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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又把夹钢法和包钢法,交给了这些铁匠。如此只是在刀锋处。夹上一块钢料,剑身部分还是用铁。
不仅能够省下大量钢料。而且要比全部用钢料要坚韧的多,再没有那么容易折断。
不过,就是工艺复杂了许多。更要消耗人力。
刘胜之却不过只是说出来,让他们试试,那种办法效率更高而已。
而且,这汉剑虽然是战阵所用。但是剑为百兵之王,却不是那么好练的。
这些普通县兵用汉剑,也发挥不出长处。不如用长枪的好。
记得有很多书上yy长枪阵无敌,其实在刘胜之看起来,长枪阵的唯一好处,就在于廉价,容易补充而已。
制造长枪,就用不到多少钢材。顶多铸造一个枪头,枪身都是木头。捅刺起来也简单,顶多几个月,就能训练成形。
至于包打天下云云,还是洗洗睡吧。
应该说,只要有着足够的,源源不断的后续兵源。
这般炮灰一般的长枪手,源源不断补充,足以打赢一切战争了。
至于某些,所谓训练长枪手,还要走精英路线的。定下高高待遇,抚恤等等……
恐怕也只有脑子进水才会这般想,或者去明末欺负野猪皮去。
在整个江下城差不多各处巡查了一番,天色就已经暗沉了下来。
城中各处百姓,都按照治头祭酒的法子,重新给组织了起来。
虽然简陋,却都是当初杜仲这个杜家子弟,帮着刘胜之所建立的初步组织。让刘胜之对于整个县城的掌控力大增。
当初,能够大规模的征发民力,改造城外的荒地,该种水稻,修建城池,都是起了巨大的作用。
也让这刘胜之虽然离开几个月,但是按照刘胜之当时未完成的计划,继续完成之后。让这整个城池焕然一新。
走入自家所住的院子,远远就看到有着橘黄色的灯光,微微透着暖意。
刘胜之甚至都有了一种游子归家的感觉!
所谓的家,并不单单是那冰冷冷的房子。而是在那房子之中,会有人点亮灯火,在等你回来。
“郎君回来了,”江问凝笑靥如花。
刘胜之点点头,几个月不见,虽然时常通信,但是却猛然之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那江问凝就低头一笑,拿来木屐:“郎君先换上木屐,热水已经准备好了。且先洗去身上风尘……”
刘胜之就道:“好。”
见惯这般古时候,各种条件限制,生活种种,并不方便。
但是那般大户人家,有着足够人力侍候。却丝毫不比现代时空差多少。
刘胜之在会稽,都有七八个侍女服侍。如今,却也有些习惯。
刘胜之就道:“家里怎么也不准备几个侍女,怎么什么活都要问凝你来动手?”
江问凝就笑:“可是嫌问凝手脚粗陋么?”
怎么可能?
江问凝手脚麻利温柔,服侍起人来,一个却要胜过那么多的侍女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郡主薄(二百一十张月票加更)
刘胜之呵呵一笑:“我只是怕你受委屈了,不如今夜便让我侍候时候你吧……”
便是一夜春光,自然不足为外人道也。
烛光摇曳,影子成双。两人合作一处,许久方才分开。
两人相拥在一起,说着情话。又转到正事,说起离别以来种种。
刘胜之就道:“我明日还要去云社县看一下。这次我回来待不了几天,还要再去豫章。王太守身边,可离不开我!”
王徽之本就不是做官材料,这货当年给桓温的弟弟桓冲当骑曹参军的时候,负责管理马匹。
这货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桓冲问起你是什么参军?他居然都答不上来,不知道自己负责什么工作。
又问他手下多少马匹,死了多少,活的多少。王徽之直接道:我连活马的数字也不知道,怎么会知道死马数呢?‘
遇到这种属下,可想而知,桓冲该有多么头痛了。只是却也无可奈何,便不再问罢了。
这种粗疏的性子,让其去做一郡太守。刘胜之不去看着一点,莫说是给自己当靠山助力了。恐怕都还要出大乱子。
江问凝抿嘴偷笑,道:“王家肯定是有意招郎君为婿了。对郎君如此看重!”
刘胜之叫道:“怎么可能,王家这种高门,最重家世,哪里可能招我为婿?”
“郎君休要掩饰,不信郎君看不出来。那位玉润女郎,为何不留在会稽。反而跟着来到豫章?”
刘胜之想说会稽危险,所以躲到豫章来云云。只是。这些话自己都不相信的。
“这般世家,虽然自重门第。但是却也会吸收新鲜血液进去。以保持家风不坠。
更何况狡兔三窟的典故,本就出自王家。他们自然深谱此道。所以只有王徽之和郎君一起来了江州,那王凝之留下会稽。恐怕王献之就要动身前往别处了……”
江问凝微笑,却是一点都不客气,深深的把王家的情况,尽数揭露。
刘胜之淡淡一叹:“问凝,你好像吃醋了……”
那江问凝顿时一呆,脸色顿时通红如火。却像是鸵鸟一般,把脑袋躲在刘胜之脖子下面。
从来见江问凝。都是一派大家闺秀,一家主母的气派。第一次见她居然流露出这种小儿女的情态来,不由哈哈大笑。
但是心中,却是知道江问凝刚才所说并不假。
所谓狡兔三窟,虽然最早出自战国策的典故。但是在琅邪王氏之中,同样有着这般一个出名典故,几乎影响到了东晋的出现。
当年西晋末年天下大乱,那位王家的大名士王衍,想办法让弟弟王澄为荆州刺史。族弟王敦为青州刺史。
并对王澄、王敦说:‘荆州有长江、汉水的坚固,青州有背靠大海的险要。你们两个镇守外地,而我留在京师,就可以称得上三窟了。‘
就这么一番布置。导致了王与马并天下的东晋出现。
这般大族,能够传承百年,甚至千年。对于危险。都自然有着一套措施,把危害减小到最小程度。
比如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就好像鼎鼎大名的诸葛氏。在三国时代,子弟各自分别为三国效力。
诸葛谨在吴国担任大将军。诸葛亮在蜀汉担任丞相,诸葛诞在魏国任征东大将军。
又有诸葛三兄弟,为龙虎狗的说法。“蜀得其龙,吴得其虎,魏得其狗”
这也算是狡兔三窟了!
这般大家族的经营,便是再怎么信服刘胜之,也不可能当真举家跟着刘胜之来到豫章。
不过,从种种细节来看。王家倒是真的十分器重刘胜之,有招其为婿的打算。
想到那位玉润女郎,刘胜之心中当真还真有几分火热。
江问凝再好,毕竟是出身神道。怎么也不可能成为正妻的。
第二日,刘胜之大早起身。江问凝就已经消失不见。
刘胜之就有些摇摇头,昨晚原本还打算召见一下手下那些神吏的。却没有想到,居然和江问凝癫狂了一夜。
他也不用人陪,自己一个人赶路。速度极快。还不到中午,就到了云社县。
云社县地理环境其实比江下县更差一些,差不多已经半在山中。
只是刘穆之的能力,比杜仲等人却是更要强的多。
这云社县离着山越更近,受到威胁也就更大。那县城城墙,就修到了五米高。还没有最后完工。
虽然是在南方,但是天气已经渐渐冷了起来。
来到县衙,自然一番扰攘,方才见到刘穆之。
许久不见,看着刘穆之似乎又是黑瘦了许多。不过整个人的精神却是颇好。见了刘胜之顿时哈哈大笑。
“穆兄这般模样,可不是吾貌虽瘦,云社必肥么?”刘胜之开玩笑道。
此话出自唐玄宗李隆基,还算是励精图治的时候。不过,这般时候,自然远没有影子。
据说后来,又有一位宰相也同样喜欢这句话。却就不必多提了。
刘穆之欣然点头:“吾弟实在太过夸赞我了!”
两人寒暄开了几句玩笑,刘胜之就笑吟吟的拿出一份公文来。
“这是什么?”
“这是新任太守发下的命令,却是请穆兄前去豫章,为手下主薄。”
“啊?”刘穆之怎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份任命下来,不由都是一呆。
却见刘胜之笑吟吟的模样,就明白过来:“是你把我推荐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