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出版信息:书名:《秘药劫》(药王之妾之二)【BL】
作者:李葳
系列: 采花系列1107
出版社:狗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11月24日
内容简介:
关于兔子,有两句俗话说得特别好……
一是“狡兔有三窟”,二是“兔子不吃窝边草”。
仁永逢这只狡兔,不但不感激淳宇浪这自来相公的恩情,
反倒还千方百计地撵他走,巴不得他快点回山上隐居!
但身经百战的淳宇浪岂会轻易受人蒙骗、任人左右?
经他一番细心地抽丝剥茧,仁永逢的心病源头终於呼之欲出?!
本TXT为书香试阅版本,请在24小时内删除,请勿用作商业用途,请勿随便传播,盗文者封号封IP,绝无例外!!!!如果喜欢试阅内容,请购买正版实体书。
楔子
京城百年老药铺‘仁永堂’的当家夫人——丁陈氏,在嫁入仁永家之前,是一个离京城有百里之远、穷乡僻壤小县县太爷的掌上明珠。虽非大富大贵人家出身,在一般人眼里也是出身书香门第的小家碧玉、好人家的姑娘。
由于自幼受到饱读诗书的父兄们耳濡目染的影响,不像许多连大字都不识半个、认为无才便是德的姑娘家,丁陈氏三岁读经、四岁习字、五岁练琴,六岁已懂得作画,因此在地方上还赢得了秀外慧中、才智双全的美女封号,小有名气。
话说丁陈氏父亲治理的这偏僻小镇,气候干燥、日照普普、土地贫瘠不宜米麦生长,因此多数人家的谋生方式,不是放牧牛羊,就是得靠种植一种名为桃蔘的植物维生。
桃蔘原产于荒山峻岭间,初味苦涩,入喉半刻后方可回甘。由于果实味道既不香甜,口感又是硬脆而非软嫩,茶姜色不起眼的外貌也毫无引人食欲、可口美味可言,所以自古以来除了当地人偶尔在山间碰不到溪水可喝,会摘来解渴之外,根本没人会去摘取。
但天隼皇朝开国皇帝,晚年开始追求种种延年益寿、长命百岁的养生之术,大举开设御药监,在全国各地寻找长生不死的药方,却意外地造就了桃蔘咸鱼翻身之日。
透过御用药师们的钻研,发觉桃蔘经过烘焙、浓缩等等提炼过程后,有着补气强身的神奇药效,时常饮用桃蔘干冲泡的热茶,更可延年益寿。
当药师们将此一发现上奏皇帝之后,桃蔘遂由乏人问津的深山野果,摇身一变为众人争购、炙手可热的珍贵药材。
只是大伙儿在深山峻岭间疯狂地滥采滥摘,将这原本需要十至十数年方会结实一次的桃蔘,一口气消耗殆尽,短短两年内几令桃蔘绝种,逼得皇帝不得不下令,除有许可者外,禁止小老百姓随意买卖野生桃蔘。
想当然耳,利之所趋、人心所向,禁令阻止不了人们想借此发财的力量,也断不了追求长生不老的人们私下买卖的渴望。
既然野生的不能采,山不转路转,人们便开始在靠近禁采区的山林间,开辟起一块块桃蔘树园,想尽办法繁殖养育,自力取得——光阴荏苒,曾几何时,种植桃蔘渐渐成为当地人家谋生的主要方式。
作为京城最大药铺的‘仁永堂’,为了优先取得上等桃蔘,甚至在当地豢养了一群契作农家,约定每年以百两代价包下他们种植出来的桃蔘。
每每到了收成的季节,药铺当家就会带着镖局的人,亲自赶赴当地,一方面验货确认质量,一方面是小心翼翼地将这批价比金子还昂贵的药材,在镖局人马的护送下,千里迢迢地载回京城。
——这也奠下了丁陈氏嫁入仁永家的契机。
当年‘仁永堂’的老当家,正在替独子寻找一门好姻缘时,耳闻县太爷府上有一千金,娉婷窈窕、知书达礼,追求者众,不由得动了念头,想要见上一面,看看传言是真是假。
然而好人家的姑娘家鲜少抛头露面,平白无故上门求见又过于冒昧……最后老当家四处打听,好不容易得知每月初一,姑娘都会到附近一间寺庙替双亲祈福。他便带着仆人挑同一日,大清早地前往该寺内埋伏等待,就为了看她一眼,鉴定一下她有无当自家媳妇的资格。
结果如何,自然不必再说明。
非常中意丁陈氏的‘仁永堂’老当家,回到京城后,迅速聘请最负盛名的厉害媒婆,到丁陈府上去提亲。
尽管最初县太爷听见前来提亲的人家,不过是个经商的大户人家,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官宦人家眼中,实在没啥吸引力,而显得兴趣缺缺。
但多亏了媒婆舌粲莲花的一张嘴,与媲美鳖精咬死不放的缠功夫,再堆栈上‘仁永堂’老当家,执意非替儿子订下这门好亲事不可的决心——等同送给媒婆的特大号红包,和送给亲家的几牛车都装不完的聘金——终获县太爷的首肯,点头同意了这桩喜事。
丁陈氏还记得爹在接受这门婚事之后,告知她这件事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堂堂县府千金嫁入商贾之家,论家世门风,这桩婚事似是委屈妳了。但仁永一家做的是药材买卖,倒也是悬壶济世的良善人家。况且对方可是京城第一药铺,也等于是天下第一大药铺,衣食无忧,绝对比爹这个穷县治能供妳的日子宽裕得多了。这么一想,咱两家也称得上是门当户对,妳说是吗?”
丁陈氏晓得爹的这句话,无非是要求得自己的心安,而不是真想询问她的意愿,故以“女儿一切听从爹的安排”作为回答——事实上,她也只能这么回答。
自古以来,出嫁前的女子在家从父,以父为天,凡事有爹爹作主,根本没有她能置喙的余地。要是她对爹的安排有何不满,一旦传了出去,就会成为他人口中挑三拣四、不识好歹的坏女儿、骄纵成性的娇娇女。
至于娘则是在她的婚事决定后,万般交代她道——
“不管妳爹替妳结的这门亲,是好或坏,妳都要认了。这就是妳的命,咱们女人家只有逆来顺受的分,不要以为自己多读了点经书,就能像父兄那样有所作为。”
娘向来是反对她习字读书的,总认为姑娘家不需要学会那些,日子照样能过下去,反倒是一些姑娘家肚子里多了点墨水,便眼高于顶、忘了女子本分,最要不得。
但是娘的顾忌是多虑了,家传的严格门风,早已经让天性恭顺的丁陈氏,养成顺势而为、绝不逆势而走的习性。即使读了点书也没胆子与父兄唱反调,遑论忤逆尊长。
幸好祖上有德,多所庇荫,丁陈氏嫁入仁永家之后,夫婿对她疼爱有加,与公婆也相处融洽。搬至京城住的日子,也如爹爹所预言,过得相当优渥富裕、顺顺心心。
不过最令旁人羡慕的是,她嫁入仁永家没两年,便生下白白胖胖的一对双生子,顺利为家族添丁,达成传承香火的使命,再无传宗接代的压力——真可谓有子万事足。
转眼间。
幸福的岁月,消磨在相夫教子、伺候公婆与打点家事,这些琐琐碎碎、平平凡凡的小小事情上头。就在她以为这平和、安稳的光景会持续一辈子时……“那件事”就发生了。
她的心肝宝贝、她心头的一块肉就这样被……
在她一生当中从未有过这般晴天霹雳、翻天覆地的感受,彷佛一下子由人间坠入了地狱。
在儿子被人口贩子绑走的那十数日间,她日日受着噩梦煎熬,夜夜梦见行踪不明的爱儿含血喷泪地唤着她,她天天祈求失踪的吾子能早日平安归来。
可是等到长子逢儿真正获救、回来了,她的苦难并未就此结束——因为她竟然不知道该怎样再去疼爱这孩子了。
身为两个孩子的娘,不管儿子们闯下再大的祸、犯了多严重的错,她都有自信,自己能宽容他、接纳他。
身为两个孩子的娘,她一直认为自己所要做的,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在这个家以温柔的微笑迎接他们。
身为两个孩子的娘,手心手背都是肉,她总是小心翼翼地不偏爱哪一方,给两个孩子一样多的关心、一样多的疼爱。
谁晓得这些过去理所当然的行为,有一天她竟然再也做不到了。
纵使她明白发生在逢儿身上的,并不是逢儿的错……但每每当她望着眼前的孩子时,心头就会冒出种种“这不是我的逢儿”、“以前我的逢儿不是这样的”的疙瘩。无论她清了再清、割了再割,这些疙瘩总会在不知不觉中再生、繁殖,长个不停。
纵使她有心对逢儿露出温柔的微笑,但她越是“努力”,那笑容总是难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