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国王的罗曼史-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有话要说:  CP已定


☆、野狐

  在返回俪都的路上,沿途遇到一些残余的土匪,有的想目睹其领袖“野狐”的风采,有的则是抱着解救老大的决心而来,结果被陆敬初杀了大半,其余的也各自散去,剩余五六个特别忠心的,则追随在野狐身边,端茶倒水,打都打不走。
  野狐被铁链锁住了手脚,拴在运粮车的轱辘上,随军奔波几天,披头散发,衣服破烂,身形委顿,比乞丐还要落魄,偏偏那几个死忠还对他不离不弃。拿着带缺口的破碗舀了河水递给他,立刻被几个士兵踢翻,那几个人也不恼,低眉顺眼地跟在后面。
  我坐在马车上,掀开帘子观看,这个野狐虽然出身草莽,一身的武艺却极好,能在山中做贼王多年,想必有些本事。若是杀了,未免可惜。
  当天晚上军队在荒野安营扎寨,吃了晚饭,我穿着斗篷,提着一壶酒,越过一群群聊天的士兵,找到野狐。他坐在车轮旁边,闭目打坐,几个随从们远远地坐在他后面,并不打扰他。
  听到我的脚步声,他睁开眼睛,站起来行了一礼,复又坐下,面目平和,真有点像年长的狐狸。
  我把酒壶递给他,他眼前一亮,拧开塞子灌了一口,微微点头:“谢陛下赐酒。”
  “这是壮行酒,”我说道:“饮了这酒,你在黄泉路上也不至心怯。”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不是说到了俪都之后再杀我吗?”
  “你一个土匪,在哪杀不都一样,我们忙得很,难道为了你还要专门开公审大会,设个法场吗?”
  他低头看着酒壶,问道:“什么时候动手?”
  “你喝完这壶酒。”我说完,站起来到四处溜达,因为斗篷上的流苏很宽大,遮住了我的脸,那些围着篝火坐的士兵并没有察觉到我,只是恣意地说笑。
  半柱香后,我回到运粮车旁边,他将酒壶放在地上,半跪下来。
  我笑了笑:“酒怎么样?”
  见他没有答话,我又说道:“阁下有万夫不当之勇,怎么就做了草寇?”
  “不过是……形势所迫罢了。”他苦笑了一下:“只因没了饭吃,又被县里的土豪勒索,没奈何上山做了贼寇。陛下若肯饶了我的性命,我愿执鞭坠镫,追随陛下。”
  我点点头,令旁边一个负责看护的士兵将他的锁链打开,带去沐浴更衣。野狐十分震惊,望着空荡荡的手腕,问道:“陛下不担心我诓骗你吗?”
  “你能当上众贼之首,定然不是背信弃义的小人。”我说道:“明日到帐前听封。”
  回到军营后,陆敬初大约是听到了消息,当即赶来询问,对我的举动十分不满:“一个贼寇的话,也能当真吗?他不过是把你当小孩子哄骗罢了,你现在放了他,保不齐他后半夜就偷偷溜了。”
  “他若是真逃,也就算了,大不了我被你们嘲笑几天。若是能为我所用,对我复位有大大的好处。”
  陆敬初还想说什么,我急忙打断他:“殷昭那边有回信吗?”
  “还没有。”陆敬初脸上不悦,到底也没有说什么,抱拳行礼后就离开了。
  临睡时身旁的近侍交给我一个纸包,我打开一看,是两个翡翠绿戒指和宝石玉佩,这才想起来是之前交给殷南梧的,他居然还费心赎了回来。我举起纸包扬了扬,问道:“他人呢?”
  侍人回道:“殷祭酒已经睡下了。”
  我想到他品级低,大约住在几十人公用的帐篷里,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又见外面夜色已深,只好作罢。
  第二日一大早,野狐已经在穿戴整齐在帐外等候,我在众将士面前封他做了副将,统管几千步兵。听他讲述,他姓胡,没有名字。于是众人呼他胡将军。当日从俪都赶来一名小兵传话,言说从东部边境涌过来豌豆国的部队,逼近俪都城下,扬言要取陆敬初这个叛徒的首级。
  陆敬初听到这番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听完小兵的报告之后,他挥手令其他人出去。帐中只剩下我和他。他卸下钢铁做成的护腕放在桌子上,猛地抽出钢刀,大喝一声,砍向桌子,那护腕连同桌子断成两截,整整齐齐地散落在地上。
  豌豆国的意思,其实根本不在陆敬初,只是要借着他的名号,想来陈留国捞点好处罢了,如今陈留国四分五裂,就是一个软柿子,谁都想来捏捏。
  陆敬初很快冷静下来,只说了句:“欺人太甚!”便收拾行装,整顿兵马,宛如暴风骤雨般的扑向俪都,只留给我几千兵马。
  我心中总觉得很不安,陆敬初在时,我虽然常与他唱反调,其实心里很依赖他。想到自己现在是军队的唯一指挥,也只能打起精神应对。
  傍晚下了一场暴雨的,地上泥泞不堪,只好原地扎营休息,这雨一直到夜里也没有停止。木头被雨水打湿,难以生火,于是众人吃了冷硬的干粮,摸黑睡觉。
  夜里正睡得香甜,耳闻一声巨响,我惊醒坐起,就见一人从帐外奔过来喊道:“陛下,敌军劫营,快随我来。”
  外面已经是杀声震天,我顾不得穿外衣,急忙随他离开,外面停了几匹马,我翻身上去,随这几个人离开。
  眼前黑漆漆的全看不清,我策马走了几步,开口问道:“你们是哪个营的?”
  几个人只顾加快赶路,没有说话。我以为他们是畏上,不敢搭话,正要细问,忽然心里起了疑虑,勒住马绳,高声问道:“你们的主帅是谁?”
  这几个人愣了一下,其中一个赶过来要抓我的胳膊,我心中一急,挥起马鞭打在那人身上,然后调转马头往回赶,高声喊道:“护驾!”
  耳边全是呼呼的风声,急行了几里路,却离营地越来越远,眼前黑漆漆的,很难看得清路,身后那些人大约不想要我的性命,不然乱箭齐发,我就活不成了。
  忽然马蹄趔趄了一下,不知是陷进了什么沟渠里,我滚落下来,向前奔走了几百米,忽然被迎面一个黑影拦住,心中惊慌,我大约要死在这里了。
  “陛下,是我。”说话的竟是野狐。
  他扯着我的胳膊飞奔,身后依次传来人马陷落的声音。
  野狐一边跑,一边解释道:“那是我做的绊马索,我循着你的声音追过来。辛好没有跟丢。”
  “你怎看得见我?”
  他喘着气解释:“在山上的时候,常常要夜间打劫行人,就练成了这夜视的能力。”
  跑到现在我已经是筋疲力尽,即使被他拖着,脚也迈不开步子。而后面那些追赶的人却越来越近,此时天色发蓝,眼看着天就要亮了。我脚步发虚,不由得摔倒在地上,手腕被野狐扯着,几乎断掉。野狐有些急躁,硬扯着我往前跑:“陛下,这个时候停下,就是个死。”
  “我实在不行了。”我气喘吁吁地喊,喉咙里全是血腥味。
  野狐恨得甩开我,弯腰蹲下道:“你上来。”
  我此时也顾不得许多,趴到他身上。野狐直起腰,甩开步子飞奔,又和追兵拉开了一段距离。眼前有一道沟渠,他将我甩过去,然后纵身跳过,只是耽误了片刻功夫,那十几名追兵瞬间就到了眼前。借着晨光我看到他们皆穿着异国的战服,全身盔甲,手持利刃,腰佩短弓。
  以我的身份,是宁死也不能做俘虏的。我从野狐背着的箭囊里抽出一支短箭,心里估算着插|进喉咙需要多大的力道。
  哪知身后马蹄翻涌,未及回头看,追兵中的头目就被箭射中眉心,摔下马去。我忙回头看,见殷南梧率领一支兵马赶过来。他收了弓箭,身后的士兵扑上来将敌军制服。
  殷南梧将我扶到马上,因见我只穿里衣,就脱了自己的外衣给我。
  我抓着衣服前襟,四处张望,见野狐已经混士兵间,笑嘻嘻的混吃混喝,我招手让他过来,感叹道:“今天若不是爱卿,我定葬身于此了。”
  “这是陛下洪福齐天。”野狐语气里带着痞气和圆滑:“还要谢殷祭酒来的及时。”
  殷南梧牵着我的马向前走,并不理他。
  野狐讪讪的,倒也不计较,转过身继续和别人说笑去了。
  大雨刚过,地上十分泥泞,马走在上面还要打滑,更别提人了。我见殷南梧衣衫浸湿,刀上血迹斑驳,脚上的靴子也沾了厚厚一层泥巴。他这一夜忙着与敌军厮杀,还要找我,大概很不好过。
  经过拷问,这些人都是豌豆国派来的,于此同时,陆敬初已经把攻打俪都的敌军杀的片甲不留。他素来不是残暴的人,这次却将几十名敌军统帅尽数斩杀,又用锦盒装了首级,让残余的败军给豌豆国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