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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顾维庭!”齐姝琴心里一急,“先不要打草惊蛇!”
“车子不见了。我恐怕我来的时候,他一直在灵力测定的范围外远观,咱们已经打草惊蛇。我想他的目的就是融入玉剑,孤注一掷之下,常芸危险!”
顾维庭说完,挂了电话。
13
13、第十二章 解决 。。。
高楼将城市围成一口深井,密麻的车子就在井底间前后“突围”。阳光行走于楼后,照得常芸的脸明暗不一。她迷惘地坐在后车座上,只感觉不对。从卢润仓促地带她上了这辆车子开始就觉得不对劲。当她接触到阳光的瞬间,模糊地发现身边这个人很古怪。
他是卢润吗?
她认真地注视后视镜中卢润的脸——初刻是他,棱角分明的轮廓让他像古希腊男神雕塑般浸透艺术之美。这是一张百看不厌也过目不忘的脸,让她迷醉至今。
瞳孔不自觉地放缩,她不知是自己太累而看不清晰,还是车内的空气在阳光下产生神奇变形,或者是后视镜沾染尘埃。她忽然发现镜子内卢润那张亲爱的脸孔就像冰激凌一样,在炽热的阳光下融化变形,一把把带血的皮肉搅和到一起,淅淅沥沥地糊成一团,挂在下巴上摇摇欲滴——
“天啊——!卢润——!”
十指揪住座套,“你……你……你的脸?!”
“怎么了?”卢润看了看后视镜里的常芸——他的脸很正常,双手紧握方向盘,控制着小灰车子在拥挤的道路上莽撞地并线加塞。
“你的脸……刚才……”常芸难以置信地瞪视卢润的后脑勺,“不,不……有什么不对劲的……”
她扶着额头,“卢润……”
“你晕车吧?睡会儿。”卢润轻飘飘地说,“一会儿就到了,放心,上了车,咱俩就都安全了。”
常芸捂着胸口,不是热,而是寒,从心底倒出来的寒气笼罩着她。衣襟后的小玉剑很硌手,她顺着衣服掐出玉剑的轮廓,捏紧它,心中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一切的古怪都是因为这个小小的装饰品?不对啊……这只是我和卢润从商场里一时兴起买的挂件,它只有一根食指的长度与粗细,怎会惹来泼天大祸呢?
等一下……等一下……是我买的?还是卢润买的?
常芸握紧拳头,用骨节去按揉脑袋——有什么东西正埋伏在头发下,顶着头皮要钻出来,痛得她萌生了跳车的想法。
“睡会儿吧……”卢润的声音再一次轻飘飘地传来,常芸恍惚着,听着收音机里的两位主播也在重复着同样的话:
睡会儿吧……睡会儿吧……
不能睡!
刚刚那张冰激凌般融化的脸又浮现在脑海中。常芸悄悄去看驾驶座上的卢润,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正泛着青黑。
胃里一阵可怖蠕动,常芸的手指搭在门把手上——此刻的车子已被困得水泄不通,虽然在道路中央,但跑下去是不会被撞死的。
“要不嚼点东西?”卢润递来一罐中瓶益达。常芸仔细观察他的手——和寻常男人一样的长短粗细,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手背上青筋严重突起,皮肤紧巴巴的褶皱——
猛地抬起头,卢润的侧脸温润如玉,阳光下昭示着年轻人的风采。
再低下头,那手——
属于中老年人的突起和褶皱都不见了。
“宝贝,怎么了?老观察我做什么?这么多年还没看够吗?”卢润玩笑着,“来,你不是最喜 欢'炫。书。网'吃草莓味的么。”
电光火石间,断掉的风筝线奇迹般地接了起来。
“不。”常芸坐直身子,“我不喜 欢'炫。书。网'草莓味,我喜 欢'炫。书。网'薄荷味。你不记得了吗?”
卢润微微一怔,随即笑道:“没区别……”
“有!”常芸逼视他,“她喜 欢'炫。书。网'吃草莓味的。我记得清楚,梧桐树下你们拥吻,你管她叫‘宝贝’,然后她抱怨你的口气,你便讨好地递上草莓味的益达,她说你真好,居然知道她最喜 欢'炫。书。网'这个口味。”
“你说谁呢?!”
“你这次回来有什么目的?!”
“你说什么……”
“不要装了!你不是跟她出国去了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又来找我做什么?!你到底有什么目的?!你说!你说啊!”
“你在说什么呢?我……”
“你说——!”常芸撕心裂肺地尖叫,她并非全然向卢润发飙,更多的是因为她的头痛得快要变做两半,有太多的东西——似乎经历过,又似乎遗失在了某处,现在一并涌了进来,狭窄的管道被洪水冲击是必然撑不住的,同样的道理,这些超出她承受能力的片段也是她难以忍受的折磨。她无法一个人品尝,将它们统统化作声音的分贝加码上去。看在卢润眼里,此刻的常芸就是一个崩溃的大暴龙,全身上下都充满了令人厌恶的气息。
“疯子!闭嘴!”卢润大吼一声,拳头砸着喇叭,刺耳的嘟嘟。
仿佛听了军号得令般,常芸应声而起,胳膊穿过座椅的空隙,揪住卢润的脸,“扒下来!扒下来!这是张画皮!你不是人,你是个披了画皮的妖怪!给我扒下来!”
“疯子!”卢润一拳过去,常芸一声未吭便仰在后车座上,身子变得软绵。
前方的车流开始松缓,后方的车子不耐烦地催促,卢润骂了几句,重新启动车子。阳光还在楼宇后爬行,卢润放下挡板,脸色更加阴沉。
本以为赶走了玉瑱,一切会很顺利。
但没想到会卡在这个疯子身上!
当初,他死了,但他不想离开阳间,跟着一群老鬼四处流窜,侥幸躲过引灵使的搜捕,在人间的一所大学校园内残喘下来。在老鬼们的指点下,他虚弱的灵体尝过了阳间人气的滋味,迷恋上附体灵采用的这种修炼方式。
何必去轮回继续为人呢?人有什么好的?累赘的身体,复杂的感情,太多的限制和牵绊,比不得妖鬼逍遥。可妖鬼到底不及神仙高贵。他不当孤魂野鬼,也没有执着于一物、一地的劲头,便做了个附体灵。
老鬼们说,冥府统计的犯罪率由高往低排,榜首是独来独往、随心所欲的孤魂野鬼,接着就是附体灵。孤魂野鬼不一定会侵害人类,但附体灵是必然要占据人类躯体的。所以,选择当附体灵,就是选择了让有朝一日会让缉灵部成员们逮捕的路。当一个附体灵虽然风险大,但也有无尽好处。附体灵可以借着人体生存、隐藏并吸收人气来壮大自身,在平安中强大力量,到了一定限度,他们可以挤走一些高级灵,鸠占鹊巢,从而走上修仙的坦途。
逐渐的,他由新鬼变成老鬼,人气吸久了,上瘾了,力量也茁壮起来。但当年的老鬼们也说过,鸠占鹊巢也是要看机遇的。譬如在这所校园里,因为阴气重,妖灵过多,于是那些高级灵们自然而然地抱成一团,抵御觊觎之徒。自己的一个伙伴太过心急,看着校门口的柳娘风姿绰约,误以为是个软脚虾,贸然出击的结果就是让整个校园的自然灵一并围攻,直接把缉灵部大陆司的长官陆郎中给引来了。那位伙伴的下场他不知道,那一夜他得了风声,早已躲藏妥当。
这所学校是呆不下去的,得找个人带自己离开,另谋生路。
他相中了因失恋而精神脆弱无比的常芸,成功进驻的副作用就是加重了常芸的精神负担,让她陷入了“卢润还在”的幻想中,始终无法自拔。当然,他不在乎这些——宿主越软弱,对附体灵而言就越好。一个神经兮兮的女人要比其余的宿主更好控制,也更好掩饰。他一度庆幸自己的眼光,而在这个女人因缘际会之下买走一把灵性玉剑后,他更加庆幸自己的好运。从那时起,他的计划就是不着痕迹地将玉剑原有的高级灵玉瑱踢走,自己则融合玉剑之力,取而代之。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玉瑱会因同情而喜 欢'炫。书。网'上常芸,不惜脱出玉剑,化为卢润之身陪伴常芸,慰藉她的心灵。这也倒罢了,让他深感威胁的是:玉瑱察觉了自己在常芸体内的存在,不动声色地在常芸身上下了禁制,驱逐附体灵。若不是他早有防备,恐怕突兀间被重重弹出宿主之体,不变成壍,也必然重伤,数年修为势必毁于一旦。一想到可能有的后果,他便将玉瑱恨个死去活来,无怨无仇却下如此重手,当真以为高级灵就了不起吗?我偏要拉你下马,取而代之!
一个绝妙的嫁祸计划,在他头脑中成形了。
失去了常芸这个宿主,他又附于登门拜访的房东身上,暂时稳住跟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