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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青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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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世界在这一刻全部毁灭都没有关系,只要怀里的那个人还在,就可以了。虽然安全了,可她还是不肯松手,仿佛他是在海啸中幸存下来的游人所抱着的最后一块木板,又仿佛是在冰雪荒原中快要冻死的迷途旅人的拐杖。

这些想法都是她彻底的昏过去前想到的。车子撞上来的时候,它们还没有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成型,那个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他是她的所有,是她在这漫长人生里惟一的希望和支撑。

'二十'

半夜的时候,之璐从昏迷中醒过来,首先就闻到消毒水味。四下黑暗,她疲倦,动了动身子,疼痛从背上传来,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灯应声而亮,有点灼人,她下意识眯其眼睛,再缓缓睁大,终于看清楚另一双狭长的眼睛。熟悉的面孔趋近,眼睛也离得近了,可以看到里面的暗光,忧心,还有,货真价实的猩红血丝。她向左侧躺,而他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抓着她的双手,死死的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随后叶仲锷坐到的床沿,小心翼翼的俯身下来,双臂环住住她,避免碰到她背上的伤口,额头抵上她的。之璐把头往上挪了挪,看到他眼睛里异样的光芒一闪,眼泪一滴滴落她的脸上。

之璐花了几秒钟来确认现状,迟疑的说:“仲锷,你在哭么?”她身上痛,但脑子还相当好使。这么些年来,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也有眼泪。在她的印象里,他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什么都能得到,什么事情都能做好,怎么还会哭?

叶仲锷抬起头,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停在上面,喃喃说:“之璐,之璐,你出事了,让我怎么办?答应我,这辈子都别再做这种傻事了,答应我,象爱惜我一样爱惜自己,绝不以身试险,听到没有?答应我。”

勉强笑了笑,她说:“不是没出事么?我活得好好的。”

“答应我,”叶仲锷吻她的额头和一侧的脸颊,坚持着问下去,“之璐,答应我。”

之璐觉得眼眶发热,轻轻说:“好。”

两人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很久,麻醉药的功效还有残留,之璐不知不觉地再次睡了过去。闻着他身体的味道,睡得罕见的好,连梦都没有。

她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弯成月牙的形状,在白皙光滑的皮肤上投下阴影。她表情平和,有一股被压抑的生机在她的脸上流露。

是的,被压抑的生机,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来都不是;她生机勃勃,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眉飞色舞。而她现在这样,痛楚,消瘦,压抑,都是自己带来的。结婚前,他郑重的告诉自己和双方的父母,要给她最好的生活,可到底没能做到。

叶仲锷一个人坐在黑夜里,不停的反思。第一次在大学见到她,清澈透明的大学生,个子高挑修长,说话时表情生动活泼,笑容总是停留在嘴角,修养很好,有一半的时间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直接看到人眼睛里去。因为时间紧,他留了名片给她。

那个时候的叶仲锷是有名的证券交易所的副总经理,加上在美国两年时间,身价自然不凡,父亲虽然没调到本省省委,但也是临近省省会的市长;他并不是花花公子,可物质条件和外部条件决定了他身边向来不缺女人,他也跟不少女人交往过,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像面前这个小了自己七岁的女孩一样,第一眼就让他觉得心脏猛然一跳。那种感觉,已经若干年未曾出现过了。

毫无疑问,钟之璐的确是相当美丽的,平心而论,他被她吸引,跟她的美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她说话,动作,神态落落大方,展现出了一种独特少见的人文素养,这是他不曾在任何人身上看到过的。

而且还特别认真可爱。她显然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对金融学方面的常识有较深的了解,但偶尔也会出错,把几个名词张冠李戴;他纠正她的错误,她很不好意思的微笑,有点歉意,有点害羞,还有难得一见的腼腆,那些瞬间可爱极了。她最后付钱的举动让他吃了一惊,她没有玩笑的成分,目光真挚坦诚,实事求是,她说出的话就是她心底深处的想法,她的确就是那么想的。这样的人,整个人都是纯粹的,颇像上个世纪上半叶的“一身诗意千寻瀑”的知识女性,精神气质高贵典雅,不容侵犯。他原以为,这样的女性若干年前就彻底消失了。

叶仲锷跟好友童展去酒吧喝酒,他愉快的承认,不过最初的几次见面,他就被她迷住了。而问题是,他请她吃了一次饭后,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她就再也没有答应过,礼貌的解释说,自己很忙着上课,忙着采访,忙着帮人干这个干那个,总之就是没空。

童展吃惊,随后失笑:“想不到你叶大公子也会有这天,竟然约女孩子都约不到。不过,没准是那女孩欲擒故纵,我就遇到过这样的姑娘,最善于以退为进。现在女孩子都熟读兵法,高明得诸葛亮都自叹弗如。”

“她不是那种人,看我的时候就跟看别人没什么区别,”叶仲锷眉头紧锁,自嘲的笑一笑:“我还真是太高估自己,原来就是有人不把我当回事。”

童展觉得用有趣,继续笑:“知不知道有句话,年轻女人的最爱,第一是化妆品,第二就是你了。当然,也不乏例外,所以你才会一脚踢倒了石头。”说着,童展哈哈一笑,说,“那女孩子长怎么样?跟这几个姑娘相比?”

说话,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到他们身边,脸上稚气未脱却化了很浓的妆,看来都是大学生,衣着鲜艳,喝酒点烟的姿势纯熟无比。叶仲锷瞥了那几个女孩一眼,笑着摇头,正要说话,却被一个女孩手里的杂志吸引住了。

那是本有名的旅游杂志,彩版印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的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得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色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儿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的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的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叶仲锷心说那个编辑太聪明了,她的人的确比景色更漂亮和动人;嘴上却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最近想去敦煌,麻烦你给我讲一讲,好吧?”

仿佛想了想,她答应下来。

吃饭的时候他事无巨细的问她一切细节,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有去敦煌的打算,可却被她说的蠢蠢欲动,真的想去看看,而且,身边一定要有她。她引经据典,神采飞扬,如果有速记员在一旁记录,会发现她随口就说出完整华丽的文章;换一个人口述这番话,肯定有人觉得拽文和卖弄,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不是,只会让人觉得感动,因为她的热情和真挚。

他微笑着看她,觉得心满意足,多少年没有这么看过一个女人了?

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童展特地从几张桌子外过来跟他招呼,说:“你真的陷进去了,不过,这个女孩,恐怕不好追。”

结帐的时候老问题又出来了,她要求AA制,很坚持的拿出钱给他。叶仲锷苦笑,平身第一次觉得这么的无计可施。让她付钱,严重违悖了他历来的原则和绅士风度,更何况这里的东西又贵,就算她家境殷实,不过是个学生而已,她的吃穿用度告诉他,她平时相当节省;可如果他坚持不要,她绝对会生气,两个人本来就不算熟,之后,她岂不是更可以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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