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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兮一怔,随即说道:“是啊,差点忘了,那些百日草……”
孟旭转过身去,冷冷说道:“原来你是为了那个慕容宏,才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的。医馆已经解封了,你却仍为治他的病这般费心。”
念兮听他口气颇是不快,便道:“既是答应了别人的事,那自然是要做到,更何况慕容公子又不是白看病的,他会付诊金给方姐姐的。”
他还是背转着身子,不说话。
念兮咬着唇,身子向他挪过去了一些,轻轻拍了拍他肩头:“狼生……孟大哥,你怎么啦?”
他索性闭起眼来装睡,念兮看着他,突然嘿嘿笑道:“孟大哥,你要是再不理我,那我可就只好给你种上咱们苗家的蛊毒了……”
孟旭赶忙睁开眼睛,一把扣住念兮的手腕,她身子没坐稳,便倒在了孟旭怀中,他手臂一紧,念兮便被他揽在了怀中。
“你要给我下蛊?”
念兮被他揽着,心中小鹿乱撞,怦怦直跳,低低笑道:“骗你的,我虽会种蛊,可从不给人种。你可知道,在咱们苗家,若是哪家的姑娘看上了俊俏的情郎,就会给他种下蛊,让他一生一世都不会变心。”
孟旭怔了一怔,问:“那你会给人种吗?”
念兮扬起头说:“我才不要给别人种这样的蛊,要是他是真心,不用种蛊,也会一生都待你好。他若变心,却靠这样的法子拴住他,那又有什么意思,和一具没了灵魂的躯壳又有什么区别?”
四目相对,孟旭的心里不由漾起一丝暖意。为什么他回去后一听到方盈说念兮来了山上他就赶忙地跑来找她,为什么刚才他一听到念兮说是给慕容宏采药的时候,竟突然那么大的怒意。
孟旭啊孟旭,你一向天地之间无牵无挂,无所畏惧,可是刚才你却明明是在吃醋啊!
他低头看了看在他怀中躺着的念兮,原来早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就占据了自己心间的半壁江山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作为勤奋的更文党,妖儿今天双更鸟?霸王的童鞋啊,上来冒泡表示支持一下吧!!!!!!!嗷嗷嗷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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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裴冲回朝 。。。
山洞中火光荧荧,念兮靠在孟旭的肩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她向来是个没什么心事的,再加上孟旭在她身边就更觉安稳,虽然腿上有伤,但却一点也不影响她的心情和睡眠。
孟旭轻轻地拨弄着她额前的头发,从前人人都瞧不起他,被人用石头追着打那都是常有的事情。从小,他看着别人家的孩子锦衣玉食,受人疼爱,心底深处总是深深不服。大家一样是人,为什么别人一生出来就能什么都有,过的是富贵生活,而他却偏偏天生贱命,遭人践踏?有些人明明蠢笨如猪,可却功名利禄一样不缺,而他天生有着一副好脑子,却偏生只能过着偷鸡摸狗的生活?
从来没有人将他当人一样看,都喊他是“野狼的种”,唯有念兮,唯有遇到了她,他的整个人生仿佛便都不同了。如今他再也不是那个四处被人打的狼生了,他是孟旭,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如今,他也不再是在那乡野山村,与狼为伍,他来了长平,大雍朝最繁华的都城,在这里他要重新开始,就如念兮给他取的名字一般,旭日始旦,光华重生。
这一夜,孟旭没有一点睡意,倚在山洞石壁上想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天色微明,念兮在他肩头醒来的时候,他才回过了神来。
“咦,狼生,你这么早就醒了?”念兮揉了揉眼睛,吟吟笑着问道。
“腿还疼吗?”孟旭看了看念兮的伤口,血肉之处已开始结痂,扶着她的腿动了动,念兮“嘶”的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里面的胫骨怕是裂了,回去的话只怕没个三五十日也好不了。
“下次要是再出来采药,告诉我就行了,你毕竟一个女孩子要是真出了事,到时候哭都来不及。”孟旭一边说着,一边将念兮背到了身上。
念兮的脸贴着他的肩头,嘿嘿笑道:“可要是我真出了事,你一定会找到我的对不对?”她的手勾着孟旭的脖颈,丝丝的细发钻进了他的衣领中,心中蓦然一动。
是啊,是你说的,咱们是共过患难的,所以不管将来什么时候,我都不会扔下你不管的。
孟旭背着念兮出了山洞,旭日初升,林子里的瘴气也都消散了,踏着满地的落叶,他们往回走。
“等一下。”念兮在他背上喊道。
“怎么啦?”孟旭停下脚步,回头问念兮。
她指了指那边水潭的百日草:“是为它来的,现下可忘了正事了,要是空手而回,那可是太对不起我这条受伤的腿了。”
孟旭看了看那边,先将念兮放下,自己踏着石块过去,替她采药。
“孟大哥,你可小心,那边的路不好走!”念兮朝他喊着。
他又不是娇生惯养的,什么样的路是没走过的?采到了百日草,他放到了念兮手中,皱了皱眉说:“以后就算是为了治病,也该要先顾着自己。那个慕容公子几时再来?”
“明日。”
“那他的病几时能治好?”
念兮想了想,回道:“三四年吧。”
孟旭沉了沉脸:“那你岂不是要对着他三四年,还要一直跑这儿来给他采药?”
念兮看着他这副样子笑道:“那倒不必,这些草药回去制成药丸能吃上一两年,我也不用总是跑这儿来了。”
山林中是清晨最和煦的阳光,点点洒在他们二人的身上。这树林之中,他背着她,慢慢走着,寂静之中仿佛是远离了世外喧嚣的桃源,没有浮华,没有别人的打扰,只是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个伏在另一个的背上,山风吹拂,带起了她悠扬的歌声:
玉江的水迢迢哟,向东流,
天珠山飞鸟群群哟,向南飞,
谁家的小妹子,对月不成眠?
念着谁家的情郎哟……
谁家的情郎哟,眉目俊,
谁家的妹子哟,笑如花,
小妹子对情郎哟,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哟,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她一边唱着,一边用袖子替狼生拭着额上的汗:“累吗?累了就坐下歇会儿吧。”
他摇摇头笑道:“这点路哪里就累着了。念兮,你刚才唱的什么歌,这般好听?”
“嘻嘻,好听吗?这是咱们苗家的歌谣,每年七月初七的的时候,苗家的少年郎和村寨里的姑娘都会到天珠山上,一群站在这边的山峰,另一群就站在对面。姑娘们唱曲子,中意哪家的少年郎就把自己的东西扔给他,若是那少年也中意她,第二日就会上门去……”
“去做什么?”
念兮的脸红了一红:“去姑娘家里提亲啊,两情相悦,自然就该在一起的。”
狼生听她说着,这苗疆的男男女女倒是不拘小节,哪像大雍朝里的大家闺秀,有些说不定临到喜房都还不知自己的夫君是个什么样子。
他问:“那你可曾对哪家的少年郎唱过情歌,赠他信物?”
念兮忙道:“当然没有。”她自是随着一起去看过热闹的,只是对面山头的努雄大哥、布耶大哥手里捧着别家妹子送的项圈香囊,却总望着念兮,等着她的信物。
可她从来都只将他们当成哥哥一般,手腕银镯上的铃铛儿随着风声零零作响,煞是清脆动听,这银镯子便是她的信物,将来……那是要送给自己心爱的人,定下终生的。
她低声说道:“要是我真遇上了那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才会给他唱歌,送他信物的。只是,那人也要对我一心才好。”
孟旭的脸上是暖暖的笑意,他没答话,可是脚下的步子却不由放慢了下来,清风伴着歌声,这样的时光真是恨不得它能流得慢些才好,就在这树林中,落叶地里,慢悠悠地,他能背着她走上一生一世……
快过午时,两人才回到长平,只是还没进城就被拦住,城门外的两侧都是穿着甲胄,气势威武的御林军,普通百姓早将两边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念兮伏在狼生的背上,也被挤在人群之中。
城门的高台上,皇家的明黄华盖,羽扇宝幡耀目不已,那上面坐着一个身穿龙袍的少年,而他的两侧则是两个气度雍容的大臣。
孟旭朝身边的人问道:“这般的排场是有何事?”
那看热闹的说道:“这可是盛事啊!安庆侯裴将军在北疆打了胜仗回来,咱们大雍朝已经多少年没打赢过那些北地蛮子了,这一回扬眉吐气,皇上还有两位相爷都亲自前来迎接裴将军呢!”
另一人接过话道:“那可不是,都说那裴将军是少年英雄,才二十不到的年纪,打起仗来可却是直叫那些蛮子闻风丧胆,这大雍朝里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