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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同人]起灵谣,相思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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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女的家里出了事儿,她爸住院了,需要一大笔钱,她每个月都在打零工做兼职,钱都交学费了。她妈治病的钱都是管亲戚朋友借的,那时候根本没闲钱给她有机会两个城市来回跑,没想到她不去找他,他也就没来过。 后来那姑娘是可能想清楚了,觉得他不靠谱儿,专程跑去分手的,文艺地说,就是去给青春画个句号的。
  他知道这事以后开始后悔,回去找人家女孩不搭理他了,就窝在寝室整天抽烟缅怀。
  他说他那女朋友是个豪爽性子,从前成绩不怎么样,朋友也多,又爱玩儿,一早就会抽烟了,而且还有个习惯,就是每次抽烟都要涂上口红,鲜艳的颜色染在烟头上,像朵红玫瑰。
  这事情我现在想起来满脑子都是他女朋友那句 “是不是我不来找你,我们就不会见面了。”
  我踩灭一根抽完的烟,静静地看着闷油瓶的房间窗户,心里一阵惘然。这次地中海找他,让我原本淡下去的危机感又重新强烈起来,我不得不正视那些问题。
  他迟早要走的,而且我有预感,很快了。他不会再让我跟着,我该怎么办。继续跟屁虫一样的追着他?追丢了就用尽一切方法去查探他的行踪,然后接着追?我一点也不想想这种问题,总是很直接的逃避。他起码现在还在这里,可是明天呢?后天呢?再往后呢?
  他总会不见。
  这是我阻止不了的事,可我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因为我实在没法儿无动于衷。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几乎是废寝忘食。
  白天就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他离开时间稍微长一会儿我就开始着急。到了晚上,我就坐下桂花树下面抽烟,有时候先睡到半夜再起来,有时候先去院子里坐着天快亮了再回去睡,还有时候坐在树底下就睡着了。
  闷油瓶一直没走,但我丝毫没有放松,整个人都随时处于崩溃的边缘。就这么守着,我觉得只要我这么做就能改变什么,但事实上丝毫没有。
  弦绷得太紧就会断,骆驼总会被最后一根稻草压死。
  于是,在我被心灵身体双重折磨压得快撑不住的时候,胖子回来了。 距离我在第一次半夜守在桂花树下面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
  小花如约地带我们彻彻底底去了他说的好地方聚了一次,在一个清吧里。
  胖子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们一行五人来到了一间名叫“只是当时”的清吧,我想起了李商隐的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看来老板还是个文化人。
  这家酒吧的装潢大部分以原木为主,木桌木椅,面积挺大。后面还有个露天的院子,摆满了盆栽,围墙上种满了爬墙虎。铺着木地板,充满自然气息,我很喜欢这里的风格。
  黑眼镜还说:“花儿爷,这也不是什么不能来的地方,你怎么就不带霍小姐来?”小花坐在椅子上,懒洋洋地抬起头,道:“她一个女孩子还是少一点夜生活的好。”这里的老板是小花的熟人。
  小花找了老板寒暄了几句,叫来跟我们一桌坐下,一一作过介绍之后我们聊了起来。老板姓万,聊天是妻子是丽江人,结了婚来北京之后两人就一起开了这间清吧。草草几句当然只是表面,这个酒吧在这么好的地段占了这么大的面积,除了财力支撑,背后的势力必不可少,何况这老板还认识小花,以解家在北京的地位看,这老板的交际圈子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
  任何时候,背后的故事永远比表面的精彩。
  我们找了个离吧台比较近的地方坐下,点了一堆酒,开始行酒令。酒吧里人渐渐多了起来,前边的木台子上有一个女孩在弹着吉他唱英文歌,清亮的嗓音逐渐被喧闹盖住,黄黄绿绿的灯光下,她任然安安静静地充当背景音乐。
  几杯酒下肚,大家都放开了,话多起来。胖子兴冲冲地跟我们说起在西藏旅游的事,下斗那段最精彩的不方便聊,可是胖子依然有能力把干巴巴的地点考察那几天当做旅行,讲得一群人笑声不段。
  我一边喝酒一边偷看闷油瓶,他靠坐在椅背上,手里端了一杯伏特加,透明的液体在老式杯中随着他的手腕晃来晃去,他的视线定定地看着桌上,低垂着眉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此时驻唱的歌手已经换成一个男的了,他没有弹吉他,唱的是民谣。声音一出来就让我心底暗暗赞叹,低哑迷人还有些粗犷的声线,获得了人们的掌声。万老板见我一直在听,就说:“这个歌手是我媳妇儿那边的亲戚,按辈分得叫我一声叔,来北京上大学到我这来打打零工。这孩子声音条件不错就让他驻唱了。”
  我问道:“他叫什么名字?”万老板道:“庄坚。”胖子“噗”一声笑出来:“装贱?装什么不好装贱啊。”我白了他一眼,扭头打量起这个庄坚来,胖子拍了我一掌,道:“你他娘的还看,别去荼毒人家小孩子,他个装贱的遇上你个真贱的一准儿被祸害!”
  我呸了一声,骂道:“你他娘的少胡说八道。” 黑眼镜欠揍的说道:“啧啧,小三爷要真喜欢听,就叫他过来喝一杯。先混熟了以后让他唱给你听呗。”
  我道:“你怎么不去啊?”黑眼镜痞笑道:“这风格不对我胃口,我还是觉得花爷儿唱戏最好听。”小花一个眼刀飞过去。
  万老板这时说道:“他唱完这首就下来了,我们这儿是一个歌手轮两次班的。”
  我点点头,起身向调酒师要了一杯银费士。准备用它跟那个庄坚商量个事儿。从我听到他的声音开始,我就有了这个想法。因为他使我不可控制地想起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红高粱(上)

  第四十七章红高粱(上)
  等酒调好,我站在吧台旁边等到庄坚唱完最后一句歌词。
  然后端着银费士快步走了过去。
  胖子看到我过去,在背后嚷嚷:“我说天真,你他娘的要干嘛?”我没理他,一心只想着全了自己此时的念想,为那个人再做点什么。
  胖子还在背后骂骂咧咧,我不想管他是不是想吐出象牙来。接替庄坚的驻唱歌手上去了,他从台上下来,我端着银费士走近他,他看到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此时也有点不自在,想起自己好歹比他一个大学生要大,尽量露出比狼外婆更慈祥的笑容,对他道:“你好,庄坚。”
  他对我知道他名字这一事实很困惑,随即我指了指我坐的那一桌,他顺着看过去望见了万老板,这才平复了表情,道:“你好,你是我叔叔的朋友?”
  我点点头,道:“我叫吴邪,想请你帮一个忙。”他抬起手抓抓脑袋,清秀的脸上露出了腼腆的笑容:“我能帮你做什么?”
  我把酒递到了他面前:“这一杯,我请你。可以让一首歌给我听吗?”他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是什么歌?我不知道会不会唱。”
  我把酒又往前递了一点,他伸出手接过,说了句:“谢谢。”我摇摇头,说道:“是我该谢你。一杯银费士,换一首红高粱。”
  他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我,道:“为什么是红高粱?我以为你。。。。。。”我瞧他这样子不禁有些好笑:“你以为我是要让你帮我唱一首情歌来追女孩么?”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声说道:“我以前遇到过很多次。”
  我就近找了个空椅子坐下,等他坐到我旁边开始和那杯银费士,我缓缓地跟他说了一部分潘子的故事,当然,除去那些不能公之于众的事情。只大概说了潘子的当兵经历和我们因为我三叔相识的事,以及最后他为了我而丧命。
  他听完以后,露出了敬佩和惋惜的表情,说道:“我曾经也想当兵的,只是家里人不太赞同。吴邪,你是个重情义的人,潘子知道了会很欣慰的。”
  我苦笑着摇摇头,转而道:“怎么样?你会唱这首歌吗?”
  庄坚点点头,道:“这可是经典,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我站起身,郑重道:“我从听到你声音的那一刻起就想到了潘子,想到了这首歌。谢谢你愿意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庄坚笑道:“不用谢我,我只是唱了首歌给你听而已。反正我在这里唱歌也实际也没多少人认真听的,还不如为你这个愿意用心听的观众唱一次。说起来还是我赚了,找到一个好观众。”他也站起身来,我拍拍他的肩,他道:“那我先去准备,一会儿轮到我的时候,我就唱这首《红高粱》。”
  我笑着应了,看着他端着没喝完的银费士快步离开。心里终于踏实了一点。
  回到座位上神情也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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