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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手,我给你阳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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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阿建从我的记忆里删除,然后再重新拼接我的记忆。感觉依然如旧,没有一点的不习惯跟不舒服。

  阿建的离开跟我对他的遗忘,让我坚信,没有人能左右跟影响我的生活,特别是男人。我还是一个人,其实他在的时候,我也还是一个人。喜欢的时候就跟他去吃饭什么的,喜欢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能不上网,关了手机,彻底的从他身边消失。出现跟消失都是我在决定,只要我愿意,我希望。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

  什么事情都回归到我认识阿建前的状态。我跟他,也回归到原有的陌生,也许是更陌生。还是依然喜欢出门就往阳光咖啡屋跑。这是习惯,也是事实。

  人,是不能有习惯的。不然有一天如果失去了那个习惯,人的生活会突然陷入迷茫,找不到重心。我知道这个道理。但面对阳光咖啡屋,我无能为力。任着自己沦陷。

  好象从我第一次踏进这里,就注定了跟它割舍不清。它让我有一种感觉,一直缭绕在我的心里,不是变淡,而是越来越浓。挥之不去。它会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吗?我不得而知。

  [正文:第十章    喜欢一个人]

  电台在几天前就预报有冷空气,但直到现在才来临。整个城市都笼罩在浓厚的寒冷里。

  我喜欢冬天。那种把自己放任在寒冷的空间里的感觉,让我能忘记一切。给自己头脑跟心灵放空的时间。我又不喜欢冬天,因为每到冬天,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院长曾经跟我描述他们在一个寒冷的早晨发现我的情景。那是一种煎熬。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我想我对冬天的喜欢,会更纯粹。

  每年的冬天,无论多冷,我永远只穿一件毛衣。因为我希望有一天能去G城,那是个很寒冷的地方,所以现在必须锻炼好身体。因为这样,我在冬天感冒的频率很高。只要天气变冷,我就会生病。但我绝对不会去多穿一件衣服的,就只是一件毛衣。生病,我也不吃药,能忍着就忍着。我讨厌药片里那种充斥着或多或少的死亡的味道。

  最近没有什么事情,就去网上收集了一些电影跟记实的片子看。对于那些报道贫困山区孩子的生活的事情,我看后,眼泪不断的流。对于眼泪,我从不为情爱而流,在爱里,如果对方让你伤心,或是因为喜欢上别人而离开了你。流泪,是件愚蠢的事情,为伤害你跟不再爱你的人哭,眼泪是再廉价不过的了。流泪,在对方看来,只是你的失败。不值得。但是,对于人们疾苦的事情,我能不自觉的流泪。说不清原因。我发现连我自己有时都不是很了解自己。

  每天看电影看到凌晨,从不想停。我喜欢在黑色的空间里看电影,在黑色的空间里看电影,能让灵魂更贴近电影。而且,黑暗能把我的一切情绪都隐藏,然后消失歹尽,即使以后想翻找,也不能找到一点痕迹。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

  冬天,我很少出门。我习惯一次性在超市里把一切食物买齐,最好是能吃上一个星期。面包,泡面,水果,麦片,牛奶,薯片,酸奶,茶,咖啡。。。。。。然后,就一个星期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尽情的吞食。外面发生的事情,我全然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自己想要过好自己的人生的精力都不够了,还怎么会有精力去管别人的事情呢。

  有一次,在我住的地方不远处起火。风是吹向我所住的地方的。我住的地方整幢楼的人都从家里跑到公路上去了。怕火势蔓延到这里。而我,却在房间里看着电影,吃东西。全然不知道外面的事情。

  起火的事情,我是事后才知道的。邻居们都说得好惊险。说还好当时风向转了。才没有蔓延到我们所住的这幢房子。在谈论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们还在心有余悸。

  我觉得好笑。他们都跑到安全的地方了,还怕什么呢。我还在房间里照样过我的生活,如果是他们知道的话估计是要吓晕过去。不过,我看过了,火当时确实快烧到我们住那幢楼。那天火留下的黑印就是证据。我看到那黑印后,一点怕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我从来都不怕死。

  在一个星期里,我看完了所以我以前想看,但却没有时间看的电影。感觉很畅快。

  起身拉开窗帘。是中午。好久没有见到阳光了。感觉好亲切。关了电脑,打开CD机,给自己冲了杯绿茶。靠在落地窗前,看远处公园操场上踢球的人。

  我是不喜欢运动的。不过,我喜欢看别人运动。看着他们运动时身上挥洒着的汗水,感觉每个生命都在跳动。不喜欢运动,所以才看别人运动,这样至少我能感觉到我还活着。跟他们一样是跳动着的鲜活的生命,只是我跳动的没有他们那么激烈而已。

  喝完茶,把杯子放在书桌上。看着桌上的书,我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过书了。随手抽出一本书,那是一本很旧的书,纸都泛黄了。快速的翻看着书。突然从里面划落了一张照片。那是我在孤儿院时拍的照片。看到下面标的日期。是我10岁的时候照的。里面女孩比男孩要多。孤儿院也收留被遗弃的婴儿,所以女孩才会比男孩多。重男轻女的思想造成的。

  看着照片上的人,我只认识萧美跟陈姨。可是,站在我身边的那个男孩是谁呢。在我的记忆里好象有他的一段记忆。盯着他,我陷入了沉思。

  我记得,在照相的时候,他硬是坚持要跟我站在一起。我好象曾经喜欢过他。没错,我真的喜欢过他。因为我们手里都戴着糖果戒指。照相的那天他硬要求我的戴上的。

  他,是个头圆圆,头发很乌黑,有一双大的眼睛的阳光男孩。小的时候,如果有人欺负我跟萧美,他都会站出来帮我们。有一次,他因为帮我们,被打,头流了不少血。

  那天是六一儿童节。院里给每个人都发了节日礼物跟零食。零食里面就有一种糖果戒指。那天我们看完六一的节目后,就各自去玩了。六一我们能放一天的假。这是我们最开心的事情之一。我跟萧美拿着零食,最先冲到操场的跷跷板上,边摇跷跷板边吃我们各自的零食。就在这个时候,他走了过来。

  “寒,我喜欢你,你做我的新娘吧。”他羞红了脸说着。

  “为什么喜欢我。”我当时很不解。

  “就是喜欢。你要不要。要的话,我们就交换戒指。”说着,他把他零食袋子里橙子味道的戒指递给我。

  “哦,好。”我傻里傻气的找出我零食里的糖果戒指给他。我的是草莓味道的。

  “萧美是我们之间的见证哦。以后,你就是我的新娘了。”他指着萧美说。

  “恩。”我已经拿着糖果戒指在舔了。

  “好,我给你们做证。”萧美笑得像花痴一样。

  在接下的日子里,他逢人就说我是他的新娘。说得老师们都拿我们开玩笑。

  “你应该把多点东西拿给你的新娘啊。怎么只顾自己吃呢。老公要疼老婆才对。”午饭的时候,老师说,然后全部的人都笑了。

  被老师说后,他从此吃饭就会不断的把他碗里的菜夹给我。他对老师的话都很当真。然后,我走到那里他就会跟着我。说是保护我。这样的日子直到我12岁的时候结束。那天来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他把他领走了。在离开之前,他还跑到我身边对我说,你是我的新娘,不能忘记了哦。我会回来的。回来接你。

  他是我喜欢的一个人。是这样的吗。那时还小,我想那应该不算的。不过他是我在孤儿院里唯一喜欢跟他在一起的男孩。

  可是,那时我跟他交换戒指,是因为我喜欢橙子味道的糖。如果我不跟他交换的话,那我就没有办法得到那糖果了。不是因为我喜欢他。但是他却不知道。还没有等我告诉他这事情的时候,他就离开了。他说会回来,但直到我离开孤儿院也没有见他回来。

  看着照片,想着自己小的时候因为一粒糖果把自己给买了的事情,觉得很好笑。不过,那个男孩叫什么我真的想不起来。

  22年里,他是唯一一个在我生活里出现的男孩。从此以后,除了偶尔希望有人做伴,就去找萧美玩之外。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坐着,一个人画画。不是因为我喜欢他,或是他当时离开是说会回来带我走的承诺,我才一直一个人,而是我的本质如此。

  喜欢一个人,这就是我的生活。不是想要坚持什么,只是此时喜欢。

  [正文: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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