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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洗浴的东西都搁置好,又将房里的火盆拨望了一些,换了宁神的熏香,然后悄无声息地退出公子的房间,拿了出馆的牙牌晃悠悠向着河对岸的集市去了。
胭脂河上有飞鹊桥,也不知哪个年代造的,借的是天上鹊桥的典故取的名字,听说桥栏上雕了一千只喜鹊,年代久了也数不清真假。
过了桥向着集市走去,快要到年关了集市上倒也热闹,灯笼面具糖人儿,还有艳红红的糖葫芦,不过来迟也清楚自己怀里没几个铜板,最多也是看看罢了。
一径去了临水坊,远远就看到许多穿着艳色小袄的丫鬟挤在铺子里选胭脂水粉,也有几个在一边盯着一个小柜台交头接耳,想必那就是今日的新品了。
好不容易挤进去,看到一个雕花柜台上摆了一排芙蓉釉色瓷盒,都已经开了盖,显出一盒盒深粉的胭脂。来迟一眼看中最右边的那一盒,虽然摆的位置不起眼,但是胭脂色正而香馥,一看就是上品。
☆、闻香
其实一般来说胭脂都是重红色,大多是用红蓝花研碎了加了其他少许重绛,石榴和山花等调制的,这一盒明显违了常道制出了偏粉的胭脂,所以不免让人难猜。
来迟在小倌馆的呆着许多年,又遇到懂草药的人教过他,他加之记性本就好心眼又机灵,对胭脂的香味更是敏感,一般闻过一次的都记得清楚。
仔细看了看又凑近闻了闻,发现这一盒胭脂的香味并不比一般的胭脂多出什么,但是颜色却比一般的胭脂淡了许多,光泽也更为细腻,不免也疑惑起来。
“离远点,别污了这胭脂。”这盒胭脂放了许久也没人猜出来,守着胭脂的姑娘本就无聊,见冒出一个穿着破旧的少年也来试香,不免心生嫌弃。
来迟正皱着眉想这胭脂的成色,也没有太在意姑娘说什么,再说就算听了他也懒得搭理,想了想突然伸出指尖在胭脂上抹了一下。
这一抹可吓了那个守胭脂的姑娘一跳,指着来迟便骂:“哪里来的不懂规矩的,知不知道这胭脂多名贵啊,卖了你也赔不起,谁给你胆子乱摸的?!”
来迟也不理她,将抹了胭脂的手指放进嘴里尝了尝,忍不住得意地冷笑一下才抬头看那个姑娘:“这盒胭脂是我的,我怎么不能碰?”
“谁说是你的!”
“红蓝花,重降,木石兰,紫苏还有汀留草,调香的水用的是沉石寒水兑煮白夜露。”来迟静静说完,抬头一脸淡然:“按规矩,只要猜出成分便行,这盒胭脂我可以拿走了吧。”
“你,你等一下。”那个姑娘愣了一下,转身进了里屋,估计是把答案告诉研香师傅去了。
旁边也有几个姑娘在猜胭脂的,听了来迟的答案便小声议论起来。
前几样都不奇怪,只是这汀留草只是一种生于江汀的水草,颜色也淡也没有什么香味,而且本身有酸味容易破坏其它香料的香味,一般人也没有听说过拿来配胭脂的。
要说一般懂点调香的都不会想到汀留草上面去,好在来迟遇到过一个懂花草师傅,那位师傅有一次偶然提到过这汀留草的特性,虽然本身颜色香味都不好,但是它的酸性与其它香料混合,只要比例调制的恰当,却可以催生其它香料的暗香,调制出来的颜色也更为靓丽。
只是这用的度很难把握,要是弄错只会浪费了香料,所以一般人极少会真的用它做原料,也就没人会想到这里了。
来迟猜想那个调香师既然说是临水坊技术最好的,把握这么难配的比例应该也有可能,加上他又这么张扬地摆出这胭脂来,定是用了常人想不到的调料和办法。
可是这汀留草入了胭脂没有香味,若是只闻和看极难分辨出来,好在汀留草本身有特别的酸味,刚才来迟尝了尝便更为确定了。
等了一会儿,那个卖胭脂的姑娘出来,对来迟说话的口气也变得谦和了:“恭喜你猜中了,这盒胭脂你拿去吧,另外我家师傅想邀你进去小叙。”
“不进去是不是不给我胭脂?”
“当然不是,按规矩猜对了便可以拿走胭脂,只是我家师傅……。”
“那我还有事要办,就不进去小叙了,请带我向调香师副说声抱歉。”来迟打断姑娘的话,拿了胭脂转身便走。
临水坊的制香师傅曾被请去给皇宫内院的嫔妃调香,听说被皇上盛赞赐了“此香无双”的称号,借着皇族的旗号身份自然尊贵,一般人想见还没得见,那个卖胭脂的姑娘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拒绝,眼睁睁就看着来迟走了。
得了胭脂揣在怀里,向着沿河那家最旧的卤面摊子走去。
这摊子是一个老头摆的,其实也不见得年纪有多大,只是老头脸上有火烧留的疤腿也瘸了就显得老气些,好在性子好又从不和谁抬杠吵架,这里的人都乐得叫他一声瘸儿爷。
虽然那张满是疤的脸看起来丑的很,不过煮面的手艺倒是极好,几张旧桌椅一个灶台子,面条都是自己擀的,汤头也熬得够火候,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价钱便宜。
“来迟,又大了一岁啦,等着,面马上好。”瘸儿爷见谁都是笑眯眯的,每年今天来迟都来这里吃面,他自然是记得的,见来迟走过来,一边和面一面跟他打招呼。
“不要放葱,汤多给点。”来迟抽了长椅子坐下,敲了敲桌子看了看四周:“瘸儿爷,你这摊子生意还是很差啊,都说叫你换到沿街那个路口子去,来往的人多生意会比这里好得多。”
“呵呵,我老啦,这里就挺好,人再多点我也忙不过来了。”
“就是老了才要趁现在多赚点,往后可是一日比一日老,别的不说总的把棺材本攒够。”
瘸儿爷也笑,擀好面下到锅里,看着咕噜噜的热气冒出来:“要什么棺材啊,这辈子做人算是做够了,死了一把火烧成灰,随着风散了一了百了。”
“哼,就这么点盼头。”来迟眯起眸子,勾起嘴角冷笑:“人固然都是要死的,换成我可不想孤零零地化了灰,即便是要死也要攥着喜欢的东西一起死了,即便是自己得不到了,也不能让别人碰半点儿。”
“所以说你毕竟还小。”瘸儿爷盛了面条,浇上汤汁端过来:“这人啊,若是真有了真心喜欢的东西,可就舍不得伤它分毫了。”
“什么真心,我可没有蠢到留那种东西到肚子里。”
看着来迟说得一脸坦然,没心没肺地吃面,瘸儿爷叹口气也不再说。
当年那个小倌和□被当街打死的时候,自己也在一旁看着,那时候这个孩子被裹在破袄子里还是自己抱起来的,冻得脸都紫了却没哭没喊。
当年还那么小,一转眼也有十五岁了。虽说胭脂巷里都是苦命人,而这孩子的命更比一般人苦上几分。
吃了面,连汤也喝地见了底,才舔舔嘴放下几个铜钱。
“你今日生辰,这钱就免了。”
“什么生辰不生辰的,就你记得这种无聊事,一天做到晚也就赚几个子儿还在这里摆阔绰,难怪这把年纪还穷得只能摆摊子。”
“好好,我收行了吧,你这孩子越大嘴巴越是不饶人了,小时候黏着我要糖吃的时候多可爱啊。”
“小时候的蠢事,我可不记得了。”来迟丢下钱,又从怀里掏出那一盒胭脂,拿了张牛皮纸小心地磕出一点包好:“这个胭脂是上好货色,配的方子我已经都写了,你拿回去找好配料替我研四两一样的香来。”
“我又不是研香的,你每次拿这些来,不是为难我这个老头子。”
“少来,你虽然不是研香的,但是论起认这些花花草草来,普天下我且不敢说,这屁大点儿的潍城里谁能比你强。”来迟咄咄逼人地说了,又强调道:“得快点,我敢时间呢。”
“哎,真是怕了你了,我尽量吧。”瘸儿爷嘴上不干,却还是收了胭脂。
其实来迟也是无意中发现瘸儿爷懂草药的,听瘸儿爷说自己以前是个游方郎中,因为一次医死了人便再不行医,改行摆了这个面摊子。
像来迟这么机灵的人,七分天分加上三分的狠劲儿,没事就让瘸儿爷教他辨识各种花草,日积月累把瘸儿爷的医术都学了个通透。这世上的东西都是一通百变的,是做药还是制胭脂都看情况了。
所谓技多不压身,知道的东西多一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机会就多一分,基于这个想法来迟倒是算得上特别勤奋好学的了。
软磨硬破地就跟着瘸儿爷把花花草草的认了个遍,又仔细记住了个子的特性,他本就心细加上小倌馆接触胭脂水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