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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个月的工夫去杀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现在,期限却是四个月,这也说明了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
要杀这
孙玉伯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实上,江湖中不知道孙玉伯这名字的人,简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来佛的还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孙玉伯不但是如来佛,也是活阎罗。他善良的时候,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病孩子床边说三天三夜故事,但他发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将祁连山的八大寨都夷为平地!
这显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了,就好像是一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剑锋刺人孙玉伯心脏时的情况。他也能想像得到孙玉伯剑锋刺人自己心脏的情况。不是孙玉伯死,就是他死。
这其间已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无论是谁死,他都并不太在乎。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散,飘散到远方,谁也不知飘散到什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正和烟雾一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尔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晌。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几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却只是在怔怔地凝视着酒樽旁的孤灯。
看到盂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的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
“你溜到那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孟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在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
“滚!”
“你叫她们滚?”
软榻上半躺着一个男人,亦裸的上身如同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一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他手上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很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道:“你醉了,连我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请我来。”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
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宽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说什么?”
孟星魂道:“滚!”
刀光一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忘了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分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
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
孟星魂凝视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沾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像是一根根尖针,一直吹人了他的骨骼,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变成了软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上面也没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见。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
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进出,他失声惊呼。
别人远远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已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人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次却不同。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喝了酒后,眼睛就会变得朦朦胧胧,充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贾,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了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时候,酒意越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越来越大,脸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就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