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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般悠然太平的景象,却几乎是自从生下来都没有见过。
更彷佛这般战乱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一直到末日来临,却也再不会有着太平。
“我立刻就把整个家族迁入进来……”刘亚迅速做了决定,就要立刻返回。
刘胜之笑道:“不急,不急。这里本就住着一些人家,总要和他们商量一下,划分好土地。方才能够行动吧?”
刘亚听了,深以为然,笑道:“我却是老糊涂了……”
就算是那山中坞堡之间,互相之间争抢山地,水源。互相之间摩擦,甚至械斗都无时不有。
搬迁到此地,若是这些事情不解决好,同样也是后患无穷。
刘胜之微微一笑,却道:“这些事情不用太担心,这洞天之中人口不足……划分土地的事情不用担心……”
这里之人虽然都是长寿,但是数百年下来,人口却也是越来越少了。
若非如此,当初巫马安怡却也不会向着荆山之中的各家坞堡索要一千童男童女。这才有了日后的事情发生!
刘氏坞堡上下,也不过两三百人,自然能够安排。
甚至还要安排一些其他人家住进来,不过在刘胜之的构想之中。日后也只会是自家手下的有功之臣,方才有着这个待遇了。
却在这个时候,就见着那小羕这小东西带着几个人飞快炮来。
刚才刘胜之去刘氏坞堡,这小东西耐着不走,刘胜之却也只得由她。
这个时候,见着小东西身上挂了一个袋子,里面放着枣子核桃等吃食,一边跑来,一边往嘴里塞,嘴巴鼓鼓的,却就像是一只小松鼠一般。
见到刘胜之,就好像过冬的小松鼠,准备把自家的吃食藏起来。不过想想,似乎又带着一点心痛,举到刘胜之眼前,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刘胜之看的好笑,心中暗道,这小东西以前不是最恨别人和她抢东西吃么?现在却怎么大方了起来?
这般想着,却是摇摇头道:“我不吃,你自己吃吧!”
这小东西顿时欢呼一声,急忙忙的袋子藏在了身后,显然刚才不过只是客气而已。
“老朽元叟,已经把酒宴备齐……都功请……”就有一处村里之中的里长含笑走来道。
刘胜之只认得,这位好像是这洞天之中三个村里里面最德高望重的一位,似乎已经活了一百二十多岁了。
“此地灵气充溢,食物之中自是充满精微灵气,却是大补。老族长,这里的百姓岁数大都是在百岁之上……五十以下,就算夭折了……”
刘亚听了,心头更是激动之极,心道这仙境果然是仙境。
这般时代,缺医少药,又多战乱。能够活到他这个岁数的都是不多。人生七十古来稀,却并不是说说。
荆州洞天之中,一片安宁祥和。鸡犬相闻,炊烟袅袅,一派太平景象。
村人家中,酒菜虽然丰盛,却也没有多少讲究,更谈不上精美,无非也就是大酒大肉而已。
那元叟还有其他几个头面人物,也就是其他两处的里长,族老,纷纷殷勤款待。
要知道刘胜之现在可是这处洞天的主宰,这些人自然十分客气殷勤。
“来来来,尝尝这个……”元叟拿出一个老葫芦,给刘胜之倒了一碗殷红的酒水,笑吟吟的说道。(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葫芦
(感谢琢玉雕冰,苍梧真人,一念沧海购房计划书友的打赏……今天继续六更……)
刘胜之浅浅尝了一口,就觉眼前一亮,这酒似乎也都是洞天之中的农家自酿的,度数不高,酸酸甜甜的,却就更像是饮料。却颇为有后劲。
更难得的是,刘胜之甚至发现这酒似乎其中的精微灵气更是充足。
便是喝下一口,许久之后劲力发散上来,就连刘胜之都有些微微的醉意了。
“好东西……”刘胜之轻赞一声,这酒水几乎不会比普通的丹药差了。
“这是桑葚酒……”见刘胜之似乎对于这酒十分感兴趣,那元叟急忙笑道:“也不值钱,就是自家桑树上的长的桑葚所泡。真人可要再来一葫芦?”
刘胜之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微微闭起双目。感觉这种融融暖意向着全身扩散,转化为水谷精微之气。
这洞天之中的食物,显然比人世间的普通的食物强的不知道多少。凡俗之间的食物精微之气少,而渣滓太多。
所谓要想不死,肠中无屎。这般渣滓在体内发酵,原本就是一切衰老疾病之根源。
因此,很这洞天之中的食物,几乎尽数都能被消耗,只是留下很少渣滓而已。
“难怪那些仙门自高自大……原来吃的东西,呼吸的空气都和普通人不同。难怪自称仙门,自称仙人,对于凡俗之人,已经不大看的起眼了……”
正想着。却已经见到小羕那小东西,居然抓起了酒葫芦自己灌了一口。
刘胜之下意识的觉着不对。想要去阻拦。但是接着自家就哑然失笑,这小东西可不当真是普通小女孩。哪里用这么紧张?
“好喝……”小羕露出一个眼睛直勾勾的笑容来。很快脸就变得红扑扑的来。
我去,不会真的喝醉了吧?刘胜之有些傻眼。
“胜之,小姑娘不该喝酒……”早已经吃饱,却又很少动静的刘亚说道。
刘胜之苦笑点点头,不过这个小东西可真不是普通的小女孩。只好把这酒葫芦抢了过去,再不让这小东西碰了。
算了,眼不见为净。刘胜之缓缓的放下碗筷,只是觉着肚腹之间暖意洋洋的自然十分舒服。
而那脸上还沾着米粒的小羕却也打着饱嗝,面前却是一大堆的骨头。
说起来。这般洞天之中,却也不过最为平常的鸡鸭鱼肉等物。但是这洞天之中灵气充溢,不论是一草一木,还是这些普通食材,都充满灵气血气,对于修行之人来说,正是大补。
“好吃……”小羕满意的叹口气,若不是肚子撑的实在是装不下的话,看她模样似乎还能再吃几碗……
于是。这小东西就把目光再次看向了酒葫芦。刘胜之不得不把酒葫芦收了起来。
这个时候,却让刘胜之微微一震,觉着不对。这酒葫芦似乎出乎意外的沉重。
葫芦这种东西,在现代时空很难看到。不过在古代。是司空见惯,却是最为重要的容器之一。甚至破开来两半,就变成了水瓢。
如今整个洞天之中。所有之人都在仰刘胜之的鼻息,这里长元叟自然对于刘胜之的目光十分注意。
见了刘胜之目光。急忙拿了这葫芦过来,笑道:“自家种的葫芦。已经用了几十年了……里面都是装酒所用,刚才都功所喝的便是了……”
刚才却没有注意这葫芦,而且倒酒也都是这元叟殷勤所为。
这刻却就接过这葫芦看了起来,入手沉重,几乎如同钢铁。试着敲了敲,甚至带着金石之声。
他心中微微一动,道:“给我找一个空葫芦来……”
这种东西,家家户户几乎都离不了。自然很快就帮着刘胜之找来了。
但是刘胜之不过只是看了几眼,不由摇摇头,和手中这个差的太远。
那元叟自然长眼色,派人又去寻,不一刻就来了一大帮人,各拿着形形色色的葫芦给刘胜之看。
却让刘胜之都摇摇头,似乎再无比这个更好的了。
“哦,我想起来了。这个酒葫芦年岁最久,从我祖父那一辈就传了下来……”元叟忽然想起,说道。
刘胜之点点头,他也觉着这般天材地宝就算是在这洞天之中,也不可能太多。
当下就把手中的酒葫芦的酒水倒出,仔细看来,这葫芦用的时间太久,隐约有着一种古铜之色,温润可爱,猛然一看,还真像是铜铁所铸。
这东西,如果真是元叟祖父那一代传下来,以洞天里面的这些百姓的岁数,那岂不是说,这东西已经用了两三百年的时间了么?说不定还不止……
心中想着,刘胜之试着吐出一团元磁神光。一团衍射的五光十色的光线,轻巧的装入了进去。
“咦……居然真的可以。是了,这东西非金非铁。而且生长在这洞天之中……”
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好东西,让刘胜之精神一震。跟着将一团团的元磁神光喷了出来,尽数装入葫芦之中。
元磁神光虽然厉害,但是一直存在身体之中,却也会是极大的负担。
轻轻封上葫芦盖子摇了摇,刘胜之终于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