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窘璞灸苄卸医艚舯ё×薑atherine,像抱住一位亲人一样,希望可以从她身上获取勇气。Katherine温柔地环抱住我,在我耳边轻轻叹息。
谁都不是坚不可摧的,当我们无比脆弱的时候,只希望亲近的人可以给我们一个拥抱,只是,歆言,我多么希望,此刻陪伴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是你。
可是不行,如果那样,我的身份必然会被戳穿,而她,痛恨欺骗!我,应该怎么办?
沉浸在悲伤中的Katherine,Dr Lee,和我谁都没有看见,在同一个走廊,离我们大约有十米远的地方,莫歆言远远地望着我们,她看见我和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紧紧抱在一起,一贯清冷的眼眸变得寒风凛冽,她单薄的身躯微微颤抖着,银牙紧紧咬住了自己的嘴唇,半响,她神色镇定地转身离去,只是,一行清泪,从她白皙光洁的脸颊上划过。
歆言,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群人,一样的用冷漠和理智把自己武装的坚不可摧,一样的鲜有人可以看到我们心脏里最脆弱的角落已经伤痕累累,一样的优越家世和出色的能力,使我们在外人面前光鲜亮丽,同时性格中都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但是家庭的不完整,使我们都渐渐成长为缺乏关爱的孩子,所以性格深处又带着一种如影随形的自卑感,这种自卑和我们性格中主导的的骄傲针锋相对,构成了人性的复杂和不可琢磨。面对爱情,我们都是易碎的,我们都下意识地,想把爱情抓得很紧,很紧,极度害怕失去,欺骗和背叛。虽然表面上我们依然琴瑟和谐,但是裂痕,出现在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就像冰山要沉没时。最先断裂的,一定是海底下的地基,当危机临近,冰山上的动物依然惬意地躺在地上晒太阳,或是眯起了眼睛在打盹,谁也不曾看到,危机已经不远了。
之后的十几天,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机器人,没有日夜地忙碌,按照既定的程序,无悲无喜地执行着,我穿着阿玛尼精贵的黑丝绒礼服,在Katherine的陪同下,我面无表情地被黑色的劳斯莱斯从世茂庄园带到了徐家汇教堂——父亲的葬礼在这里举行。八月的阳光很刺眼,让我忍不住流下了泪,红褐色的教堂外墙肃穆沉重,我站在教堂门口,远远看见教堂尽头的祭坛上,是一副巨大的黑白遗像,照片上的父亲不似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衰老,俊朗的外表,坚毅的表情,是我记忆中最熟悉的父亲。整个过程Katherine一直陪在我身边,她精致眼妆的深处,是被疲惫冲淡,稀释了的悲伤。葬礼结束后,我冷漠地面对大量记者的拍照和询问,示意让Katherine去应对,在劳斯莱斯宽敞的后座上,我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看着窗外的风景快速倒退,在经过一个车站时,我看见一对年轻的恋人幸福地拥抱在一起,我突然想起,我已经快半个月没有回新华路上的家了,那么,歆言,你,还好吗?我知道,是我不好,请你耐心地等一等,等我把手边的事情处理完,我会告诉你关于我所有的事,歆言,请你,等我。那天世茂庄园的夜色很美,我站在偌大的阳台上,看着莹白色的月光,想起在香港的那个晚上,她秀发如云,五官柔和,眉眼温柔的样子,还有唇间的香软触感和鼻息间萦绕的清香,歆言。
世茂庄园。
“那么,易小姐,我现在将宣布您的父亲易铭的遗嘱。”我微微颔首,请陈律师继续。
“这封遗嘱是在大约两个月前立的,在遗嘱中,您的父亲将他所有的财产,包括他所持有的易氏集团32%的股份,全部转到你的名下,现在,请你在这里签字。”
“可以让我看一下他的遗嘱吗?”我感到很疑惑,当初他不是说我将一无所有吗?以父亲的性格,实在不是一个会轻易改变主意的人啊!
“当然可以,这就是,请过目。”
我仔细地看了看,苍劲的笔锋,微微倾斜的字体,的确是父亲的字迹,缓缓地把那张纸还给陈律师:“谢谢,签字吧。”
手续完毕后。
“易小姐,这是你父亲给你写的一封信,依照他的要求,我已经在他过世后将这封信交到了你的手里,你慢慢看信,我先走了,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我,请节哀,再见。”
“谢谢,那么再见了。”我站起来,礼貌地朝他点了点头,等到陈律师已经离去,叹了口气,我缓缓地拆开了密封的信封。
在千里之外,新华路上的一套高级酒店公寓里,莫歆言神色冷漠地看着电视屏幕上自己熟悉的人,高贵的礼服,豪华的劳斯莱斯,大量保镖的护送,和身边那个妆容精致的美丽女子,莫歆言眼眸中的寒冷逐渐转化成恨意,双手环抱着自己,她的脸在星光下显得恬静而美丽异常:“易夕,你这个骗子。”她冷凝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唯一不平静的只有那缓缓顺着白皙细致的脸颊流下的泪滴。
远在世茂庄园的我,突然感到心脏一阵尖锐的刺痛,手中的酒杯一下子没有拿稳,“碰”华贵的高脚杯砸在皓白的大理石上,跌得四分五裂,红酒洒落了一地。部分红酒落我淡蓝色的巴布瑞牛仔衬衫上,一片凄艳。
第一卷:忆夕流芳 第三十二章 番外之莫歆言(一
晋江穿越文 更新时间:2011…7…9 9:27:57 本章字数:3238
第三十二章 番外之莫歆言(一)谁先动的心?
被通知降职到AL的第五天,我来到AL准备熟悉一下新工作环境。在电梯处的转角,遇到了我这一世的魔障——易夕。只是,后来我又想,就凭我这骄傲的性子和不允许侵犯的几乎荒谬的自尊心,这世上,怕是除了她,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那般迁就宽容,甚至,是纵容我了。
第一眼看到易夕,我觉得她实在是一个冒失的家伙,居然公然在过道里跑得飞快,然后狠狠地撞倒了我,我当时又惊又怒,但是碍于身份我并没有说什么。临走时,抬眼看了看对方,羽毛般纤细修长的眼睫毛,白皙的肤色,狭长的眼睛被东方人少有的深邃眼眶,隐藏在淡淡的阴影下,英气逼人的剑眉像两把匕首,但是身材的曲线点明了她的性别。心中略惊讶于她精致俊美的长相。不过我因为刚刚被她撞到,当时对她的印象可不好,心想,该不会又是一个靠皮囊吃饭的家伙吧?于是我一语不发地走了。
这就是我对于易夕的第一印象:好吧,长得的确很不错,但是貌似是一个绣花枕头。不过,我记得,她压在我身上时,我隐隐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青草味,让我忍不住就想起了S中郁郁葱葱的草地——那块价值高昂绿地的建设和维护,即使是对于一向资金宽裕的S中而言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而对我来说,我最喜欢在一个阳光充足的午后,坐在草地旁的那些样式古旧的木质靠椅上,闭着眼睛,迎着阳光,把头微微抬起,感受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感觉,空气中总是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味,每一次都让我流连忘返。
第二次看到她,是在AL财务处的汇报大会上,不知为什么,我以进会议室,就认出了她。她比第一次见到时显得稳重了许多,见到我也丝毫不显得惊慌失措,我意识到:我对她的第一个定位或许不是准确的。她之后的表现彻底粉碎了我认为她是一个绣花枕头的猜测,她做的分析报告,眼光精准,思维清晰,逻辑严谨,我意识到:这应该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提拔她当我的助理。提拔她前,我在人事部看了她的资料:姓名:易夕,最高学历:达特茅斯学院(会计学)硕士。易夕?她,也叫易夕?一个极其相似的身影和面孔和她逐渐重合:S中的天台上罕有人出没,穿着白衬衫的少年,悠闲地依靠在墙上,柔和的夕阳撒在她精致的侧脸上,将她原本浅茶色的中短发染成了金黄色,她转身看见我,眉眼高贵,神色清冷,良久,刀片般薄薄的嘴唇轻轻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像一个年轻的英格兰贵族。
我记得自己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的那天,午后的阳光随意地洒在她雪白的衬衫上,给她周围渲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她开门,关门,站定,和我问好,一连串的动作,优雅得体,礼貌大气,神色平静,她身上淡淡的青草味道,带着令人安心的魔力,几乎是人生第一次,我清晰地感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真正见识到她的能力出众,是在和阿玛尼的中国地区的市场经理Ed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