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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须臾,终于定下心来,紧握双拳:“震敌军听令,将降兵和战俘速速运往新城。”他回头望了一眼泾水城,缓缓说道:“将这里烧了吧,也算是为死去的同袍报了仇了。”
☆、第三十二章 与子同袍
柳长宁眼神微暗,彭磊的脸上完全褪去了血气,已是冰冷一片。对于这样的败军之将,最该做的便是割下他的头颅装在木盒之中,再从他的身上取下虎符一同呈给皇帝。这样做了,也许能为自己换来荣华富贵、千古名声。她摇了摇头,彭磊死前的慷慨壮语言犹在耳,她想,无论如何也要为他留下一个全尸。
她抬起头,看见的却是明月当空的场景。这明月看惯了多少人世沧桑,也该见怪不怪了吧?这明月,无论身处何地,都是一样的吧?她心中微酸。那个人……那个人如今却不知怎样了?
城下,有兵士击缶而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柳长宁的脸上滚下滴滴珠泪,战争,果然比想象中来得更可怕。她想,也许这一辈子都没放忘记今日这梦靥般的场景了。
长剑饮足了鲜血,在微凉的夜风里发出“嗡嗡”的声响,仿佛是满足的喟叹。鲜红色的液体顺着剑身一滴滴地落到地上。李正煜的长袍上布满了尘土、裂口和干涸的血渍,看起来触目惊心、不忍直视。静美如仙人的贤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于地狱的修罗。
刚才城门口一战,已是南越之战的终结。快马送来的战报里,赫然记录着彭磊、彭安和罗刚的死讯,亦记载着被杀与被俘的南越军人的数字。李正煜薄而刚毅的嘴唇紧紧地抿起,似乎连上天也站在了后商一边。
守城的老将军死状极惨,尽管他下了命令,却仍旧挡不住箭簇飞射的速度。他的胸前插满了白羽箭。也许是因为痛苦,也许是因为不甘,他的眼球恐怖地凸了出来,眼里尽是骇人的血丝。
李正煜命人将老将军的遗体用马革裹起,堆坟埋葬。他亲自在坟前洒下一碗醇酒,这样忠肝义胆之人,连死也是坦坦荡荡、毫无畏惧。
李正煜感觉到潜藏在血液里的嗜血因子被唤醒,他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砰砰砰”急促而欢快,他有些懊恼,自己向来可以完美地控制情绪,这一次却带着不该有的渴求和浮躁。
他的眸子因为用力变得狭而长,此刻被无边的血色晕染,看着竟有些凄厉骇人。眸子的深处,赵云的王庭已经显出了模糊的轮廓。朱红色的城墙,朱红色的屋檐,热烈的色彩几乎在眼底烧成了一团火焰。他没想到偏安一隅的边陲小国竟会有如此宏大的王庭,远远望去就像是沉默的巨兽。
他命令车队止步于半里之外,他借着丹田之力将自己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去:“皇恩浩荡,降者不杀。”
他能想象出赵云如今簌簌发抖的样子,面对着这样一支钢铁般的军队,面对着几乎不能战胜的战争,赵云心中的恐惧和绝望定是达到了几点。
在这剑拔弩张的寂静之中,宫门巍然打开的声响便显得惊天动地了。宫门内微颤颤地走出一个举着降旗的内官,那穿着朱红色冕服、双手捧着降书的可不正是赵云本人。
李正煜的眼神一冷,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穿着金色龙袍,这叛逆之心绝非一两天的事了。他想起那些死状凄惨的士兵,想起一路过来满目荒芜的村庄和流离失所的南越百姓,
为了一个人的野心却要毁去万千人的身家性命,这笔账如何才能算得过来?
李正煜笑得明媚,一如江南锦绣之地三月的艳阳。他伸手将赵云扶了起来,语气略显懊恼:“安南侯何须如此!”是了,出战前皇帝曾对他耳提面命:“若是赵云执意不降,便将他的头颅割下,挂在南越城门上示众三天,若是赵云降了,便传朕旨意封他为安南侯,爵位亦可世袭。”皇帝昏暗无光的眸子里忽然耀如星辰:“从此往后,世上再无南越,只有我后商安南郡而已。”
赵云身上哪里还找得到当日起兵时的半点豪气,他颤抖不已地起身,声音亦是深怀畏惧:“臣乃罪人,如何能蒙皇上如此厚待?”
李正煜束起的发丝在夜风里四下飞舞,身上散发出的巍巍上国的气度,他笑容可掬,只道:“安南侯多虑了,他日安南事务还劳侯爷费心。”
赵云再不敢多言,转身喝出自己的几十位夫人和二十几个儿子女儿:“臣愿以长子为质子,送入长安生活。臣的这些夫人女儿,虽是小国陋质,也愿奉给上国贵人。”
李正煜并不推辞,而是一副安之若素的笃定神情。他带上了赵云的长子,十岁的少年眼中尽是幼兽一般狠戾的光芒,一双拳头紧紧地攥起。他虽年幼也知道自己在京城的质子生涯将会风雨无数。
李正煜一并带走的还有两个十五岁的公主,她们是一对双生的姐妹花,容貌几乎相同,皆是倾国倾城、艳丽无匹。从赵云的口中,李正煜得知了她们的闺名,莹玉和如玉。望着她们出色的眉眼,李正煜的心里忽而生出了不详的预感,这样美丽的亡国女子似乎总能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说出的话却像是三月里的微风:“如此好女,父皇必当珍之爱之。”
赵云还亲自打开了宫中库房。几代南越皇族的经营收藏,尽数献给了李正煜。他不由得想到“鼎铛玉石,金块珠砾”的比喻,而这些成了安南侯的赵云再也没有资格享有。
珠宝玉石、古玩字画装了整整十几车,李正煜的军队浩浩荡荡地驶离丰城的时侯,赵云便一路目送他们的离去。他的心头仿佛被剜去了一大块,在漫漫的时光里,这伤口再不能愈合,只能成为日渐糜烂的腐肉。
南越国从开国至今凡一百六十七年,历十一帝,至赵云而国除。赵云自请退位之后,便得了“南越废帝”的称号。而在史册中,也成了一个常常被人提起又褒贬不一的人物。
☆、第三十三章 凯旋而归
李正煜第一次放任自己醉酒,过去这许多年,他连睡梦中也是警惕而清醒的。他亲自斟了三碗酒,一碗敬天,一碗敬地,最后一碗则是敬了所有的同袍。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南国之夜里显得愈加清晰:“同袍之谊,我李正煜定当终身不忘。今日你我便是兄弟,再无长幼尊卑之分。请大家举起手中美酒,今日不醉无归。”
他还效仿多年前的少年将军,将携带的美酒洒入了新城的水井之中。这样一来,连最末等的脚夫也能享受到胜利的喜悦。篝火熊熊地烧起来,军中的营妓便围在这篝火之旁跳起了欢庆的舞蹈。
李正煜明亮的凤眼更添了几分邪气,他回过头去
,眸子里映出的是一身劲装的纤细身影。
平日里那个鲜活明艳的少女在这个狂欢的夜里却显得格格不入。她抱着膝盖,眼神虚无地望向远方,以这样的姿态定格成了一尊雕塑。周围的喧闹与她无关,时间的流逝在她的身上也失去了效力。旁边那个坚毅的少年将军一直在说些什么,试图来引起她的注意。但她却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始终没有回应。
她落寞而无力地样子落在李正煜的眼里,他的心里便泛起了层层波澜。他端起酒碗朝她走了过去,嘴角扬起最优美的弧度:“长宁,这样的大捷你可欢喜?”
柳长宁不答,可是眉头却以常人难以发现的幅度快速地跳了一下。
忻毅叹了口气,神色复杂:“她下了战场就是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被俘的南越人呢。”
李正煜心中生出隐隐的怒气,这样熟稔的语气,他和她什么时候便这样熟悉了?他仰头将碗中的酒一口饮尽:“生死无常,阴阳转瞬,战场无情,确实让人难以承 受':。。'。”他右手微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忻毅一抬手,满满一碗醇酒便灌入喉中,可却连脸色都不曾微变。他颇有些江湖义气的将酒碗底朝上摇了摇,示意酒已喝完。他一笑便露出一排白而亮的齿:“尝闻楚王殿下心性过人,坚韧隐忍,今日怎会如此伤感?”
李正煜修长的双腿懒懒地向前抻着,语气随意:“今日没有楚王,只有你的同袍李正煜。贤人总说过刚易折,你偶尔放开心怀,却也未必是件坏事。”
他漆黑的眸子倒映着满天星子,那熠熠生辉的光芒也就从他的眼里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