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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阿娇愣神,若有所思地看着男孩子:“此言当真?”
虽然不喜欢店里的肉食,但从出入这家食肆的客流的衣着打扮,还有前面几例顾客会账的数额,馆陶翁主阿娇确定这家饭铺的消费水平算高的,而少年的家境明显不是太富足——阿娇翁主对长安城的物价水平还是了解的,当然,是从官府提交宣誓殿的报告文案中。
她带的人连酒带肉吃得不少,加起来绝不是个小数字,尤其对平民人家而言。
“路郎君?”馆陶翁主迟疑地再问一遍。
坚定的杏眼,对上疑惑的凤眼。
“陈小娘子!”路康作个揖,态度分外坚持。
“如是……”阿娇摆摆手,示意文士‘大伯’退开,让少年去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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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食肆 ,天色已有些见黯了。
又逛了两家石器铺子,文士‘伯伯’出面催了——天色不早,他该领着侄女回家了。
阿娇依礼道别。
“小娘子,”少年似乎挣扎了许久,终于鼓足勇气问女孩什么时候会再来?什么时候能再见面?
“竖、竖子……”文士勃然大怒——他怎么敢?怎么敢?!!
阿娇拽住文士,和善地笑笑,善意地敷衍两句。
竟然问这种问题?!今生都不会再见了吧!不过看在路康有礼貌有教养、又给她留下非常好印象的份上,断然拒绝未免也有些不近人情。
阿娇翁主正斟酌措词呢,耳边却听到路姓少年急切地话语:“康自知无状,然……求再见女公子之期!”
‘等等,女公子?!’阿娇猛抬头,惊异地望着少年——他早就知道她是谁了?否则,为什么叫她女公子?
公子,只用来尊称那些拥有皇室血缘的男性贵族。
相应的,能被称作‘女公子’的,也必须是当今帝室的血裔。
阿娇当然是女公子。但在前面的互相介绍中,她只说是住在京城郊外的普通人家,与族伯(由文士临时扮演)赶市集。
而且整个游览过程,都没透出半点口风。甚至出来前,馆陶翁主还特意摘去了头上身上所有的金玉饰品,故意选择暗淡的麻料衣裳,担心保暖也只加了件非常普通的羊羔皮外氅。
女公子???
路康从哪里知道的她的底细?!!
作者有话要说:跟着感觉走
紧抓住梦的手
脚步越来越轻越来越快活
尽情挥洒自己的笑容 爱情会在任何地方留我
跟着感觉走
紧抓住梦的手
蓝天越来越近越来越温柔
心情就象风一样自由 突然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我
跟着感觉走
让它带着我
希望就在不远处等着我
跟着感觉走
让它带着我
梦想的事哪里都会有
☆、第112章 弟弟
两排睫毛长长的浓浓的;能让女孩们嫉妒到发疯。
长眉下,少年的眸子宛如一汪清澈见底的湖水,平静而温柔地拥抱所有来访者,无论对方是满含好感,还是怀有敌意。
文士从少年罕见的清雅气质中挣扎出来,恼羞成怒地别过脸,翘起鼻头很响很响“哼”一声。
侍卫们是武士;武人都是行动派;一个个雪锋离鞘;从不同的方向包抄过来,顷刻占住路康的所有退路。看那架势,只要阿娇贵女一声令下;胆大妄为的路姓少年插翅都没地方逃。
路安民人纹丝不动,神情平静如故;仿佛此刻围住他的不是满脸横肉目露凶光的敌人,而是盛情邀请他参加喜庆家宴的旧友。
‘上帝呀,他的眼睛,眼睛……真象阿大的上林苑里的幼鹿!’阿娇翁主着迷地欣赏着,在心底赞不绝口。
馆陶长公主的女儿从没在男孩子身上见过如此迷人的眼睛,纯洁而温良,温柔似春水,不沾任何不洁和戾气——也让别人生不出任何敌视和恶意。
“呃,退下,退下!”
总算意识到侍卫们再不阻止就要开打了,馆陶翁主阿娇连忙让文士带武卫退下去;随后走近两步,正色问路康他到底如何察觉到的?想她陈阿娇做事也算是仔细了,怎么就给个平民少年轻易瞧出了端倪?
在女孩子有些灼人的目光下,少年白净的面颊上升起两团红晕。
阿娇盯着男孩子的面庞,笑容越发灿烂——天哪,他又脸红了!!!
在阿娇的记忆中,还真没见过哪个男人——包括男孩子——怎么容易脸红的。皇帝舅舅梁王舅舅等长辈自然不必说了,平辈的表兄弟们谁不是骄傲凌人的性子?区别仅仅是如胶东王刘彻那样不加顾忌的飞扬自在,或是如栗太子刘荣般隐藏在含蓄严格的皇家教养和训练下。
路安民半垂下头,目视脚前土路上的石块,慢慢说道:“女公子之服饰鞋履并无不妥之处,几可乱真。”
“几可……乱……真?”阿娇翁主拉长了声音,催路康赶紧接着说。
几可乱真,意思是——还差那么一点咯!否则怎么会给路家儿郎辨出了真伪?馆陶长公主的女儿现在好奇心爆棚,就想知道那个差了点儿的破绽在哪里。
路姓少年扭头,瞅着边上拽七拽八的文士,告诉阿娇贵女:他之所以感觉不对,不在女孩子的服饰,不在女孩子的举止,更不在女孩子骄人的容貌——问题是出在这位同行的‘文士伯伯’身上。
“甚?”文士噌地跳起来,怒视少年——怎么会是他的错?他从头到底都小心谨慎,兢兢业业地扮演了族伯的角色啊!
路安民嘴角瘪瘪,以明显强忍住笑的表情提醒文士兄:在华夏的大地上,或许有天生骄纵、不讲礼貌的小姑娘,可何曾有谁见过在侄女前如此心虚气短的族伯父?
大汉是以孝治国的国度,尊长对小辈的优势是无所不在的。就算侄女家更富贵些,也断没有伯伯在侄女面前陪小心的道理。也许文士自己都没发觉,一路行来,他一举一动都在不自觉看小女孩的脸色。
还有那几个武士随从的高大体格、矫健的身手、佩带武器的精湛做工加上满身藏不住的彪悍气息——能养得起这等高质量侍卫的人家,光富不贵可办不到,必定是有封爵的大豪门。
而‘勋爵门第‘最讲究礼节和规矩,绝不允许子女出现以下犯上的恶行。因此,所谓的‘伯父’必然是冒充。再考虑到女孩子出众的气度举止,怎么看也不象普通勋贵家的普通贵女——算来算去,就只剩下皇家的孙女辈了。
文士听到这里,与侍卫们互相看看,只有苦笑。他们本只是隆虑侯门下的家臣,地位卑微;对家主的胞妹——连当朝皇帝皇太后都宠爱万分的馆陶翁主——可不就是心怀敬畏嘛!
‘胆怯’是必须的,能端起长辈的架子才叫见鬼了哪!
“路……小……郎!”小贵女几乎是拍着手叫好了。
馆陶翁主欢乐地发现,眼前的少年非但很有礼貌颇有教养,而且还非常聪明——阿娇从来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为什么不呢?谁规定了……只能和贵族官员结交?’阿娇笑吟吟地招呼:“安民兄……”
“啊……翁……呀?”文士差不多要晕过去了,馆陶翁主怎么能称区区一个平民为‘兄’?!
然而,就象前头路安民说的,他有心无力,没胆子敢管( ⊙ o ⊙)啊!
阿娇对文士焦虑的表情视而不见,只径自开开心心地重新自我介绍:“我姓陈氏,名‘娇’,无字。先帝赐家母号曰……馆陶。”
“馆……陶?”只一瞬,少年就想通了了女孩的出身来历,于是双手交握胸前,从从容容地再行了个礼:“馆陶翁主,幸会,幸会。”
见少年并没有变得紧张或拘谨,阿娇更满意了;
从左袖中取出珍珠兔囊,打里边挖出颗包金贝币递给路安民:“凡有事,持此物来长公主邸……即可。”
路康眼眸一亮,双手接过包金贝,郑郑重重地放到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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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快乐的下午。
结识的人和经历的事都是那么令人愉快,以至于阿娇翁主都愿意忽略从民间租来的马车有多简陋有多颠簸了。
文士实在是个知趣的人,知道幕布已经拉下,就不敢和家主的妹妹挤车厢了。只坐在前头,监督车夫赶车。武士们则骑着各自的马,紧随左右。
天色不早了,掐着时间想赶在宵禁前进长安城的车辆很多。好在文士是个路通,指点车夫左突右拐的,避过好几个高峰路口,才没被堵在半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