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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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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运河工程尚未结束。永定河工程又将开工。对徐光启来说。这实在是再好不过地事情。至于部里地事情倒是不太过问。
    李彦越级提拔,直接将申湛然从东江道提拔为工部右侍郎,实际执掌工部的权力。
    申湛然其实更适合在兵部做事,只不过李彦手上能够委以重任的人太少,或者说人才虽然不少,但是级别不够,或者身份不对,武官是很难在朝中做到高位的,也就申湛然有个监生的身份,并且在东江挂了个监军道的职衔,晋升工部侍郎,虽然说也是越级擢升,还算说得过去。
    对于现行的官僚体系,李彦可谓深恶痛绝,他也知道急不得,只能尽早筹谋,打算在明年的国士大会上,来一个大动作。
    徐光启虽然不谙做官之道,但是有他
    社把关,李彦就用担心永定河工程的问题,从而放在其他方面。
    “一朝权在手,就把权来行”,以前李彦空有想法,也无法落实,如今大权在握,自然要大干一场。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人们通常都会认为那是官员为了显官威,其实很多时候,新官确实有做事的冲动,而随着官做得越来越久,就不如当初有冲劲,或者是受到现实情况的束缚,需要考虑更多事情。
    除了京畿地区,李彦也要求工部与地方官员查勘各地的河道水利情况,并将情况上报,鼓励地方治水治河,或者拿出方案,交给工部。
    对于那些规模比较大的项目,工部将积极组织力量推进,而对于地方上的小水利,李彦则要求地方官担负起责任,积极改善,并且同吏部、六科进行沟通,将治水治河的成绩,作为来年考成时的重要依据。
    内阁次辅、吏部崔景荣是个比较务实的官员,所谓以农为本,他对李彦的提议表示赞同,何况这件事主要是工部出钱出力,就连人,兵部那边也会进行配合,崔景荣没有理由不配合。
    明帝国的六科性质已经御史差不多,以六科的职权,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本应当同都察院有所区别,更侧重于职责的纠察,譬如某部尚书的政令,通常都需要经过本科都给事中查核,拾遗补缺,权力很大。
    六科没有决权,却有否决权,由此可以看到,事实上明帝国的官僚体系内部,也非常重视权力的制衡,但是在封建王朝帝王权威至高无上的情况下,这种均衡很容易给破坏,也容易造成相互之间的扯皮和纠缠不休。
    党争时期的明帝国就经因此而陷入行政效率极为低下的境地,虽然这种体系看上去挺合理,但是因为给事中也都是人,很多都是考中进士以后,就进入六科担任给事中,行政经验极端缺乏,导致六科和御史只能做差不多的事情,难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反而影响行政效率。
    权力衡必然需要,但首先必须保证行政效率,如今都察院已经给李彦弄成案件的审查和起诉机构,工作方式和内容已经同过去有很大的区别,当然,在都察院的职责中,反贪腐以及对官员的查核,依然是重点,但是方式,并非风闻言事,而是可以直接进行调查,觉得有问题,就可以直接向大理寺起诉。
    而六科的权,李彦也提出几条建议,并借着这次的“治水”之策,提议调整六科的职权,明确六科的职权就是对官员进行职务监督,评审这些官员是不是尽到了职责。
    虽然说吏部也有专门的司,但是考虑到官员任免的重要性,赋予六科同样的权力并不重复,毕竟考功司侧重于日常纠察,而六科则是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
    在用人方面,李彦比较欣赏张居正的考成法,虽然说还不是尽善尽美,但是考成这样的思想,应该成为用人和对官员评价的主要方面。
    李彦知道当年张居正身后的结局并不是太好,他的做法,可谓将上到皇帝,下到百官的统治阶级得罪得很彻底,可以想见,他要是也搞什么考成法,肯定也会遇上极大的阻力。
    政改肯定需要进行,不过并不急在一时,明年就是国士大会,到了那个时候,有些条件差不多才能够成熟。
    而在李彦的推动之下,吏部、六科都赞同将治水纳入工作的重点,也算是对这种职责的提前熟悉,也能推动治水工作的进行。
    治水是为了水道的航行,并且防范天灾带来的破坏,最根本的却是农业发展的需要。
    水利失修,灾荒频仍,特别是土地兼并情况严重,很多人无田可种,很多田地就此抛荒,出现大片大片的荒地。
    随着马铃薯等干旱作物的推广,北方这些年的情况好一些,但是因为水利失修,很多田地耕种困难,特别是大地主占了大量的土地,却不能很好地组织生产,不愿意投入搞水利,在高额田租和赋税的重压下,佃农又种不起地,纷纷破产。
    在投入大量资源兴办水利的同时,李彦也让工部着手组织荒地的屯垦,以华夏这样多的人口,以农为本,确实再怎么强调都不过份。(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正文 第二四五回 屯垦
     更新时间:2009…12…15 19:33:30 本章字数:3560
    光斗曾经在京畿屯田,李彦与他在此事上曾经有合作如今对阉党的清算已经进行过一段时间,罪大恶极的阉党首领,已经给严审、严判,以杨涟、左光斗为首的都察院,又开始向纵深挖掘,试图将阉党一网打尽。
    事实上,都察院在审案中的权力比之从前有很大的增加,他们可以直接提审嫌犯,搜集证据,然后诉至大理寺。
    不过御史们对于职权的变化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虽然这边的权力增加,但是别的权力减少,让有些人对李彦的所作所为并不满意。
    随着阉党清算的重头戏落下大幕,有的御史就开始弹劾李彦,李彦就此向孙承宗提出:若是本官有问题,可以让都察院来查、来审,但是上疏弹劾、风闻言事这种,无助于事情的解决,也不符合规定,希望都察院按照律法办事,作为司法机构,不能自己都不懂法律。
    内阁首先因为这件事发生激烈的争吵,很多内阁成员都认为都察院御史风闻言事,此乃千古成法,李彦不能背弃祖宗做法,剥夺御史的这个权力。
    李彦就拿出前定的一些律条,一条一条翻给他们看:“御史官员要做什么,朝廷官员应该怎么做事,之前已经定下基本规则,这一条明确说了,一定要按照规则办事,那么御史就不能违反规则,我们内阁也不能违反规则。”
    “至于祖宗成法,那也很简,此一时彼一时,世易时移,以前的办法现在用了未必就能有同样的效果,具体到御史这个问题是按照老办法来做事,既然无法约束魏忠贤,又能起到什么作用?而在采用新办法以后,御史们审查起诉阉党份子,使其得到法律的制裁道不是说办法的优越之处吗?”
    双方各执一,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能各自退让一步暂且保持现状,驳回都察院的做法,而在下次百官朝议之时,对此进行辩论、表决。
    都察院事件表明保守势力已经始逐渐出现在李彦的对立面种理念上的分歧,也很难进行弥合,而保守势力在朝中的势力极为强大,在朝议之时,恐怕也难有胜算。
    李彦只能通过华夏社,写了一个系列的策论述法制的重要性,《华夏时报》甚至开了一个专题连续刊载历史上的篡权、专权之祸,并认为唯有律法、准则是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唯一办法。
    而由宋钟国准备一些文章。并不简单地讲述律法是将律法和儒学结合起来。宋钟国认为。所谓律法。并非源于先秦地法家。法家重刑。而儒家地律法重“行”。也就是对行为地规范。
    宋钟国引用反对派地话说。正是因总有很多人不遵守儒学地规范。才使得现实中总有很多问题。如果人人都按照儒家提倡地道德准则去做事。当然会是天下大同地美好局面。然而事实上这样做地人并不多。律法就是将这些规范提炼、具体化。然后让人们来遵行。而不是口头仁义道德。暗里男盗女娼。
    保守派当然也会做出反击。这场突如其来地论辩。变得越来越激烈。
    舆论战有宋钟国坐镇。李彦只自顾自地撰写自己地系列文章。并且推进各项工作地开展。并不想因此而耽误工作。
    为了分化保守派地势力。给他们找点事情做。而不是整天在那里吵来吵去。李彦就拜访了左光斗。邀请他出任工部右侍郎。主管屯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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