她去巴特勒研究所参加舞会特地穿上领口很低、颜色清淡、蒸包状的长裙时,我看到的。
  我现在要讲那年上学的事是早了一点儿,不过这是我的回忆不由自主跳到此键盘上的。我很想了解洛都知道些什么男孩,但对此达尔小姐始终在优雅地回避着。洛去林达的乡间俱乐部打网球,打电话说地可能要晚半个小时回家,如此问我能否招待一下来找她练习《驯悍记》一慕戏的莫娜。她施展出各种柔和音调,各种带诱惑的风度盯着我,或许还带着——我会误会吗?——一线微弱的讥讽,美丽的莫娜答道:“好吧,先生,事实上多丽对男孩子并不怎么关心。事实是,我们是情敌,她和我都迷恋里格牧师。”(这是开玩笑——我已经提到个那个阴沉的大力士,有一张马下巴:在一次家长茶话会上,他讲起对瑞士的印象,让我烦得直想杀他;只是我不知该把那次茶话会安置在时间顺序的什么位置上。)那舞会怎么样?噢,是次大暴动。是次什么?是次恐慌。总知,很可怕。洛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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