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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他这么写下去,我真担心他某一天会直接疯掉。
趁着楚凡现在熟睡,我悄悄地打开写字台的抽屉,拿出他的那个写作笔记本翻看。
楚凡现在写的是记录稿,类似于日记一样的东西,他是把灵感记录下来,然后整理成小说。
这段时间的经历他都记录了下来,我们沉船遇险什么的描述得非常详细,还加了很多夸张诡异的描写,我不得不说这家伙真是个天才,就这么个半成品的东西我都差点看入迷。
随后我忽然想到我是来看什么的,然后我就翻到了楚凡刚才写的内容。
我看到了这样的内容:今天真是糟糕,我坐在桌前三个小时,竟然只写出十几个苍白无力的字,这是熟悉的感觉,可怕的感觉,是会让我发疯的感觉。
我发现我掉头发了,不过不是掉的,而是我自己硬生生揪下来的,幸亏和我同住的朋友不在,不然我这个样子一定会吓到他。
必须要走出去了,再继续坐在这里的话,我一定会疯掉。虽然在这个恐怖的地方,晚上出去不是一件理智的事情,但是我的遭遇已经逼得我失去理智。
我没有告诉其他人,而是自己悄悄下了楼。和我同住的朋友不在屋子里,刚好给我提供了机会。我觉得还是不要被同行的人发现的好,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走到楼下了,空气很好,夜空有些灰暗,没有星星。集镇上有一些店铺还开着灯,好像在营业一样,但事实上却一个人也没有。
我沿着集镇的店铺散着步,边走边构思我的故事,灵感消失了,这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感谢这里的神,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
必须感谢他,因为他在我最需要灵感的时候,让我遇到了一个人。没错,我走到一家店铺前的时候,发现一家店铺里有人,有个女孩在里面。
第201章:熟悉的神秘女孩
接下来仍然是楚凡小说笔记中的描述。
我在一家夜晚并不营业的店里,看到了一个女孩。我本应该会感到害怕才对,可是我每次灵感失去的时候,都会忘记正常的感觉,所以我一点没有害怕,反而有一点开心。
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我走到了兰若寺,看到了一个叫聂小倩的女子。我不知道蒲松龄有没有类似的经历,才写出那流传百世的作品。
这个女孩很漂亮,尤其是一双大眼睛,美得怎么也不可能让人有害怕的感觉。
我走进了那个店里,却发现那个店里销售的都不是我需要的东西,不过没关系,我可以买了送给我的女朋友。
女孩并不十分热情,大概是她们在这里都挺赚钱,所以才这样的吧。不过女孩很可人很礼貌,她让我仔细看仔细挑选,如果看到喜欢的东西就告诉她,她会给我解说产品的。
这家店主要卖的是女孩子用的化妆品、护肤油还有面膜什么的,值得一说的是,那些面膜真漂亮啊,和别的面膜不一样。并不是纯白色的。而是带着一点点黄,并且光滑透亮,甚至还带着像血丝一样的东西,看起来就像是黄龙玉做成的一样。
这种一次性用完就丢的东西,这家店居然做得这么精细。也真是难得了。不过价格可真高啊,一张面膜最便宜的都要几百美元,甚至还有几万美元一张的超高级面膜。
我这个苦逼码字狗肯定是买不起的,不过忽然想起来我是这里的旅行贵宾,我们在这里拿东西好像是不要钱的。
女孩知道这一点,告诉我这里的东西我可以随便拿一件,哪怕是最贵的护肤油或者面膜都可以,我是贵宾,有这样的权利。
我没有拿,因为我没有随便接受人家惠赠的习惯,尤其是这么贵重的东西。
在这里真的很奇怪,不管多么名贵的东西,我们都可以直接据为己有。这里的主人太大方了,大方到让人可怕。
不过我听我同室的朋友张玮说过地狱男爵的杀戮游戏,我觉得有可能是只要拿了这里东西的人就离不开这里,所以更不能拿了。
但是,我绝对不会把杀戮和眼前这个女孩联系起来。她太纯洁漂亮了,宛若坠落到凡间的天使,不食人间烟火。
我承认我一瞬间犯了花痴。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女朋友该多好。之前说过我可以拿一件礼物送给我女朋友,而事实上我是单身狗,根本就没有女朋友。
我很大胆地要了最贵的那款面膜,然后很大胆地送给那个女孩,这也算是我送给这个女孩的礼物吧,更重要的是,算是我对这个女孩表现出好感。
虽然这很唐突,但我不是个很会表达的人,或许在网络上混迹的人都是这样寂寞的吧!
女孩没有拒绝我的礼物,只是很委婉地表示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但因为某些原因她现在和他不能在一块。
不过她表示,可以和我做朋友。
我觉得今天晚上是这里的神赐给我的,在这里我居然还交到了朋友,而且是这么漂亮的女孩!
而且,这个女孩还带给我更多的惊喜,正是今晚上我出来苦苦寻找的东西。
我和这个女孩聊得还算投机,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就是都爱看恐怖故事。我是为了写文,而她一直都喜欢。
我们互相给对方讲了一个自己知道的鬼故事,女孩讲的鬼故事很吓人,连我这种鬼故事看多了现在都有点麻木的人都被吓得不轻。
本来我想告诉女孩我其实就是写恐怖小说的,可当听完这个女孩的鬼故事后我就放弃了。
因为我觉得,女孩在这方面比我有天赋得多,如果她要是写书,一定能写出火爆全华夏的恐怖小说。
我问了女孩有关这个那陵古国的事情,女孩告诉我一个我之前都不知道的。
这个那陵古国最神秘的,就是那陵王,传说中那陵王是双头双身,雌雄同体,天地合一,并且那陵王不会死,直到现在他仍然活着。
虽然只是传说,但是却为我的写作又增加了无穷的灵感空间。
我和女孩聊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她下晚班。女孩告诉我她隔两天上一次晚班,白天都不在,我记住了她的上班时间,过两天我肯定还会去找她。
我真的太高兴了,今晚的收获真的太大了。我感觉我一下子有了多到用不完的灵感,我觉得我可以写出能大卖的书了。
…………
楚凡今天的记述到此为止,我居然很耐心地把它看完了。而看完后,总有种怪怪的感觉萦绕在我的心头。
从楚凡的记述上,不知道他去的是那一间店铺,不过他的描述却让人止不住地想到了小韵。
真的是小韵吗?小韵就在这个地方?她就在这里卖化妆品和面膜?
我可是知道那些化妆品和面膜,到底是什么东西制成的。
难道小韵也是地狱男爵迁来的人之一?或者说,是她的什么亲人一起随着迁来的。比如小韵经常对我说的她的姐姐,虽然我知道,她姐姐其实已经死了,连心脏接受者都已经死了。
我也莫名地激动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很可能找到小韵了,我想知道更多,两天后我就能得到答案。
对,两天后我跟踪楚凡,只要找到那家店里的那个女孩,一切就都明白了!
想到这儿,我小心地把楚凡的笔记本放回到抽屉里,原来怎么摆的现在还怎么摆,然后我再把抽屉轻轻地关好,若无其事地上了床。
第二天醒来我没看到楚凡,不过刚出门却看到了林允熙和另外几个女孩,林允熙穿着那件灰色裙子,张淼和范雪雪在那里评头论足。
她们的意见是一样的,这件裙子就像是上帝转行当了裁缝,专门为林允熙打造的一样,这种合适简直就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范雪雪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很有发言权,毕竟她是名模,走在时尚前沿的人。她的性格是极其挑剔的,不过对于林允熙这件衣服她完全没有表现出不同意见。
我忽然想起了楚凡昨晚日记里的那句话,这里的东西似乎是不能接受的,也许接受了东西的人就走不出这个古城了。
“小熙,这件衣服谁帮你选的啊?”张淼对林允熙问道。说话间看了看我,显然她知道答案故意这么问。
“队长,你的眼光不错哦,可是你偏心,这里四个女孩子,你怎么只想着给小熙一个人选了。”范雪雪略带娇嗔地道。
“雪雪,队长的心思你应该明白!”
“啊?我知道了,当我什么都没说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