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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沫儿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出情郎话中浓浓的酸味儿,却故意逗他:“是呀,可是杨浩的武艺也不差啊,不止不差,简直是只有万能的白石大神附身才有他那样的本事,那么巨大的石头,轻轻一掌便被他拍进土里,神跤手日达木基也不是他的一合之敌,这也就罢了,听说他还剿灭了好几座大寨,东阳氏近千帐的大寨子,居然举族屠灭,好威风啊。”
小野可儿听了,一张脸拉得长长的,跟他胯下骏马的那张马脸也差不了多少。他酸溜溜地道:“是呀,杨浩是财神,还是武神,是咱们党项七氏的共主,就连五了舒大人想一门心思地想把尔玛伊娜嫁给他呢,你要是喜欢,那就去找他好了,反正上次在芦河岭的时候,他就对你色眯眯的很有意思。”
谌沫儿大笑,她捂着肚子直起腰来,格格地笑着,用马鞭在小野可儿肩上轻轻地抽了一下,说道:“不管杨浩是不是白石大神的宠儿,亦或是我们草原上未来的主人,谌沫儿心中可只有一个人,他就是野离氏部落的勇士小野可儿。那个杨浩啊,就算他做了草原的王,我也不屑看他一眼的……”
小野可儿听了谌沫儿的话,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柔声说道:“我的心中,也只有野离氏部落的百灵鸟,我最爱的谌沫儿,就算是草原上最皎洁的月亮尔玛伊娜在我心中也不及谌沫儿的万一。”
小野可儿的绵绵情话还没说完,就见谌沫儿直勾勾地看着远方,一脸的惊讶,小野可儿诧异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见远远奔来两个人,身后居然还跟着四匹马。
草原上的战士长途奔徒作战时,富有的部族就会携带多匹战马,随时换乘,以保证战马始终有充足的马力,保证奔袭和战斗时的脚力。如果有极重要的军情,信使也会带着几匹马一路换乘,连续前进。现在只有两个人,显然不是长途奔袭的战士,那就是信差?哪里的信差会这么急,用换马之法急急赶来野离氏部落。
小野可儿紧张起来,忙道:“一定有极重要的事,我们快过去。”
小野可儿一言方了,谌沫儿已叫了起来:“是他,是他,竟然是他!”
小野可儿愕然道:“是谁?”
谌沫儿的目力比他还要远,此时已隐约看清了那疾奔而来的两名骑士的模样,其中一人赫然就是她刚刚说过的不屑去看一眼的杨浩。
※ ※ ※
杨浩和唐焰焰穿着剥自银州兵身上的袍子,戴着毡帽,以六马换乘,兜了一个圈子,既不去无定河边与木恩等人汇合,也没有掉头赶回芦岭州,而是直奔野离氏部落而来。
茫茫草原,李光俨区区两百人哪有可能堵住所有的道路,在他想来,杨浩脱险,要么径直逃回芦岭州,要么赶去无定河与他的部下汇合,绝无第三条路走。舍了商队去野离氏部落那是不可能的,他召集横山诸羌靠的是又打又拉恩威并用的手段,如今商队被截留在半路,无法与诸部做生意,他赤手空拳赶去野离氏部落做什么?
再者说,他身边已没有几人护卫,野离氏部落中此刻鱼龙混杂,其中有些人同被他灭寨屠族的羌人部落沾亲带故,如果见他带不来汉人的商贾队伍购买草原上的货物,又见他孤身一人,难保不会有人起了杀机,杨浩赶去送死不成?
以他推测,杨浩赶去无定河畔与商队和侍卫汇合,然后再继续赶往野离氏部落的可能是最大的,因此他带着自己的人埋伏在木恩营盘附近,希望截杀杨浩。可他实未料到,杨浩这个宋人知府,竟是多年来逃亡在吐蕃人草原上的李光岑义子,如今更在秘密会盟之后成为党项七氏的共主。知己而不知彼,李光俨这一遭可是料错了。
杨浩那日雨中坐在洞口思量许久,想到了一个大胆而冒险的主意,他本没想这么早与夏州李氏的人正面冲突,但是这次李光俨行刺不成,势必不会就此罢休了,只要吐蕃人给他们造成的麻烦一解决,李光俨必会出兵对付芦岭州。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何况他从赫连将军口中问出了一些极有用的消息,正可为其所用。正如李光俨行险一击险些要了他的性命,他若行险一击,其巨额的回报,同样值得他去冒险。
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圈子,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拖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缰,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
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字,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刻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湛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趣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缰,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 ※ ※
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个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愁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驰的眼袋,站在那儿木讷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部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象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发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部落一如汉人的社会,同样有尊卑、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发现草原上的人特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模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超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