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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同样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毛翊理也没理他,他正站在地上那位看似将军人物的尸体上搜寻着。好半天后,除了几块金银外,却是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也没有找到,气的他愤愤的将那尸身上的盔甲扒了下来。
在的白袍小将身后一位二十来岁的骑士陈青,有些鄙视的看了眼之前说话的那人。“我记得当初大当家的要带我们来辽东的时候,有人还说来了也是送死,吵着让大当家的带我们赶紧逃往山东去对吧。”
“这种事情居然也有人说的出来?高句丽人去年杀了我三十多万中原好男儿,我们当然是得来为他们报仇了,要不然我们不也枉称了好汉二字吗?你把他找出来,我们一定得让他在大家面前好好认个错,最少也得请大家喝一顿酒。”
陈青还只是二十岁左右的年青小伙子,面对着鲁世深这样的老油条怎么可能说的过他呢,只能是恨恨的瞪了他一眼。鲁世深不以为意的吹了声口哨,持着长矛,对着辽东城头的守军耀武扬威着。
毛翊将地上那敌将身上推扒下来的铠甲捆在了马背上,笑着看着这对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总能争起来的家伙。转头看着那挺直着腰杆,一直眯着眼睛看着城头的大当家陈克复。
“大当家的,你今天可不够仗义啊。居然想出了这么骚包的主意,居然一个人搞了身这么拉风的铠甲,还将我的千里雪给抢走了。今天你可是出了大风头啊,你要是早点告诉我们,我们也好弄一身去啊。刚才在战场上,看着你那样子,我可是羡慕死了,你就和我以前听那说书先生说的那三国常山赵子龙一样啊。”
陈青也是一脸艳羡的道,“就是,就是,大当家的。刚才你那番神勇表现肯定被皇帝陛下看到了,我猜一会肯定就会大大的赏赐你一番的,没准能将你从伙长提升为队正呢,到时大当家的可就能带五十个人了。”
鲁世深抬杠的道,“瞧你那点出息,今天大当家的立这么大的功,我看最少也是一个旅帅,说不定到时还会嫁一个公主给我们大当家的呢。听说皇帝陛下的公主们一个个都是国色天香,比咱庄子里牛老汉的闺女都漂亮。”
马上的的白袍小将听着手下这几个家伙的胡言乱语,微微笑了笑道,“我们回营吧,说不定队正大人正找我们呢。”
公元613年,隋大业九年,第三次征高句丽战争中,隋朝大军终于在辽河大破敌军,顺利渡过辽河。
第二章 眼球效应
这不记得是第几次修改了,居然又还原成最初没修改前的章节内容了,我没有泪奔啊。
回大营的一路上,到处都是高句丽战士的尸体,还有不少的失去主人的战马正在围着主人打转,不时的用马头拱着那永远也不会再骑上它马背的骑士。
傍晚的最后一点光亮终于渐渐消散,天空的雷电还在不停的闪过,可是除了偶尔的几丝细雨随风飘过,却并没有预料中的大雨出现。
陈克复骑着那匹从大胡子毛翊手上抢来的千里雪,有些心不在焉的随着马匹的节奏一摇一晃的,完全让人和之前那个万军丛中,跃马扬槊,一往无前的的白袍小将小将联系起来。
此时的陈克复内心却在经历着一场天人交战着,他只记得一阵电闪雷鸣之后,自己就来到了这里。而且当时自己正骑着一匹漂亮膘壮的大白马,拿着一把不知道是长矛还是长枪或者是什么东西的冷兵器,在一场古代的战争中往来纵横。当时他以为那是一场梦,在这个梦中他白袍白马,力大无穷,骑着战马,提着兵器在战阵中竟然无人可挡。
这比他过去玩过的任何一款游戏都要刺激,都要爽快。随着那让人激昂奋进的牛皮大鼓声,那呜呜的长角声,他就如同以往他在游戏世界里的军团长角色一样。大声呼喝,左右冲杀,并且一马当先,一直追着那溃兵一路杀了几十里路,真至杀到了对方的城下。
当最后一个人也倒在了他们的马蹄下时,静立城下的陈克复刚才一直被大鼓长角声、被撕杀呐喊声所激起的一腔热血终于慢慢消退、平复。
漫天的雷鸣电闪中,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脑中多了一个人的记忆。那人也叫陈克复,乃是河北涿郡陈家庄的主人。没错,虽然通过记忆他发现这同名人的身体才二十三岁,但是却是陈家庄的主人,这位被他占据身体的兄台自打记事起,就没有父母亲人。据一直跟随照顾他的管家毛伯说,当年他们本是南方人,结果他刚出生没多少时,陈家上下就经历了一次乱军抢劫,结果全家皆死于乱兵之中,唯有陈克复在陈家上任当家的掩护下,才被毛伯带着一些家丁逃了出去。之后就到了这相对平静的河北,买下了这个庄子。
一边坐在马上返回大营,陈克复一边也慢慢的通过记忆理清现在的情况。他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在了一千多年前的公元163年,也就是隋朝大业九年。这里是辽东,隋朝两任皇帝先后征伐高句丽,可是除了留下上百万士兵民夫的尸骨外,什么也没有得到。
这让皇帝陛下万分生气,再次下令从全国府兵中征调百万大军,并倍数的民夫脚力,一举倾国之力讨伐高句丽。
至于他之前突然如此特别白袍白马、如此拉风的方式出场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原因很简单,这位外表俊朗长着一副标准江南富家公子哥模样的陈克复却是一个天生的爱武之人。不但如此,这家伙也许是小时没有家长好好教育,听多了庄子里一位老家丁的各种演义故事后。他就从此立志一定要做一位英雄好汉,而在他的印象里,英雄好汉基本上和那些绿林好汉、征战沙场的将军是挂钩的,所以从那时起,他就把家里那些跟着他的年青家丁们全都改了称呼,他叫他们儿郎们,而家丁们必须叫他大当家的。
不过陈家虽然曾遭遇劫难,但是却也颇有资财,又怎么肯舍得这位唯一的陈家少主人去当绿林好汉又或者去从军呢。所以这家伙空有了一身好武艺,却只能每日里和家丁们练练手。
前年,大隋一百一十万大军征高句丽,水陆齐进,结果最后历时一年多时间,渡过辽河的三十多万隋军全军尽没,三十万好儿郎尽留辽河对岸。今年再次朝廷发下征召令,凡年满二十一岁的府兵都得参战,特别是山东河北两地靠近辽东之地的百姓。
结果一心想当英雄的陈克复花了不少的银子,背着家人偷偷弄了个鹰扬府的伙长职位,带着自小跟随的九位家丁,偷偷从军参战了。
不过入伍几个月了,他们却是随着大军东走西转的,毫无他想像中的那种热血场面。昨日他无意中听到他们鹰扬府的鹰扬郎将曹亮大人说起,今日设伏伏击高句丽人后,他就追着曹大人死活要加入今天攻击的队伍,在付出了十坛好酒的代价下,他终于成功的得到了大人的应允。
不过回到帐篷的陈克复却是动了心思,这百万大军虽然已经分兵数道,但是在大本营依然有着数十万大军,这几十万大军往那一摆,到时他就是干的再漂亮不也没有人看的见不是吗?这家伙想了半夜,还真让他想出一个主意来。他从自己的行囊中找出了他出征前特意带来的一套亮银麒麟明光铠甲,这可是他托人花费了数百金才买到的。又将一袭漂亮的大白色丝绸披风给找了出来。最好想想还不够,又从自己的手下毛翊那里抢来了他那匹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千里雪。
他的鬼主意显然是获得了成功的,今天的战场大隋朝这边基本上都是一色的铁色明光甲,偶尔有些着铜甲的,也是不显眼。而高句丽人为了突袭更加隐蔽,所以都是一水的黑色,黑马黑甲。
伴着雷鸣电闪,陈克复一身拉风的白袍白马,加上他过人的武艺,猛打猛冲的勇猛气势,果然在今天的交战战场上,他当选为了全场最佳MVP。就连站在高坡上眺望观战的大隋天子杨广,也同样被他的小策略给吸引了眼球。
陈克复看着满地的士兵尸体,心里也不禁也一阵阵的后怕,幸好他一穿越过来以为这是在梦里玩一个游戏,当时没有想太多,只是随着心神意动,肆意的过着瘾。这要是当时他在战场上那么一愣神,估计他就得成为世上最倒霉穿越者了。
怎么就穿越了呢,陈克复还是有些想不明白,他一好好的21世纪大好青年,居然就穿越到了一千多年前的战场上。
第三章 连升九级
(感谢月依LIU波、蓝董浩、星空尼可三位的给力打赏!)
还没有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迎面几位骑士手里拿着火把把他们拦了下来。
其中有一个陈克复认识,正是昨日收了他从伙房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