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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毫不以为杵:“厉害啊,同时雇佣两个,哈哈!!”
“怎么?你也想雇佣两个?”
他顿时止住笑,换成一脸苦大仇深:“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哪里敢要佣兵呀,谁像你。”说着做仰天长叹状:“嗨~~想我堂堂一代野蛮人勇士,难道注定要孤独一生吗?还有没有天理了?”
“去死吧你。”我扭头就走,被他一把拉住,献媚般地说到:“如今姊妹双收了,看在你我是兄弟的份上。给你这个。”他变戏法般掏出一个小药包。
“江湖第一神药,我要它干嘛?”
他贱笑:“一枪战双刀那种事,对于你这样的身板来说太勉强了,拿上这个以备不时之需。到时也好展现展现自己男儿的雄风与魅力,是不是?嘿嘿~~~”
“不要。”你这是在对我男人实力的巨大污蔑与挑衅。
“真不要?”
“不要。”
“那好。”他还真收起来,伸出一只大手到:“韦,给我些钱。”
“做着一切就是为了钱?”
他点点头。
我乐:“但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因为我们是兄弟。”他恬不知耻。
“这个理由还真是好。”我笑:“我能问一下你要钱去干嘛?”肯定是去鬼混。
果然他一脸坏笑道:“我都有好些天没去那地方和酒吧了,快憋坏了。给我些钱啦,我会还的。”
“你有个屁钱还?”我骂一句抓出一把金币给他:“送给你了。”
“谢谢谢谢。”他乐呵呵:“还是韦,你对我最好了,不像拉扎那混蛋,跟他要钱跟要他命似的。也不想想自己抱着如花似玉老婆的时候,他兄弟还光棍呢。那个混蛋。”这厮为了讨好我,好以后再从我这里得到钱,不惜贬低拉扎。
“滚蛋,我没有你这背后说自己大哥的兄弟。”我故作生气。
“韦,你教训得是,我走了。”说完绝尘而去。
蒂斐走过来问到:“他是谁呀?”
“一个兄弟,同时更是个混蛋。”这是我对其真实的评价。
“对了,刚刚那人说那地方,是什么地方?是不是一个好玩的地方?我们也去好不好?”
“你偷听我们说话?”
她冷哼嘟起小嘴:“谁屑偷听你们说话,是刚刚那个人说话那么大声,想听不见都难。”
“说的也是。”
“我们去他所说的地方好不好韦烨。”
我不想解释索性说:“好。”
我当然不会真带着她到那地方,而是去自由市场之类的地方,就骗她说这里就是了,反正她刚刚来罗格营地,对什么地方都不熟,好骗。
“太好了!”她笑:“韦烨,江湖第一神药是什么?听名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给你为什么不要?”
“你听得还真仔细。”我苦笑:“那是一种好药,男人吃了会精神焕发的。”
“那女人吃了呢?”她好奇。
“女人不能吃,会流鼻血的。”我骗她到。
“哦?那你为什么不要?你不是男人吗?”她眨巴着眼睛问道:“韦烨你一点来吃嘛,让我看看效果是不是真的很厉害。”
“你怎么对什么事情都好奇?”
“我刚刚来嘛,任何没见过听过的东西,都觉得新鲜。你去吃一点好不好,是不是真的精神焕发?”
克族人被困太久了,对什么都好奇这也是理所当然。
我恶作剧心理一上来坏笑到:“如果我真吃了,我怕你受不了。”
“还关我什么事?”她不解。
要是我真吃了第一神药,急红了眼,身边刚好有你这么一个雌性动物,不生撕了你才怪,到时恐怕未经人事的你连哭的力气都没有,我暗暗yy故作神秘笑而不答,往前走去。
“不等你两个佣兵了吗?”
“走吧。”海媚尔姊妹俩到现在都还跟蓝斯抱成一团,哭得天昏地暗。好像她姊妹俩今后就落入我这个火坑一般飞灰湮灭。
“也好,我们走。”蒂斐拉着我往北区而去。
相比物质极度匮乏的术士峡谷,罗格营地堪比天堂。蒂斐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目不暇接的同时,每每看见不知名的东西都会问,一时间我也变成话唠。
“韦烨,那是什么?长长的,红红的东西。”
“那是辣椒。”
“好吃吗?”
“很辣的。”
“哦。那又是什么,像手掌一样的东西?”
“那是生姜。”
“好吃吗?”
“同样很辣,也很香,它和辣椒一样是佐料。”
“哦。那又是什么,嘴巴尖尖的,头上还有红红的东西,身上的毛好漂亮,还有它的脚好怪哦,还是三叉的。”
“那是公鸡。”
“好吃吗?”
“好吃,不过得煮熟或者炒熟之后。”
“哦。那有公鸡,是不是也有母鸡?母鸡跟它一样好看吗?”
“母鸡比它长得难看多了。”
“为什么?”
“这……”我苦笑到:“自然界几乎所有动物都是公的比母的漂亮,我们人类好像是唯一的例外,女的比男的好看。”说完这话,我有种吐血的冲动,我韦烨长得就很不尽人意。
“哦?”她似有明悟:“怪不得呢,我就比你长得好看,哈哈~~~”
类似于上面白痴的问题,蒂斐问了n多,我也白痴般的回答了n多,而且她每问到一样东西都问能不能吃。有一次竟然指着一个卖老鼠药的摊子,说那些东西能不能吃。
我只好如实回答说,能吃,不过转职者吃了估计也得半死,至于平民吃了绝对会蹬腿翘辫子不可。
这些白痴问题使我俩受到路人同样n多的注目礼,不过更多的注目礼来至与蒂斐的穿着。这丫头虽然换下了兽皮制衣服,换上亚麻制品,但样式未变,依旧是低胸露肚短裙妆。这样的装束在保守的暗黑人看来,近乎于坦诚相见,跟什么都没穿无异。为此我转移话题,同为我不想再回答她白痴的问题了,使我看起来像极傻子,原因就是我比她长得难看。
人性就这样趋善恶恶(前读吾后读饿)美丽的东西人们往往会相信也有美丽聪慧的心灵,而丑陋的东西宁愿把它归类于弱智,哪怕与事实相左,比如说猪,就受到这种不白之冤。其实猪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笨,曾经有人做过试验,发现猪比狗聪明多了,只要也像狗一样受到适当训练。
第一百七十五章 以身作则
“蒂斐,为什么每样东西你都问能不能吃?”
“因为我没吃过吗?当然要问了。”她笑嘻嘻到:“我可是下定决心要吃个天昏地暗的,哈哈~~”
“理解理解。”克族人相当于被关许久的囚犯,一朝逢大赦,出来之后谁不大吃一顿,换了我也会像蒂斐一样。
我继续转移话题指着她一身热辣的装束到:“蒂斐以前没有条件我们不说,现在为什么还穿成这样?”
“我都这样穿着二十几年了,突然换上他们那样的衣服。”她指着路人:“很是难受,不习惯。”
“就这个愿因?”
“那还能是什么?”她又指着路旁的一个蔬菜摊子:“那些是什么东西?”
又来了,我算是怕了她:“我们去道拉基所说的那地方,自由市场。那里的东西多得多,再说你不是想吃水果,吃到撑吗?”
“那里有水果吗?太好了。我们走。”她拉起我就走,但又停了下来回头来看到:“韦烨,你的两个佣兵,跟我们很久了。”
我回头一看,海媚尔姊妹俩就跟在身后不到七八米的地方:“蒂斐,她们什么时候跟着的?”
“我以为你早知道她们跟着。”她诧异:“原来你不知道呀?”
“我上哪知道去。”我走过去,蒂斐也跟上来。
“大人,您好。”海媚尔脸嚓地红了,这样动不动脸红对我很有杀伤力的,一想以后要天天呆在一起,我头顿时很大。
“以后不要叫大人,还向以前一样叫我韦好吗?”我说。
“好。”她弱弱地点点头。
“还有。”我说:“以后也不要像现在这样跟在身后,我不习惯……”我还没说完她脸顿时阴沉下来。我刚刚一番话很有歧义,很让人认为我嫌弃对方,为此我解释到:“我的意思是说,要跟着就和我并肩一起走,不要像现在这样,我不习惯前呼后拥。”
“是。以后不会了。”果然她眉毛舒展开来,女人向来是敏感的动物。
“姐姐,人家不要我们跟着,走吧。”海爱莎说着拉起她姐姐就走。
“等一下。”蒂斐指着她到:“有你这么当佣兵的吗?一点规矩都不懂?不知道应该向你的雇佣者告辞,问他是否可以离开,得到命令之后再行动吗?”
“你……”海爱莎刚要反驳,但又明智的收声,因为她自知理亏,蒂斐所说的一点没错。这就是佣兵尴尬呀,完全是附庸于我这样的转职者的存在。
“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