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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瞪口呆。
“天呐,尹同学,你好适合扎麻花辫,有一种民国少女的味道。”
赫连尹眼珠静静的,伸手拿过桌上的眼镜戴上,镜中人的脸瞬间清晰了起来,她笑道:“还好啊,我感觉我自己像个书呆子。”
“不,一点也不像,你像是个洞悉一切的反动青年。”
“反动青年?是那种电影里,经常拿着抗议牌子在街上反动黑暗势力的那种女孩吗?”
“没错。”
赫连尹身上的那种睿智从容,是从体内散发出来的,没人可以模仿得了,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就像陈年佳酿,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浓烈香醇,让人不沾已轻轻微醉。这种气质浑然天成,不用去特意去挖掘和表现出来,只要静静地站在那里,便能成为众人的焦点。
扎好了辫子,赫连尹换上一身白衣,眼珠明净,纤尘不染。
她将桌上的小夹子和发圈收进柜子里,坐在床上等其他同学更衣换鞋,几人收拾妥当后,三三两两地结伴下楼,男生们和班主任早等候在女生宿舍楼下,见到大家集合了,班主任吹响了手里的哨子,合影,点名,整装,交代,出发。
于歌长身玉立,伫立在男生群里,俊美的五官分外招眼。
他呆呆地看了赫连尹良久,低头微笑,“你扎辫子还蛮好看的。”
这年代的男生多有辫子马尾癖,辫子马尾癖的意思就是男生们迷恋着扎辫子或者马尾的女孩。对于干练的短发,男生们反而觉得没那么好看,可能男生喜欢的风格多是以清纯温柔的女孩为主,就像女生喜欢干净温雅的男孩一样。
所以说于歌是个有福的人,赫连尹初中两年都是短发,到了高中留长了头发,而于歌刚好在这时候遇见了她,看见了她温柔恬静的模样,真真是从心底里感到她很漂亮,人很漂亮,灵魂很漂亮,思想很漂亮,脑袋很漂亮,总之,一切都很漂亮。
“谢谢。”赫连尹淡淡一笑,没什么反应。
“不过你为什么总穿着白衣?你现在的左手不方便,白衣又那么容易脏,你就不怕脏了没办法手洗吗?”从赫连尹罹病以来,她就一直穿着白衣,于歌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穿,有什么含义?
“前些天,我无意中翻到一本课外书,书中标了一种练功方法。里面说,学功夫的人,讲究警觉敏锐,任何物体靠近时都必须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及时地发觉。穿白衣就是为了锻炼自己的感官,如果白衣服哪里脏了,说明感觉不够灵敏,我也算有点功夫的人,现在左手如此脆弱,我得练练这门功夫,这样有尖利物什靠近时,就能及时降低对左手伤害。”
没想到她恢复得这么快。
还开始研究对左手保护的办法了。
于歌微微一愣,“没想到你还挺养生。”
“以前没这种思想,后来左手受伤了,感悟了太多事情,就开始学着去渗透一些道理,既来之而安之,既然手注定要毁掉,我只能尽自己所有能力来保护它,毕竟它也是我身上的一块肉,伤的疼了,我都会不完整。”
于歌赞同地点点头,“我越发觉得你强大了,简直就像一个无法预估的宝藏,里头藏着太多让人惊叹的好东西了。”
“别太崇拜我,书看得多了,自然就有了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路是人走出来的,想活得不一样,靠自己。”
“哈哈,没错呢,只是你这功夫,是从武侠小说中学来的吗?我常看那些刀光剑影的武侠事件,踏雪无痕,剑出人死,难道你信这些?”
她轻轻摇头,“踏雪无痕,剑出人死这些固然都是假的,是出于作者的幻想,偏离了现实世界的轨道,我不会学那些的。我是从一本武打学员手册上看见的,据说那些功夫打星就能办到,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总之我觉得是一个不错的提议,穿着白衣,我可以练练的我感官知觉,蛮好的。”
“其实我觉得武侠小说里的世界挺好的,看似刀光剑影的血腥世界,其实快意洒脱,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武力来一绝高低,赢了就是真理,不用攀比比较,不用勾心斗角,不用相互利用,只要有一身武功,走遍天涯海角,受人爱戴,多么风流不羁。”
“你一个女孩子还想着风流不羁?”于歌突然觉得赫连尹的野心其实很大,她的内心有岩浆一般滚烫炙热的强大报复,像男孩子一样的报复,不,甚至比男孩子的心性还要更加强烈,仿似飞蛾扑火,奋不顾身地投向那盏名为未来的幽幽烛火,焚须断翼,在所不惜。
“为什么不呢?难道女孩子就应该坐在家中,等待男子的怜惜与宠爱过日子么?一旦男孩子不再爱这个女孩子,她就只能将心思寄托到自己的儿女身上,终日为儿为女操心操累,郁郁寡欢?”
“哦?那你是怎么想的?”
“嫉妒和贪婪,比小说中的刀剑还要更锋利,偏见和愚昧,比小说中最毒的毒药还要更可怕。我是个人,有七情六欲,一样会妒忌和贪婪,既然认为某些东西是自己想要的,为什么不去努力获得呢?身为新新人类,如果还一味地活在过去的传统思想上,认为女人就应该靠男人,那就是偏见和愚昧。既然有能力,就应该靠着自己站起来,同样有手有脚,有思想有能力,有学识有才华,为什么不让自己强大,反而要去靠别人?”
“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道理,只不过你如此要强,就不怕吓跑了那些想要靠近追求你的男孩吗?要知道,男孩们更喜欢柔弱温柔的女孩子啊,这样能激发男孩子身上的保护欲,继而强大起来,也算是男孩的一种成长过程。”
如果女方总是这样优秀强大,那么男方就会显得卑微无用,这样会打击一个男性的自尊心,继而放弃这个遥不可及的梦中情人。
所以女方适当的示弱,其实更能让男人觉得感动甜蜜。
“弱水三千,我赫连尹只取一瓢,我不用很多人喜欢我,我只要我喜欢的人能一辈子喜欢我就够了,如果他不喜欢我,那我永远不会强求于对方,人生不是只有爱情值得追求,如果我爱的人不爱我了,那我就全心投注在事业里,等老了,就开始学习做菜,画画,种花种菜,总之,只要人生有追求,人永远不会感到寂寞,因为寂寞就是人的常态,找点事情填了那块寂寞,自然就变成了惬意与自在。”
“分析得很好,只是我很好奇,为什么你把爱情看得这么淡,就算没有也可以吗?”于歌也没有经历过爱情,武侠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一般都可以靠自己的魅力吸引到无数美人,就算不去追求,也会有无数美人甘愿投怀送抱,继而死心塌地地跟着主人公,永不二心。
于歌生性淡漠,在没认识赫连尹之前,他看武侠小说只会看打斗场面,看到你侬我侬的爱情,就会下意识翻页,但最近,他的目光开始流连于小说中男女主人公众你侬我侬,生死相依的情节上了,也许真正认识赫连尹后,他开始好奇爱情的模样了。
“爱情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但它并不是生命至上的首选。你看的书里的爱情,是作者通过幻想将它以夸张和渲染的方式放大出来的,作者将爱情写成生命的狂欢,生活的意义,有了它,平凡变成绝美,平淡生出激情,柴米油盐都是浪漫,琐碎庸俗统统绚烂多彩。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女们,很容易因此对爱情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把爱情当成生活最重要的目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什么样的卑微的人,一定会有一个人,会把你看成最高贵最美丽的公主,无比深切的爱着你,终生陪伴你,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而如果她们仔细观察这个世界,或者是亲身经历过世事之后,就会发现,爱情只是人类许许多多欲望需求中的一种,只是五层精神追求中的一种。不过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变得美好高尚,可真实的爱情,是无论最初有怎么样的激情,都终将在岁月中归于平淡,两个人能不能够永远执手相看,为爱沉醉,必须有一样的思想,一样的话题爱好,想在一起的心,携手同行,共同追求明知道不完美却依旧能忍受的未来,这样的感情,才能走到最后。不然就会像徐志摩的诗句,爱着爱着,就忘了,走着走着,就散了。”
于歌沉默了许久,抬起睫毛,“那你觉得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
“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有人觉得重要,有人觉得不重要。而我,觉得爱情其实和事业是一样的,需要建设和经营,努力和付出,坚持和等待,耐心和智慧,宽容和谅解。当然,爱情也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