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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神偷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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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贼王”王瘸子,就在洛阳警方发起的围剿中当场落入了法网。
    王同山这只漏网之鱼带着侥幸和庆幸,连夜逃离了古城洛阳。
    尽管王同山依然憎恨王瘸子,尽管他对那些在牡丹花会上匆匆见面的各地扒手同类,在心里怀莫明其妙的反感和戒意,尽管他具有一定的反扒窃能力,可中他仍然决定及早退出牡丹花会并且当即果断地中止了在洛阳的犯罪活动。
    可是,尽管王同山已经快速地逃出了洛阳,并不等于王同山等人自此断绝了继续作恶和扒窃的欲望。就在当天晚上向上海飞驰的列车上,王同山和同伙高小梅、马岳生、毛子、刘阿根、高海林和丁锋等人,仍然把在洛阳牡丹花会上没有一纵为快的偷窃之瘾,又在这列火车上疯狂地加以实施。他们十几个江南扒手就在这列火车的19节车厢里,各自寻找不同的袭击目标,不断把罪恶的窃手伸向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旅客。当夜他们在这列火车上又偷了许多钱,挽回了一洛阳没的满足的贪婪之欲。这才结束了他们这次中州偷盗之旅。
    王同山就在返回苏州的第四天,就被当地警方发现,于是他第一个落入了落网,并被送回了小茅山劳改农场。从此长达两年多的流窜盗窃活动方告一段落。王同山在农改农场里又一次受到批判,不过这时的批判已经不再像“文革”期间对逃跑者施以群众性的武斗与加戴铁镣子等重刑。由于江青等“四人邦”的一举粉碎,小茅山也像全国一样逐渐恢复了法制化管理与井然有序的政治思想教育。王同山虽然是一个多次逃跑和越狱的“惯犯”,可是他也正是通过这一次次的逃走、逮回、再逃走、再逮回的反复过程,才深刻地体会到政府对他这样屡教不改的人所给予的教育与恩惠。
    洛阳牡丹花会的半年后,王同山在小茅山农场里忽然听到罪大恶极的盗窃惯犯王瘸子在山东伏法的消息。他看到《人民日报》上登载了枪毙王瘸子的新闻后,内心的震动很大,当天王同山就向他所在农场“革委会”递交了一份检查报告,主动揭发自己和当时随同他一起前往洛阳参加这次由王瘸子组织的扒手大集会内幕。王同山在检查报告中还特别对自己在洛阳牡丹花会前后的所作所为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查和交待。王同山这次幡然悔悟,是对他几年来逃跑生涯的一个检查和总反省。一些与牡丹花会相关的犯罪事实,在他从洛阳回到小茅山农场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几乎没有触及。特别是首犯王瘸子在山东服法之前,他对于与此相关的许多同案犯在洛阳的活动都没有作认真的交待。如果王同山本人不主动对自己在洛阳牡丹花会上的问题作自我检讨和自我揭发,恐怕小茅山农场始终也不会察觉王同山等人的上述罪行。王同山在小茅山农场对自己多年来在外地流窜作案的检查报告,说明他在粉碎“四人邦”以后开始对自己的人生有了认真的反省,多年迷惘的罪人也开始了觉醒。
    1979年12月15日,王同山终于结束在小茅山农场的劳改,被释放回到他的原籍苏州。这是自他1965年3月走进位于南京郊区的劳改农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解除劳教。期间他虽然三次逃走、一次以请假的名义到外地流窜、一次由劳改农场批准的探亲离场,几次走出小茅山的监禁地区。可是,王同山这一次才是政府经过考核和审察后经上级批准的正式释放。小茅山就要永别了,当王同山背着行李,站在附近一座小岗峦上回首那座留下他青春最好年华的劳改农场时,他遥望着大墙上的电网和大墙深处那个即便睡梦中也难以忘却的陶瓷厂,王同山竟充满着依恋之情。他的心在流血,眼在流泪,因为他断断续续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十多个春秋了!
    现在他终于走了,王同山向小茅山的大墙招了招手,在心里喃喃地说:“别了,小茅山!”
    卷一 第七次出狱·少年噩梦 第70节 “神偷王”的告白
     更新时间:2008…10…5 15:41:56 本章字数:1234
    欲不可纵,货不可黩;黩货生灾,欲纵祸速。
    ————唐•;古之奇:《县令箴》
    随着全国媒体对〃江南神偷王〃传奇经历的报导,王同山的近况也越来越引人注目。
    就在2004年的金秋,“江南神偷王”在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思考后,他终于决定给那些和自己当年一样,正在江南和全国各地以偷盗为生的扒手小偷们,写一封公开信。这封信早在当年五月,王同山在苏州协助公安机关抓小偷,并受到苏州和南京等地扒手们威胁指责的时候,就已经在悄悄打腹稿了。那时候王同山不断收到来自江南各地小扒手们寄来的警告信,有人甚至威胁他,咒骂他,那时王同山他就在酝酿着如何回敬来信者。可是这样的回信并不好写。王同山知道自己的改邪归正,并非是触怒了哪一个扒手,而是触犯了许多扒手的共同利益。因此他的回信就不能只寄给某一个小偷,一定要以公开信的方式,写给那些和他当年一样正在走上扒手之路的“同行们”,他要在这封信中深刻地解剖自己,要把他一生当扒手所经历的酸甜苦辣都告诉他们。王同山在这封公开信中既要宣布自己“金盆洗手”,同时又以诚恳的语气劝告他的“同行”们尽快改邪归正。王同山的公开信这样写道:
    各省的“同行”们:
    我曾经的“同行们”,我要和你们说几句心里话。不管是狱内的还是逍遥法外的,大家停止作案、停止犯罪,向人民缴械,不管是什么盆洗手,金盆更好,哪怕是瓦盆都可以用来洗手呀。
    大家对我是熟悉的,我是苏州的“神偷王”。我偷了一辈子,坐牢也坐了一辈子,有时也花天酒地,可那都是昙花一现,更多的是受到惩罚。实话讲,我们这些人哪一个是以偷而发家致富的呢?刑事记录尤其是偷盗记录,任何国家都是深恶痛绝的。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改恶从善,都是有前途的。我想讲一下,重点的是“东北虎”沈阳太原街的哥们、武汉寿山区的弟兄们、四川重庆砂坪坝的吆哥吆姐们、上海的阿哥阿姐们,大家快快改好吧。
    今天,对我们这些人的人性化教育在社会上已经全面展开,人们不再是戴有色眼镜歧视我们了,更多的是同情和关怀。我这次是深有体会的。我们都是聪明人,都有一技之长,有着常人没有的胆量和智慧,如果能够改恶从善,我们将有很好的前途。“同行”们,不要以为我是神偷,我毕竟醒悟了,我为此而欣然。
    要讲的话很多,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赶快洗手吧,尽早回到人民当中,走一条健康的人生路。到那时,你会感到,太阳是那么的明亮,人们是那么的善良,孩子是那么的可爱,生活是多么美好哇。
    王同山在发表这封公开信的时候,心情是沉重的。
    这是因为他毕竟是一个七次七出的“惯犯”,没有谁比他更知道偷盗对社会和人民的危害之惨重;也没有谁比他更懂得改过自新的重要,更没有谁比他对犯罪这两个字的理解之深。特别是他的第七次犯罪经历,只要现在回想起来,都会让王同山从心里产生一种“后怕”!
    卷一 第七次出狱·少年噩梦 第71节 物是人非
     更新时间:2008…10…5 15:42:08 本章字数:2904
    时光眨眼已是一千九百九十七年。
    4月里的一天凌晨,古城苏州那漆黑的夜幕渐渐被鱼肚白色的晨曦所替代,这时候从山塘街498号小院里脚步轻轻的走出一个人来。他就是已经五旬开外的王同山。当年潇洒的风华早已随着岁月的流逝离他而去,如今的王同山腰背也有些微驼了。特别是当东方初露的晨光映照在他那张古铜色脸膛上时,就会发现王同山的两鬓已经现出了斑斑华发。尤其是他额头上那呈现“王”字型的纵横皱纹,似乎比从前更深了,那无疑就是他大半生监禁生活的烙印。现在的王同山又一次恢复自由了,然而,王同山那颗不安份的心是否已经真正恢复了他固有的良知呢?!
    王同山手牵着一只黄毛小宠物,那是他去年在苏州宠物市场花1000块钱买来的上海小狼狗,如今在微弱的晨光下,小宠物抖动着它浑身可爱的黄毛,随着王同山飞驰的自行车在路上撒欢似的飞跑着。自从1993年王同山再一次走出监狱的大门,回到苏州家乡以后的他,兴趣和追求已经转向了养宠物。狗,几乎成了王同山晚年生活的惟一爱好了。他在生活较为安定以后。只要有钱他就到苏州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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