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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不要再去谈论这个可恶的臭女人了,不要因为她破坏了我们的兴致。现在,我又想要你了!”
辛月娇嗔地说:“大白天的,你干什么吗?真是的!”
于军一边动手去剥辛月的衣服,一连淫邪地说:“大白天怕什么?你是我的女人,这里是我的家,没人敢闯进来坏我们的好事。我从书上看到说,性爱要经常更换时间和地点,才会有不同的体验和乐趣。今天,我们就来个新时间、新地点和新花样,好好享受它一回!”
辛月半推半就:“你真坏,一天到晚就想着做这事!”
于军厚颜无耻地说:“这说明我爱你嘛,这说明你对我特别有吸引力嘛!俗话说‘做爱做爱,越做越爱’,不做怎么会爱呢?若是一个男人丧失了这方面的功能,你说有哪个女人会爱他?古语有云‘食色性也’,我的小宝贝,来吧!”
辛月赤裸着身子,咯咯地轻笑着。于军跃马挥枪骑到了辛月身上,他们不断地变换姿势,疯狂地运动着。
房间里的空气开始淫秽地流荡起来……
公寓楼附近没有人声喧哗,没有尘土飞扬,只有一缕秋天的阳光寂寞地透过玻璃窗,投射到林燕的房间里。灿烂的、耀眼的、寂寞的光斑,陪伴着林燕的寂寞和寂寞的林燕,令她倍感精神空虚和百无聊赖。
几天前,林燕忽然有了呕吐的迹象,她赶忙用早孕试纸检验了尿液,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确切地证实自己是否怀了身孕,她又悄悄地去医院做了妇检,妇科医生十分肯定地告诉她:“恭喜你,你要做母亲了,目前已经有两个月了。”
林燕的心彻底乱了。
从医院出来,她眼里盈满了泪水,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幸福的泪水还是酸楚的泪水。从时间上推断,这个孩子应该是高阳的,而绝对不是孙浩的,因为那个时候,孙浩还没有跟她上过床。
孙浩自从和林燕有过实质性的情爱关系后,更是深深地爱上了林燕。他向林燕求过几次婚,但林燕一直犹豫。他知道林燕以前有过非同寻常的感情经历,但他并不介意,因为那毕竟是她的过去。他清楚,像她这么一个冰雪聪明、高贵美丽、人见人爱的女人,是不可能没有人爱的,她自己也不可能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
爱情也好,欲望也罢,毕竟那都是一种人生体验。如今时代不同了,到处是泛滥的感情,一夜情、试婚、同居、三角恋、姐弟恋、包二奶、养小白脸……什么怪事情没有?谁又能够真正做到可以抗拒生活中的种种诱惑?
孙浩自己也曾经爱过别的女人,并且跟好几个女人有过肉欲关系。时代变了,他是开放大度的人,他只希望自己可以找一个自己仰慕、钟爱的女人,并不要求一定要娶个黄花闺女。
昨天是周六,当晚,孙浩在林燕的公寓过夜。与林燕欢爱时,他明显地发现她有些心不在焉,似乎在想着别的人或者别的事。他隐约知道她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他甚至可以肯定那个男人就是高阳。
完事后,他去冲了个澡,回到床上。他劝林燕:“林燕,生命中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忘怀的,有些人只是你生命中一个来去匆匆的过客。当你抓不住他的时候,就必须学会忘怀,否则就是自寻烦恼,给自己找不开心。”
随后,孙浩给林燕讲了自己以前的一段感情经历——
孙浩出生在陕西安康市,他在西安大学念新闻系时爱上了一个同系的女生。他们真正相爱了,并且偷吃了禁果。在四年漫长的大学生涯中,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和情感,彼此给对方带来了快乐和安慰。但毕业分配时,他们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分配到某省电视台,他的女朋友跟了另外一个她根本看不上眼的同学,只因为那个同学的父亲是电视台的一位副台长。分手时,女朋友对他说:“为了我自己的前程,我不得不放弃你,放弃我们的爱情。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当时,他非常痛苦。现实竟是如此的残酷,他们四年日积月累相濡以沫的感情,竟然抵抗不了毕业分配时短暂的考验。因为没有权势、没有地位、没有钱财、没有靠山,他最终到家乡小城的一个小镇当了一位镇长的秘书。他在家乡干了一年,觉得非常憋屈,后来毅然辞职下海,到深圳发展。
孙浩开导林燕:“我就是从那时起,学会了遗忘和追寻。遗忘所有的不快乐,追寻自己幸福美好的明天。燕子,你听我说,不要再沉迷于过去的甜蜜或痛苦之中了!人,应该向前走、往前看,每个人的命运、生活和感情,都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的,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世间有许多美好的事情,俗话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其实只要你转过一个小山头,就会发现那里有一片崭新的天地!”
孙浩的这番话令林燕大为感动。
孙浩接着说:“燕子,我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也许,我在你心目中根本算不了什么;也许,你跟我好纯粹是为了排解内心的苦闷。但是,我要告诉你,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如果你愿意嫁给我,跟我过一辈子,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做一个好男人、好丈夫,让你幸福快乐,不受到半点伤害。燕子,你愿意嫁给我吗?”
林燕知道孙浩是真诚的,她沉默了片刻,回答说:“你让我再好好考虑一下吧,好吗?”
因为是周末,林燕和孙浩都不上班。吃过早点后,孙浩开着林燕的宝马车出去加油了。林燕无聊,就搬了个小皮椅,拿了本高阳写的小说坐在阳台上看,看着看着,她心里就更乱了。
林燕心中始终放不下高阳,她清楚自己已经走错了一步,出于赌气或者说出于报复,当着高阳的面和孙浩同居了。现在她就是想回头,自尊心极强的高阳也不可能再接受她了。
林燕想来想去,最后毅然决定答应孙浩的求婚,嫁给他。她作出这个决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她不忍心将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孩子是母亲心头的一块肉,不管高阳爱不爱她,孩子总是无辜的。二、她觉得孙浩是个好男人。她在痛苦中深刻地体会到,找一个自己爱的男人,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
感情是双方面的,你爱他,他不一定爱你;他爱你,你不一定爱他,现实就是这么无奈。现在她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作出决定后,她合上书本,掏出手机给孙浩打了个电话,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他:“孙浩,我考虑好了,决定嫁给你。你可得早点作准备,娶我做你的新娘哦!”
孙浩正在加油站加油,听了林燕的答复,高兴得蹦了起来,让身旁的服务员莫名其妙。他加好油,欢欢喜喜地开车到一家非常有信誉的金店,为林燕选购了一枚钻戒。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孙浩非常赞赏这句广告词。
很久以前他就幻想有这么一天,能找到一个心爱的女子,亲手给她戴上一枚自己挑选好的钻戒,然后亲吻着她的手,说:“让我们的爱情像这颗钻戒一样,天长地久,永不变色!”
孙浩买好钻戒,又去花店买了一束鲜花,然后高高兴兴地开着车回到林燕的公寓。林燕接过孙浩递过来的鲜花。当孙浩为她戴上钻戒时,她眼里积聚着晶莹的泪水。
除了林燕自己之外,谁也不知道这泪水的内涵。这泪水既是苦涩的,也是幸福的,既是祭奠她和高阳往日逝去的爱情,也是祝福她和孙浩未来幸福的婚姻。
半个月后,林燕和孙浩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前来贺喜的都是些社会名流。经过再三考虑,高阳还是带着林燕送来的请帖来到林燕和孙浩举行婚礼的丽晶大酒店。
在酒店的宴会厅里,高阳看到了林燕以前的情夫——华艺集团总裁于通,也看到了他的初恋女友辛月,昔日的初恋情人如今已成为华艺集团唯一继承人于军的爱侣。他们挽臂微笑着走进酒店的宴会厅。
触景伤情,高阳心里不由得泛起一阵酸楚。
都说人生如谜、世事如棋、命运如戏,而一个“情”字更是世间最难看破之事。看来那些历代人在沧桑的人世中得出的生活感慨和人生积累,是非常有道理的,也是世世代代的饮食男女所应验不爽的。
高阳独自在酒宴的最里边找了个角落落座。在这里他没有什么朋友,曾经的朋友和爱人也早已成为了陌路,他不想跟他们打招呼,也不想被他们看到自己。毕竟,这一切太尴尬了。
偏偏辛月远远地就看见了他,她抽出被于军挽着的手臂,微笑着向他走来。她的神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