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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种现代竞争的思维,云中子这种老古板已经理解不了了。
反倒是包括李青风在内的年轻一些的蓬莱阁弟子,都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来。
昆仑仙境拿到手中,控制在他们手里。他们自己制定游戏规则。不仅卖好了天下散修,而且还要从其手中获取极大利益。
这一点。很多人很快都想了个清楚明白。
只有那云中子暴跳如雷,不论别人如何去说,却也是半点都说不通。
刘胜之顿时把脸一沉,喝道:“我是东海盟盟主,我说了算!你要是不服,先打过我再说!”
云中子顿时一窒:“你……”一阵崔虎子瞪眼。当真忍不住想要和刘胜之动手。
顿时之间,李青风等人连忙过去拉住。请云中子息怒云云……
开玩笑,这刘胜之都已经修炼到了地仙境界。这云中子就算是有十个一起上,却也不是刘胜之的对手啊!
只能连哄带劝了半天,方才把这老顽固给劝了下去。
那云中子虽然年老固执。却也是自家人知自家事。明知道自己不会是刘胜之的对手,而且连自己的后辈也都不支持自己。
顿时气馁起来,嘴上却不肯认输,脚下却被那些弟子给架了出去。
于是,这事情就算是这样定了下来。等着日后实施。
事情既然已经做完,刘胜之却也干脆的不再现代时空多呆,回到汉王宫之中闭关去了。
三天之后,刘胜之终于出关,嘴角上已经带着一丝微笑,显得心情极好。
却是在这三日的时间之中,颇有收获。自己以前那般御使神剑,简直当真是暴殄天物。
要知道,当初送给自己干将莫邪双剑的,可是地仙大成,差点飞升的人物啊!
而帮着他重新铸造神剑,让干将莫邪的剑灵有着再次的安身之处的,却是那位司命大神。
如此,就足可见这干将莫邪的厉害之一般,更不要说这宝剑本身的来历和传奇了。
“这两把神剑之中,本身就带着类似法域的力量啊……我以前修为太低,却是没有发现……”
刘胜之不由喃喃自语,摇头失笑。
却很快就有着公务缠身,却是那步鹏鹏已经把锦官城给重新修好,现在请他前去视察。
刘胜之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心头亦不由得一振。好消息啊,锦官城修好了,却是要去看看。
这可是日后自己最为重要的钱袋子之一啊!
所谓的锦官城,便在那杜甫诗中就有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句子。
还有那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还有那锦官城里重相遇,心事两依然。携酒何妨处处,寻梅共约年年……
这锦官城在日后几乎就变成了整个成都的代称,但是在最初,所谓的锦官城不过只是当年蜀汉在城南一带所修的一座土城,或者说是一个单独的里坊,也叫做锦官。
却正是当年蜀汉时候,官办织造那蜀锦之物的地方,所以才叫做锦官。
刘胜之麾下要养那么多的人马,除了自己种粮食之外。其他更加重要的是,还要有钱。
因此,在当初汉中时候,刘胜之就打算大规模的制造蜀锦来赚钱。
第二章 血山草
不过,在汉中他并没有呆的太久。因此很快入蜀之后,就把恢复因为战乱的锦官给当成了十分重要的大事来抓。
更是把自己手下第一号技术人物步鹏鹏给暂时从炼铁的高炉附近给调开,专门负责这个锦官。
因此,这个时候听说锦官已经修好,重新开工,才会让刘胜之如此高兴,算是双喜临门?
等下不再多说,让人安排护卫依仗,前去那锦官城查看。
这次的事情就是公务了,自然要走正规程序。礼仪仪仗可以简单一些,但是却就不能搞神出鬼没,突然袭击这一套。
就好像刘胜之前去霍氏集团的时候那般,你不走程序,往往只会闹出更大麻烦来……
好在这是创业之初,正是所谓的筚路蓝缕,以创基业的时候。便是汉王出行,也不会有着太大的架子。
只是安排了马车,有着一队护卫护送便是了。就向着城南流江而去。
这时候就能够看出,整个成都城早已经安定了下来。商业兴旺,远远胜过汉中。
不时能够看到从西羌,甚至更远的西域来的商人,还有从更南方的所谓南中一直到交州,甚至是剽国的客商都有。
当然了,也有从关中后秦之地,下游的江左商人也有。
便是再怎么动乱,却也挡不住商人们追求利益的决心。
只是,毕竟节奏太慢。很多时候,那些远方的商队。来往一次,可能就需要数年的时间。
刘胜之专门注意了一下。果然那蜀锦是相当好卖的货物。不单单只是后秦,便是从交州剽国交趾所来的客人。都对于这种东西十分感兴趣。
其他就不过只是一些土特产,什么漆器竹器之类的东西了。
刘胜之的马车虽然有着护卫护送,但是并没有打出依仗旗号。
再加上这成都城之中,经常能够遇见来回巡逻的士兵,却也不怎么扰民。
因此刘胜之所过之处,却也不至于起到净街虎的作用。一路上马车缓行,却也能够见到许多风土。
尤其是这个时代的成都,僻处西南,民风淳朴。奔放。
如今天气炎热,刘胜之在现代时空逛街时候所能见到的许多清凉打扮的女子,这个时代所见,也不差太多。
那些羌氐女子却也罢了,来自更加南方的南中,甚至交州的一些不知道什么族的少女们,那就穿着的便是在现代时空,走到街头上,都能让人觉着羞耻的凉快……
在这个时代。后世的西南许多民族都还没有出现。
差不多也就是在这魏晋南北朝的时候,许多羌氐部落,通过蜀中陆续迁徙到了西南……
“咦,停车。”刘胜之忽然说道。
车子在一处路边的摊子前面停下。原本城中规划的有着专门的可供交易的区域,叫做市,或者坊市。
后世所谓城市的市。就是这么来着,原本就是做生意的地方……
不过。成都这里,却没有太多规划。以至于有着沿街摆卖者。
刘胜之却就是猛然看到了什么。才命令手下停车。
他穿着一身便服,下得车来。虽然知道他是一个大人物,大宋却不会有人知道,他居然就是此地的统治者,汉王……因此,却也没有引起太多的骚动。
反倒是摆摊的那位不知道来自交州何地的商人,看到刘胜之就是有钱人的模样,心中欢喜,还想要大赚一笔来着。
这人的摊位之上,放着的东西鲜少有人问津。甚至路过的人都是头皮发麻,快步赶紧走过去。
却是这人的摊位上密密麻麻的摆放着诸多蛇虫之类的古怪东西,还有着一些枯黄的草根树皮之类。
而且,这摊主更是浑身赤裸着黝黑的上身,到处都是刺着密密麻麻的纹身。便是脸上却也都一样。
操着一口难以听懂的言语,这厮说了半天。刘胜之也没有听明白,这人就过来要抓住刘胜之的胳臂。
顿时间,四五根长矛就已经抵住了那摊主,只要他再敢有着一点轻举妄动,立刻就要血溅五步。
“贵人,手下留情……”
附近有着客商见到了,急忙叫道:“这个浓步老汉是个巫医,他刚才只是以为你有病,想要给你看看……”
“原来是个巫医!”刘胜之淡淡的点头,难怪在这摊子上看到这种草药了。
“是,浓步巫医的医术很厉害……”这商人说着,叽哩哇啦的对着那巫医说了一番。
那巫医就点点头,拿出一个锈迹斑斑的小刀,在自己手腕上割了一刀。
却见那刀子显得并不怎么锋利,却来回割的数下,方才割破手腕,已经是皮肉开绽,鲜血流出。
那浓步却是不以为意,从摊子上抓出几种药材,放在嘴巴里大嚼一阵,咀嚼的稀烂之后,敷在手腕上,很快居然就止血了。
刘胜之开始看得啼笑皆非,想不到自己居然能够亲眼看到后世江湖上跑江湖卖金疮药这一套。
但是,很快刘胜之的脸色严肃了起来。他离的如此之近,眼光又是高明,自然看得出这巫医并没有作假,当真是靠这药材止住了鲜血。
刘胜之蹲下身子来,从摊子上拿起一根干枯药草,如果刘胜之没有看错的话,正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田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