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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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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药院职责是检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此外,保管加工炮制国内外进贡药物,采购药材,官员也常奉敕出使,如代表皇帝向驻边臣帅赐药,率太医给疫区送药。
    (四)官办药厂与药店
    宋代药物被列为专卖品,由市易务卖药所经营。熙宁九年(1076)神宗诏令撤消合并旧有的熟药库、合药所、卖药所,在京城开封设置太医局熟药所,又称修合卖药所,通称药局。委官监制和销售成药,为官药局的创始。熟药所出售的成药比生药使用方便,很受医生和病人欢迎。经营一年来,收息钱二万五千缗,效益显著。崇宁二年(1103)熟药所增加至5所,另设“修合药所”2处,为制药作坊。政和四年(1114)“修合药所”改称“医药合剂局”,“熟药所”改称“医药惠民局”。南宋绍兴六年(1136)于临安设熟药所4处,其一为和剂局,由翰林医官院选保医官辨验药材。绍兴十八年(1148)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熟药所除日常以优惠价格向民间出售药物,向地方批发,交换药材外,还制定有每逢夏季,冬季和疫病流时施医给药制度,轮流值班制度,药品检验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促进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中国医药学史上有其积极意义。熟药所的设立,使《和剂局方》得以推广,成药使用有所普及,给民众医治疾病带来了便利,是宋代医学发展的特色之一。可惜原是嘉惠人民的官药局,随着宋政府的日益**,变得有名无实。
    (五)与医有关的慈善机构
    1、安济坊政府设立病坊收容穷困无靠病人,给予医药照顾,滥觞于南北朝,唐代有悲田养病坊之设。宋代的病坊设置有较大发展。崇宁元年(1102)置安济坊于各路,收容贫病无靠者给予医药。病人依病情轻重异室居住,“以防渐染”,又有厨舍以调制汤药饮食。另有养济院收容臣病在道,旅店不能容留者,轮差医生诊治,俟病愈后再给钱米遣还乡里。政府对安济坊的医生和管理人员订有奖惩条例,并委官经常检察。此外,当时地方官绅也有个人出资建立病坊,从事慈善事业,收治贫困无靠病者。宋代病坊备有病房,医生和记录治疗效果与失误的,“手历”(类似令之病历记录表),以便年终考绩,其组织已渐具“医院”雏形,理宗绍定二年(1229)绘制的平江图(藏今苏州市博物馆)已见有“医院”地名记载(宋政和三年(1113)升苏州为平江会,该府即今苏州市)。
    2、居养院居养院始于唐代的悲田福田院。宋元符元年(1098)淮东路设官房,居养鳏寡孤独贫困不能自存者,月给口粮,病者给医药。崇宁四年微宗赐名“居养院”,居养人的口粮,日用钱,冬季柴炭钱,政府也都有具体规定。
    3、福田院宋仁宗以前,京师已有东西两福田院,安置老疾乞丐,嘉祐八年(1063)增南北两福田院,各院有屋50间,所养各以300人为额,内藏年拔给经费5千贯。
    4、漏泽园元丰间(1078~1085)神宗曾诏令在开封府置,以官地收葬尸骸。崇宁三年(1104)徽宗再次下诏推广命各地择高扩不毛之地理漏泽园,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漏泽园制定有应葬者登记,对葬穴面积、深度也有具体要求。漏泽园的建立,客观上改善了环境卫生,对防止疫病流行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5、慈幼局淳祐九年(1249)理宗给官田五百亩,于临安创建慈幼局,收养遗弃的新生儿,并置乳母喂养,无子女者可来领养。慈幼局的建立为育婴堂的嚆矢,
    6、保寿粹和馆创立于政和四年(1114),是掖庭宫人养病之处,位于宫城西北隅建官设属。宣和七年(1125),徽宗下诏撤消。
    7、病囚院此院亦称病牢,为监犯治病的医院。真宗咸平四年(1001),今诸路置病囚院,医治持杖劫贼、徒、流以上病囚,其它病囚得保外就医。
    三、医学教育
    宋代医学教育虽不如唐代稳定,却有所改革和发展,医政与医学分立,太医局成为国家最高医学教育机构,地方也设有“医学”专门培养医药人才。
    (一)国家医学教育机构
    太医局医学教育设立机构,始自仁宗庆历四年(1044),太常寺置太医同,于翰林院选拔医官讲授医经。王安石变法后,推行三舍升试法,改革医学教育。熙宁九年(1076)太医局不再隶于太常寺,成为医学教育专门机构,开医学教育独立发展的先河,置提举及局判、管勾官。局判以知医事者充任,掌医学教授学生。
    通常每年春季招收学生,以300人为额,采取“三舍升试法”分级教学,外舍(低年级)200人,内舍(中年级)60人、上舍(高年级)40人。设方脉科、针科、疡科三个专业。本科学生必须兼通其他有关学科,所谓“三科通十三事”,即要求各科学生有广博的基本知识。
    (1)方脉科:必修大小方脉及风科,兼习《脉经》、《伤寒论》。
    (2)针科:必修针、灸、口齿、咽喉、眼、耳,兼习《黄帝三部针灸经》、《龙木论》。
    (3)疡科:必修疮肿、折伤、金疮、书禁,兼习《黄帝三部针灸经》、《千金翼方》。
    三科必修的公共课程则是《素问》、《难经》、《诸病源候论》、《补注本草》、《千金要方》。
    在针灸教学中采用王惟一发明铸造的针灸铜人,进行直观教学,也是历代医学教育的一大创举。
    考试访大学之法,建立了严格的制度。每月一次私试,每年一次公试。成绩分为优、平、否三等。优良者升为内舍,每年一次会试,及格者升为上舍。还根据学生的品德和技术水平,将上舍分为上、中、下三等。学生在学期间为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除课业学习外,还要参加临诊,轮流为太学、律学、武学的学生及各营将士治病,年终根据每个学生的临床记录考察其成绩,按疗效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其失误多者,酌量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勒令退学。
    元丰改制后,太医局隶太常礼部,学生限额300人,设大方脉(120)人、风科(80)人、小方脉(20)人、眼科〔20)人、疮肿兼折伤(20人)、产科(10人)、口齿兼咽喉科(10人)、针灸科(10人)、金镞兼书禁科〔10人),神宗死后,王安石新法天折,医学教育一度实行的“三舍升试法”也被废止。
    崇宁二年(1103)微宗诏令另在国子监设立“医学”,吸收儒生学医,造就有文化素养的医学人才,以改变医学的社会地位,医学教育恢复“三舍升试法”。由于徽宗的倡导,当时五运六气之说盛行。运气也成为学习重点之一,列为各科必试科目。
    公试合格后,选取医疗技术精良者充当药局医师以下职务,其余各以其等第补官,或派为本学博士、正录,或委为外州医学教授。
    (二)地方医学教育
    宋代地方医学教育也较发达和普及,嘉祐六年(1061),各道、州、府仿照太医局的教学方式,设立地方医学,吸收本地学生习医,选官管勾,由医学博士教习医书,学满一年时,委官进行考试,合格者补充为地方医官。学生名额大郡以10人为限,小郡以7人为限,其中小方脉专业各为3人。
    政和五年(1115),州、县医学隶属于当地提举学事司,学生分斋教养,设科及课程均仿太医局。
    两宋时期校正书局与医书大量刊行
    一、政府编纂、校正、颁行的医书
    宋王朝对医学事业较历代为重视,政府多次组织官员学者集体编纂医书,更建立专门机构校勘、刊行,医书得以广泛流传。
    (一)政府组织编纂的医药学著作:
    在药物学书籍方面宋政府曾7次组织人力、物力对大型药物学著作进行修订、校正。在方书和方剂学著作方面政府也曾4次组织医官集体编纂大型方书,并组织官铸针灸铜人,编纂针灸图经。最值得一提的是校正医书局的成立。
    宋以前医籍多赖辗转手抄,流传,以致讹误、衍脱很多。宋政府在开国不久即诏令征集收购医书,进行整理、修订。嘉祐二年(1057)仁宗采纳了枢密使韩琦的建议,设置校正医书局于编集院,集中了一批著名医家,对历代重要医籍进行校正工作,并命直集贤院掌禹锡、林亿校理、张洞校勘、苏颂等为校正,后又增命孙奇、高保衡、孙兆为校正。这是我国出版史上首次由政府设立的医书校正专门机构。校正医书局设立后,搜求佚书,征集众本,进行严肃认真地校正,“正其讹谬,补其遗佚,文之重复者削之,事之不伦者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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