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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咱这年岁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这又受了点伤,不能跟你们这些小伙子比,小阳哥,想去便去,我老姚有一口气在,就饿不着你娘!”腿上挨了一刀的老姚一拐一拐的从后面走了上来,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些脸红,同乡都知道,这老姚打孙氏的主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几乎有十年了,不过孙氏的性子烈些,老姚从未讨得好去,宋时的民间风气,却不如明清那般的死板,虽然女子守寡数十年,官府会给立上贞洁牌坊,以示尊重,却也只是尊重而已,女子夫亡改嫁,倒也不是丢人的事,特别是大宋如今乱战数十年,人口锐减的今天,官府甚至鼓励女子改嫁,多增人口,大宋对人口普查可比现在的国内认真多了。
孙阳回头看了老姚一眼,老姚虽然脸红,却与孙阳对视着,孙阳点了点头,将腰间的人头解了下来掷于地上,骨碌碌的滚出十几步远去,其余人等也都解下了人头扔开,那些他乡赶来的乡勇们看着滚得满地蒙古鞑子人头,大饼子脸,糟乱的头发还有那些怪异的发式,可都是实打实的蒙元货,不是假的。
孙阳领着高大人的命令,大步向武库行去,他没有招呼身后的那些初步认同他的乡勇们,上前线,就意味着死亡的机会无限的增大,孙阳还抱有一丝幻想,或许这只是一个梦,或许,这只是老天的一个考验,若是自己死了,说不得还会回到那个神奇的山洞口去,自己不怕死,却不能主动招呼那些乡勇们陪着自己去死。
“娘哩,咱也是长着卵蛋的男人,孙哥去得,咱为何去不得!”林忠把手上卷了刃的长刀一扔,大步跟了上去,林忠一动,又有十几名本乡和他乡的乡勇站了出来,大步跟了上去,最后凑足了正好二十人,一起到了武库。
乡勇携蒙元人头而来的消息,早已在小小的县城当中传扬开来,孙阳等二十人带着一身的鲜血到了武库前,把守武库的几名老厢军也一个劲的向他们竖着姆指,二话不说打开了武库,让他们进去自由挑选武器装备,英雄,无论到何时都受到尊重。
孙阳走在这武库当中,几乎要忍不住发出惊呼声,看到这武库,他才明白,为什么大宋可以在西方年余便沦陷的情况下,在蒙元越打实力越强的情况下,仍然屹立不倒的原因,大宋的武器,可是当真先进,绝对是这个时代拥有最先进武器的国家。
墙角处,十几尊步人甲挂在架子上,包铁靴,铁叶串连而成的衣甲,厚厚的带着面罩的头盔,加起来,怕得有几十斤才成。
看着孙阳的目光不离步人甲,那名老厢兵抹着胡子笑嘻嘻的解释了起来,“咱大宋无马,徒步却又无法与骑兵抗衡,这步人甲重数十斤,全身披甲,若是排列整齐,手持长枪长刀巨斧,倒有可与蒙元铁骑一战之力,最出名的就是牛壮将军曾以一千步人甲击杀两千蒙元骑兵,不过这步人甲沉重了些,寻常人之人,穿上之后,怕是拎不得刀枪了,我看小哥身强体壮,倒是可以试试!”
“谢老丈了,小子就是看个新鲜,穿倒是不必了,我们待会骑马而行,穿上寻常锁裙甲便成!”孙阳笑道。
“那就这套吧,上月才刚刚修整过。”老厢军说着,从另一侧的架子上取下一套铁甲来,晃动之时,哗啦做响,看起来颇为沉重。
锁甲以铁甲镶嵌,战裙式,护肩,护心镜齐全,通体漆黑,还没来得及上漆,但是黑乎乎的铁甲却也显出极强的防护力来,再扣上一顶寻常小校所戴的头盔,压在身上足有二三十斤,而且还是减了重量的,若是装备齐全的话,至少也要四五十斤才成。
老厢军用他几十年的老军龄帮着他们挑选着装备,每人一身裙甲,长刀自不必说,长枪是必备之物,却不是越重越好,精选了一杆鸭蛋般粗的长枪交给了孙阳,枪杆都是最好的白蜡杆子,且在桐油里几次浸泡处理,坚韧得刀砍不断,枪头更是百炼精钢,却是前线一名战死将领无意中留下来的长枪,绝非寻常花枪可比。
这长枪虽然枪杆是木头的,却也是十分的沉重,怕不下二十斤,抖起来刚弱并济,能刺能甩,孙阳啧啧称奇,这算是他碰过最好的武器了,简直就有一种从三八大盖过度到五六半的那种感觉。
“孙哥……不,孙指挥使,这里还有一些火器!”林忠高声叫道,其它数人也都跑了过去看个新鲜。
孙阳有些纠结的看着这些火器,宋朝已有管状火器出现,比如原始版的突火枪火箭什么的,甚至还有一些劈雳球之类的火药武器。
但是火器在战争中的应用并不是很大,主要还是这个时候的火药武器威力并不是很强大,竹筒的突火枪,只能算是用巨响吓唬人的,不如巨弩来得痛快,甚至成本公平要比巨弩要高得多。
007 我军大营
至于那些劈雳球之类火药武器,与其说是火药武器,还不如说是一种燃烧武器,火药里要混入砒霜、巴豆之类的有毒物质,然后点了用抛石机之类的远程武器抛射出去,达到灼伤的目的,被这种带毒的烟雾灼伤,基本上就算是废了。
孙阳虽然也有些心动,但是这东西个头大,火药运输又麻烦,威力还不是很大,还不如多带几张弓几壶箭。
看到孙阳放弃了火药武器,多选了几张好弓好箭,老厢军微笑着点了点头,十分客气的送他们离去。
高大人果然兑现了他的诺言,他们俘获的几十匹马,挑出来二十匹最为精壮的交给他们来使用。
事实上这个时代的人是不会随便许诺,一句诺言,甚至要用一生去还的,也只有在这种时代,才会有萍水相逢,便可托妻交子。
当孙阳带着同乡赶回沽唐村的时候,一身铠甲,骑着高头大马,虽然蒙古马还是比较矮的,比不上高大的阿拉伯马,但是在普通百姓的眼中,这马已是相当的高大了。
孙阳纵身下马,身上的铁甲碰撞,哗哗做响,张氏倚在门口,看着高大雄壮的儿子,忍不住再次落下泪来。
宋代重工商,自然也看重闯荡,张氏虽舍不得儿子,抱着他一个劲的哭,却从未说出一句挽留之言。
“我儿要去建功立业,保家为国,娘心里高兴,歇上两日,娘给儿熬上一碗汤!”张氏说着,便下了厨,又宰了一只老母鸡,熬起浓浓的鸡汤来。
也不知孙阳跟母亲说了些什么,当孙阳带着同乡踏上征途的时候,孙氏便与老姚到县城报备,算是正式成亲了。
本身孙氏和老姚都不是名门望族,所以并不存在改嫁继弦丢不丢人一说。
孙氏只有一子,而孙阳如今已踏上征程,身边再无照顾之人,老姚有一子一女,儿子曾是乡勇,与孙家大哥一起去投军,都没有回来,一女远嫁百里之外,来往不便,二人都是年近中年,凑在一起,倒也有个照应。
这些年老姚对孙家这孤儿寡母照顾有加,如今一起成亲,倒也是修成正果。
孙阳一身大宋校官装束,带着二十同乡,直奔河北牛老将军所率的固北军,大宋懂骑术可不多,除非是专业的骑兵,像孙阳他们,只骑过毛驴和牛,这跟骑马是两回事,虽然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的,但是唬唬外行还行,一旦碰到蒙古人的骑兵,下马步战或许还有生机,若是骑着马,必被劈下马来。
但是这一路上,孙阳带着同乡兄弟们一起努力的练习着骑术,古代是骑兵纵横的年代,若是不懂骑术的话,就算是打了败仗逃都没地逃去。
一路风餐露宿,偶遇村庄小县,道上一声咱家是去投军的乡勇,乡亲们都会端出酒食,热情招待,如同对待英雄一般。
沿途那些一张张充满了期望的脸孔还有热情的招待,让孙阳的心中涌起一股股的热流来,这是一个可爱的,值得守护的时代,这是中华文化最为发达的时代,守着它,护着它,不让它受到伤害,成为了自己的责任,因为只有自己才知道,它会承受什么样的苦难,十万军民投海殉国,崖山之后无中国。
虽然历史扭曲,多有改变,可是大宋落入下风,蒙古人向北,向西,一直打到欧洲,几乎要集合全世界的力量反过来对付大宋,若是再这么打下去,大宋,迟早要有一败。
孙阳带着一众同乡用了十余天的时间才赶到河北邯郸,主要是这个时代的路况不好,而且,他也不识路,要沿途打听,不时的还会走错,所以才走到来得晚了一些。
牛壮大将军正镇守于此。
宋军在和平时期并不被看好,罪犯青皮被充军,素质可想而知,为了防止逃跑,脸上是要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