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表演一个节目。大家尽情地唱歌大声地笑,所有的烦恼都与我们无关。我们把儿时的游戏都拿出来了,老鹰捉小鸡,猫捉老鼠,丢手捐,就像回到了童年一样地无忧无虑。自由活动时我们三三两两地漫步在公园的树荫小径上,公园里到处都洒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清晨的雁湖公园很是热闹,有老爷爷们打着出神入化的太极拳,老大妈们手拿扇子扭着秧歌,还有学生捧着英语课本在背单词,小伙子大姑娘放着劲暴的音乐跳着健身操。总之这个公园带给大家的是无穷无尽的欢乐。
自从上次在阅览室见过刘伟后,我有意无意地会关心她的一举一动,她似乎也开始注意到我了。最近总有一些男孩子在寻找机会接近她,但是刘伟总是红着脸跑开,她总感觉到随时都有好几双眼睛在看着她。
黄辉也开始感觉到危机四伏,到处都是竞争对手,于是他把自己的计划提前付出了行动。而后我总能看到刘伟走到哪里黄辉就跟到哪里,早上刘伟在雁湖公园散步,黄辉就屁颠屁颠地跟在她身后说东道西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听,而我在一旁看着。我可以看出刘伟并不开心,她不喜欢有男孩子围在她身边,但是她又不能翻脸,所以只能强颜欢笑。黄辉总喜欢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一直看得人家脸红,我知道刘伟其实很讨厌他。
而从那次在阅览室把黄辉介绍给刘伟认识后,我一直都没敢和刘伟说话,我只是默默地看着后来发生的一切。我开始为刘伟担心了,我担心黄辉对她不怀好意,也许对于黄辉来说,刘伟只是众多猎物中的其中一个。而刘伟只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子,空白得像一张白纸,天真而无知,就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快乐小鸟,黄辉则是一个身经百战的猎手。
我所知道黄辉做过最卑鄙的事就是暗地里跟踪过刘伟,我觉得明人不做暗事,大丈夫行事光明磊落不应该用这种手段。那天晚上黄辉很晚才回宿舍睡觉,他一进门就大叫:“发现了!发现了!”我们都被他叫醒,我问:“你发现什么了?”他非常得意地说:“我从公司的档案上查到了刘伟是属兔的,而且我今天发现了兔子的巢穴。”
我问他:“你是怎么发现的呀?莫非你在她下班后跟踪人家?”
还真被我猜着了,他说:“要不这样我能发现吗?”我不禁为刘伟打了一个冷战,她身边一个披着羊皮的狼正对她张牙舞爪,而她全然不知。我真的想去揭穿这些,但是我又不想出卖朋友,我心里非常矛盾,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后我决定找个机会提醒一下刘伟。
后来我从黄辉口中得知,刘伟没有住在公司宿舍,而是和另外一个女孩在出租屋里租房子,每天上下班必须经过一条狭窄幽暗的小巷。
我总觉得我应该为刘伟做点什么,告诉她人心有多险恶,告诉她她每天经过的那条小巷有多危险。但是我想不到任何理由去告诉她,我和她什么关系也没有,连朋友都不是,她连我名字都不知道。
后来我找到黄辉跟他说:“你喜欢她就让她快乐吧!她不喜欢你总是缠着她你就放过她吧!她是需要有人保护的,但是你在她身边她会更加不安全。”
黄辉恼羞成怒:“你凭什么管这些?我和她和事用不着你管,你最好站到一边去!”
我不想与他争辩。我凭什么管?我凭什么管?我为了正义,为了一个天真的女孩不受到别人的伤害,这事我一定得管!
我没想到原来只有在小说中才能看到的故事情节居然发生到我身上,我为黄辉牵线他却成了我的牵线人,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一切都是那么的阴差阳错。我可以确定我是喜欢上刘伟了,因为我有了一种非常渴望见到她又害怕见到她的感觉,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黄辉,黄辉诡异地笑了笑:“那好,咱俩公平竞争!”
我哪敢跟他竞争呀?他在情场上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对女孩子的心事了如指掌,用他的话说就是看透了。而我呢?初出茅庐,连和女孩子说话都会紧张。但是我总得一试啊!我相信爱情是用诚心换来的。
爱有时不会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公无私,它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自私的成分掺杂在里面,我想世界上不会有人连自己心爱的女孩成为了别人的女友也能做到无动于衷的,除非他不喜欢她,或者就是个大傻瓜。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受到了伤害,自己的心里会有一种像刀割一样的疼痛,这肯定就是爱了。
我琢磨了整整一个晚上;我不应该错过一个不该错过的人;我不要再给自己留下太多的遗憾。从看见刘伟的那一天,我就觉得我们会发生点什么,我甚至认定这辈子就非她莫娶了。
被人喜欢着是幸福的,苦苦地暗恋着她又不能让她知道那是痛苦的。我点完了五根蜡烛连夜赶写出一封长达十张纸的情书,洋洋洒洒写了八千字,从我爷爷写到我父亲,又从我的父亲写到我,还顺便展望了一下未来,从理想谈到人生,从初见到她时的那种朦胧的感觉到现在这种在心中压抑了很久的激情。总之我是毫不保留地把我的心里话全写上去了,在信的结尾处工工整整地写上自己的名字。
合上疲倦的眼睛,舒了一口气,躺在床上静静地等着天亮,但是离天亮还有两个小时我就是始终无法入睡。
在这年头,大家可以用各种各样非常坦白的方式表达爱情,已经很少有人会用书信来传情了。他们用手机传情,用玫瑰花传情,变换着各种方式在网上和千千万万的年青人谈恋爱,讲究的是直接,追求的是速度和效率。像我这种写情书的人显然已经落伍了。
信算是写好了,可是我一直放了好几天都不敢交给她。有时候从她身边走过也不敢正眼看她一眼,就这样擦肩而过,过后又恨自己刚才没有勇气和她打招呼。心里暗暗下决心下次见到她一定不能紧张不要错过了机会,可是到了下次见到她时我事先鼓起来的勇气全没了,我准备好的一番话也全忘了。同样还是低着头匆匆地从她身边走过,谁也没有看谁一眼,我猜想她心里也是和我一样紧张。
直到有一天,路还是原来的路,时间还是下午,同样还是无言地擦肩而过。不同的是走过以后我回头了,当我回头的那一刹那她也正好回头深情地看着我,微微地一笑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然后羞涩地扭过头去跑开了。而我还站在原地回味着她那多情的目光,也就是这回眸一笑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和信心,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那封寄托了我全部希望的信交给她,也让我夜夜失眠。
三人行
第三章 三人行
就在我决定要把信交给刘伟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个人。此人名叫袁继松,也是我们军训人员中的一员。他说话很有特点,音调是浓浓的湖北口音,音色是和古时候太监的音色相似,所以往往有特点的人才能更容易让人记住。他有一大爱好就是总喜欢把自己装扮得很赶潮流,并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比如说溜冰场、歌舞厅、台球室等地方。他还特爱表现自己,在漂亮女孩面前出风头,在领导面前献殷勤,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他经常是靠去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的身价。
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袁继松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他能够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接近女孩子,他一天可以认识一个女孩,两天可以牵手,三天可以拥抱,但也有不少是女孩主动投怀送抱的。为此我总感觉到愤愤不平,我想不通为什么那些女孩就会看上袁继松这样的花花公子呢?难道天下女子都喜欢这种人吗?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刘伟是绝对不会喜欢他的。跟他在一起的女孩子就是在与狼共舞,我总是不愿意看到一些女孩身处险境而浑然不知,我曾经试着想去挽救一个女孩子,我说:“你爱上他就是老鼠爱上猫,迟早要把你吃掉的。”结果她说:“谁吃谁还不知道呢?现在的老鼠可以吃掉猫。”
现在的女孩乍就这样呢?想不明白!除了有一点点心痛外我更多的是失望。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也许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更合适吧!但是我能做的只有这些。
我希望全世界和平但是还是有许多地方战火纷飞,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幸福找到自己的最爱,可是还是有那么多人结婚后才发现自己错爱了一生而错过了一个最爱自己的人,这也是近年来离婚率猛增的因素之一,她们永远都不会幸福了,陪伴她们的将是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