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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凤夺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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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天刚擦黑,很多人家里都飘出饭菜的香气。饭饭很饿,很饿,可是她不敢停,沿着大道一路跑下去,心里怦怦跳个不停。他该死,她如是劝着自己,可还是有些后悔。毕竟是条人命,就这样没了,多少有点可惜。

一路狂奔,直跑出十几里外,才停下来稍稍歇了歇。借着月色打开包袱,里面的银子都没了,所幸换洗的衣服和师父给的瓶瓶罐罐都还在。

杀了人,她心里很紧张,既怕有人报官,又怕另一个绑匪抓她。左思右想之下干脆用易容丸换成另外一张脸。

这会儿天也亮了,她照着镜子鼓捣好,等眼前呈现出一张满脸病容的女孩姿态,才满意的点点头。就这副尊容当叫花子,应该能讨到饭吧。

跟着霁这么多年,她学的最好的就两样,一个是二胡,一个就是易容,其余的都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

在附近菜田里摘了几根黄瓜,几个西红柿,勉强吃了半饱。饭饭才又起身上路。这里的老百姓都很实在,有过路的摘点菜吃,一般都不会计较,就是有守夜的,见你拿的不多,也不会过来阻止。她刚才摘菜时就看到一个脑袋从草窝里探出来,然后又缩了回去。

这一点还是去年跟师父下山时发现的。

想起霁,她心里又痛起来。

……

第一卷 第八章 李家疯子

麦城,李家。七大家之一。

盛夏时节,火辣辣的太阳照在地上,烫的地皮都冒起热气。

此时李家的厨房里热火朝天,就跟这天气一样火辣。摘菜的,切菜的,掌勺的,烧水的,过往端菜的小丫鬟也一个个穿梭在人群中。

“苏饭,柴砍完了没有,发什么呆啊。”突然一个肥胖的大婶冲着一个弱小的女孩大吼一声。

一群人都在忙,怎么偏有一个发呆的?

“是,这就完。”饭饭脆生生得应着,顺便给大婶一抹甜笑。

笑容太过甜美,大婶的火气也瞬间被灭个没影。

“快点啊。”她鼻腔里哼哼两声,又继续埋首在一众菜盆里。

不错,小女孩就是饭饭。那一日之后,她就来到麦城,住进李家成了一个粗使丫鬟。原本她也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本事谋生,不过那日打扁绑匪的头之后,她猛然领悟原来力气大也可成事。也赶巧李家的大少爷要娶亲,现有的人手忙不过来,于是她才毛遂自荐到这里劈柴。

其实完全可以找个轻松点的活的,但饭饭不愿意,她喜欢劈柴。别人做两个时辰才会劈好的,她半个时辰就会搞定了,而其余时间就是她自己的。她可以坐在墙角发呆,可以慢慢回忆和霁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霁的死对她打击太大了,她需要好长一段时间的调整,才能接受这个事实。而她选这里做工,主要是因为这里离攀枝花很近,一个月有一天的假,她可以用这时间去跟霁说说话。

管事大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虽然经常骂人,但不会真指使一个十岁的女童去干过于粗重的活,所以她每天除了劈柴也没什么可做的。即使众人为大少爷的婚事忙成一团,她依然可以慢悠悠的活动着手脚。

这不,一会儿的功夫,面前已经堆成了小山。

大少爷要娶的是梅家的二小姐,对于梅这个姓氏,她很熟悉也很陌生,至少她没见过任何一个梅家人。所以她对这婚事漠不关心,不奢望会有人把她当妹妹,她自然也不会把人当姐姐。她的生活,有霁就好。



大少爷的婚事一连庆祝了七天,七天之后宾客们才逐渐散去。厨房里的人稍稍松了口气。紧绷的弦刹那松掉,众人也开始有说有笑起来。

“饭饭,讲个笑话吧。”

忙完几天真的很累了,伺候好主子们的午饭,一群人便搬个马扎围在饭饭周围,等着听她千变万化的笑话。

饭饭的到来,无疑为这些底层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而每天闲暇时听她胡天海地的说话,已成了每日必然的功课。也正因为此,她每天只做劈柴的活儿,别人才不会有太多意见。

有人喜欢听,饭饭也很愿意说,至少可以证明她还活着,还在被人需要着。在现代时,她就是学校有名的笑话大王,每日笑话不断,此时讲起,当真是信手拈来。今天她说的就是郭德纲的相声,我这一辈子,其中那句经典的“这个礼拜这里下了两场雨,一场三天,一场四天……。”刚一说完,就惹得众人大笑不止。

“饭饭,你怎么想出来的,太可乐了。”管事大婶笑得眼泪都出来。心里暗道那日见她一个小姑娘可怜才收留她,还真留对了。

“就是,就是,饭饭真的好厉害。”

“从没听过这样的事。”

“这都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饭饭谦虚道。这倒是实话,本来就不是她编的,即使有天才,也不会是她。

其实古代的相声名家很多,像前清民国,现代的东西拿出来根本不值一提,喜就喜在这里还没相声这个行业。不然谁有空听她一个小姑娘穷嘚啵。

“能告诉我是从哪儿听的吗?”突然一个男音从后面冒出来。

众人回头,然后笑容瞬间凝结在脸上。

“三少爷,您怎么到这儿来了?”管事大婶紧张的站起来。虽然活已干完,但这般聚众取乐,若传到老夫人耳朵里也够他们喝一壶的。

“没事,我就问问。”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面容清秀,有点瘦,但一双大眼睛却炯炯有神。

“一个过路人说的。”饭饭轻声回道。心想他若问过路人是谁,那她肯定不知道。

少年没再问,他只是蹲在地上看她,仿佛在研究一个稀罕品种。

这一天之后,在厨房门前发呆的人就又多了一个。饭饭手里劈着柴,时不时会看向天空,对着天发会儿呆,然后再继续劈柴。而三少爷干脆一直抬头望天。他们就这样坐着,常常大半天都不带换地方的。

一日,饭饭问,“你在看什么?”

他笑道:“只是在看你在看什么。”

饭饭:“……。”

问过管事大婶,才知道三少爷叫李悦,是李家宗主和小妾生的,自来不招大夫人待见。有人说他是个疯子,也有人形容他是出生时不小心把脑袋夹坏了。

因为他有时会把房子拆了只为看看是如何建成的,有时会蹲在鸡窝前看鸡下蛋,有时会下到河里摸一条鱼自己一刀刀切割成小块,有时会把树砍了只为看它的纹理,有时会把萝卜叶子编帽子只因为感到清凉……。

像这种奇奇怪怪,不被理解的事,几乎每天都会上演一出。也难怪别人当他脑子有问题了。但饭饭却并不这么以为。她觉得李悦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就像霁一样,他之所以会有很多奇怪举动,只不过因为他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另外做事过于执着而已。

可以感受的到,他是寂寞的,就像她一样。她有着活着的身体,但心却空虚如死寂。而他,在人身上找不到快乐,所以才把精神用到动物和各种不会活动的物件身上。

或许看到了他的内心,对他,她很心疼,就当两个同样寂寞的人彼此品尝寂寞的滋味儿吧。她接受了他的出现,开始尝试着与他沟通。

第一卷 第九章 强奸未遂惹事端

她把木头劈成一根根筷子粗细的小木条,教他撒在地上,然后一根根挑开。这是小孩子们都喜欢的游戏,可是应该没有人教过他,他玩的很开心,只是没多久她就再没赢过一把。她还用木板做成简易的跷跷板,两人一人坐一头,一上一下的跷着,只为感受那不一样的失衡。

表面上她在陪他,但事实上他也在陪她。有了他的陪伴,她伤心的时候也逐渐减少了,虽然依旧思念霁,但心却刹那间回到了童年,那个在现代,有很多伙伴玩耍的童年。

两人逐渐成了要好的朋友,可自从和他在一起的那天开始,李家的人对她换了一种称呼‘小疯子’。

大疯子带着小疯子。

饭饭很郁闷,却无可奈何。自古天才和白痴只一线之隔,她可以理解成,其实她也是天才吗?但事实上这话用在李悦身上更合适。

只要是她教的,即使再难,出不了三天,他都会学会,而且学的比她好。她用竹子做了把笛子给他,两个人一个拉二胡,一个吹笛子。曲子教给他半天,第二日他就已能跟她合奏了。

“你确定以前没学过音律?”饭饭不敢相信。想当初她可是跟着霁学了两个月才勉强可以奏完一曲的。

李悦摇摇头。除了读书之外,父亲什么都不让他学。

饭饭感慨不已,自己所遇到的人一个个都很厉害,李悦对音乐的天赋真的和霁有的一拼。

从这一天开始,两人合奏的乐曲经常回响在李家李树林中。尤其到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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