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明德又是一阵大笑,朝着前来寻他的杨威等人走去。
信揣在怀里,筱雨做事的精力集中不到一起。悦悦娘以为她累了,忙对她道:“筱雨你是客人,还麻烦你来帮忙……这边儿的事儿我们来就行了,你歇着去。”
筱雨也不推辞,和悦悦娘说了两句,告辞打算回家。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却被秦乐眼尖地瞧见了。秦乐拦住她问她上哪儿,筱雨说回家,秦乐便道:“还早着呢,晚饭吃了再回去呗。”
筱雨摆手正要推辞,秦乐忽然侧身对旁边笑道:“秦泰!这边儿!”
朝他们这边方向来的正是秦泰。
秦乐席间也喝了几盅酒,精神比较亢奋。他只意识到筱雨和秦泰两个人在他面前见到面了,一心想撮合自己哥们儿和妹妹好友的秦乐当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带了点儿醉意说:“筱雨啊,秦泰好不容易才见你一面,你俩说说话呗……”
筱雨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扫了同样脸色通红的秦泰一眼,淡淡地道:“不用了吧,我跟秦泰哥不熟。”
秦泰头低了低,脸藏到了阴影里。
秦乐便有些不高兴:“多说几次话不就熟了……”
“让我三婶知道了,准该唠叨我了。”筱雨搬出长辈来,这下她不等秦乐先开口,直接道:“我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秦乐哥,祝贺你当捕快啊。我先回去了。”
说完筱雨也礼貌地跟秦泰道了别,按住胸口快步离开了悦悦家。
耳边只听得身后传来秦乐不满的嘀咕:“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走那么急做什么……”
回家的路上筱雨走得很快,且一直用一只手捂着胸口。胸口处放着李明德给她带的信。
虽然他们短暂的对话中没有提及余初的名字,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信,是余初写给筱雨的。
算一算他也走了三两个月了。
筱雨步子慢了下来,她从怀里掏出信,感受了下封笺里信纸的厚度。不算厚,顶多只有四五页的样子。
古代的通讯业很落后,一封信从写信者寄出,到收信人收到,相隔要是远了,能在路上走好几个月。寄信要花费的银两不算小数,寻常人家轻易不会写信。
他有事要办,却还惦记着抽空跟她写信……
想到这儿,筱雨脸上便泛起一丝笑来。
她慢慢拆开封笺,从里面抽出信来,一边闲庭信步地走着,一边认真地看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初写的字。
筱雨的手是拿化学仪器的,笔杆子上的功夫不行,硬笔凑合,毛笔就惨不忍睹了。虽然这具身体本身的写字水平还算不错,但筱雨没能适应她的执笔书写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堪堪入目罢了。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余初的字,她就只有一个想法——他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笔锋犀利,有些瘦金体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好像藏有刀锋,让人一看就为之一振。
筱雨的记忆里这个时代是没有瘦金体这样的书写风格的,官方行文使用隶书,民间写字多为楷书和行书。不知道余初这笔字是本就有人习得还是他自己自成一体的书写习惯。
若是筱雨知道,余初平日里写字多为狂草,给她写信是怕她认不出他的字才收敛了狂笔转而写成这样的,不知道她要作何感想了。
三页信纸,最多不过五百个字,筱雨却看得极其认真。余初心中大概交代了他的行程,还不忘调侃她两句,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对她的亲密。
筱雨阅完信,复又将心揣进怀里放好,这才步履轻快地返家。
她不打算给余初回信。
这一段感情刚刚萌芽,就筱雨而言,这段感情是可有可无的。主动的人一直在余初那方,而她几乎处于被动的状态。他说让她等她回来,她也是抱着“顺便”的态度的,等也可,不等也可。人生里出现这样一个不在计划之中的变数,筱雨觉得心动的同时,也带了一丝对未来的深思。
余初从来没有对她表明过他真正的身份,筱雨不是笨人,她能猜到余初的身份并不简单。身份地位上的差别要如何模糊甚至抹灭她还没有想过。她如今唯一能做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对余初而言会不会显得太过淡漠,但她的确就是这样想的。一段感情要想开花结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看不见门槛需要一步一步跨过,未来会发生什么她无法预计。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感情渐渐加深,到那个时候她或许才会为他们的将来做两分打算。
但到底不是现在。男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她的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元素。
筱雨回到家,将信和宋允手札、余初临走前给她的竹笛放到了一起,全都搁到了一个箱子中。刚放好东西,洁霜便推门进来,搓了搓手道:“二姐,三婶说今天天气好,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让把厚被子和厚衣裳都拿到院子里晒晒。”
筱雨答应一声,和洁霜收拾了几床被子,抱了一怀的衣裳拿到了院子里面。
午后的阳光的确很暖,罗氏脸上带着笑,一边牵绳一边说道:“这天儿是骗不了人的,一天天儿的就暖和起来了。”
三人将被子和厚衣裳陆陆续续地晾晒了起来,罗氏拍打着上面的灰尘,问筱雨道:“筱雨啊,你怎么打算的?什么时候送初霁去医馆?”
家里人都听筱雨说了医馆那边的事情,谢明琛说随时都可以将初霁送过去,如今家里都等着筱雨提日子。
秦招寿和罗氏的意思是,初霁去医馆做学徒也算是有了一条出路,这也算是一件喜事儿。他去之前,家里还是要意思意思,给置办点儿好的。何况筱雨这两日也陆陆续续地收拾了不少初霁的东西了,离初霁动身也该差不离了。
可临到这时候筱雨又有些不忍初霁一个人出去生活了。
她犹豫了会儿:“是不是再等上一段时间?倒春寒过去了,再送他去也好……”
罗氏便笑了。早前筱雨是着急,现在她倒舍不得初霁了。
罗氏走过来拍拍她的肩道:“早晚也要让他去的,你也别舍不得,初霁是男孩子,也不能一直把他拘着。那谢大夫咱们也见过的,瞧着也是个稳重可托付的人,你不也说初霁喜欢他么?就别操心那么多了。”
道理筱雨都懂,但要说三个弟弟妹妹里她跟谁最亲,那无疑是初霁。现在一旦将初霁送到医馆去,隔三差五他们才能见一面,筱雨心里当然不舍。初霁这个孩子,她怎么看怎么心疼。她还记得初霁说过,他最亲的人,是她这个姐姐。
洁霜捏着被角有些伤心:“二姐把三哥送出去,家里就少一个人,我不想跟三哥分开。”
平常洁霜和初霁说话的时候都很少,但到底也是兄妹,初霁要从家里出去,洁霜也表达了他的不舍之情。
筱雨捏了捏手,低头沉思了会儿,忽然笑道:“姐不会让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分开。”
“真的?”洁霜立刻眨巴着眼睛抬头看向她。
“真的。”筱雨斩钉截铁地点头:“姐一定想办法,让我们一家住在镇上去,能时刻照顾着你三哥。”筱雨这样道。
☆、112。第112章 计划提前
话说得容易,但做起来无疑是件难的事情。罗氏当即便惊呼一声,道:“到镇上去住,单赁屋子就要花销好大一笔,筱雨你可想好了?”
洁霜也不迭地问道:“二姐,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能到镇上去住?”
对村里的小孩子们来说,能到镇上去安家落户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这样的家庭必定是大家口中的“富人”。洁霜虽然乖巧懂事,但到底是个小姑娘,八九岁的年纪也已经有了虚荣心,跟人攀比起来总会觉得自卑。如果真能跟着姐姐去镇上住,这对洁霜来说无疑是一件能让她扬眉吐气的事情。虽然说起来,并没有伙伴能让她炫耀。
可洁霜还是对此有着强烈的希冀。
筱雨对罗氏和洁霜笑笑,道:“我既然这么说了,自然便是这样想的。虽然有些难度,但也不是没有法子,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罗氏沉吟片刻,有些为难:“你若是有这个打算,三叔三婶也不能拦着你。只是我们也没办法跟你一起去……”村里还有田地,住处也是现成的,秦招寿和罗氏没有余钱,靠山靠田吃饭能保证个温饱,去镇上,他们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过活,毕竟下边儿还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可要是你一个大姑娘带着你弟弟妹妹住到镇上去,我们也不能放心。家里没有个男人做顶梁柱,少不得要被一些地痞流氓欺负。”
罗氏忧愁地道:“更何况去镇上,花销可不少,吃的穿的用的都要花银钱买,要是没个进项,这钱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了。筱雨你总要为以后打算。”
筱雨知道罗氏在担心什么,但她这个打算是早就有了的,只是她目前是处于思考具体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