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无论从武器装备,还是从战斗素质上来看,我觉得伪军才是咱们要重点打击的对象。”孟有田最后作了总结性的发言,笑着说道:“一呢,可以给咱们练练手,有利于提高部队的战斗素养和胜利信心;二呢,给咱们提供物资,没枪没弹。就管他们要了;三呢,还可以帮咱们提供情报,提供方便,使游击队的作战压力大大减轻;四呢,伪军还能给游击队攒人品,给日本鬼子散德性,使游击队争取民心的工作大大减轻了。”
“有这四点就差不多够了。”秦怜芳等人早早就跑来,说不定连饭都来不及吃,终于占了靠前的座位,她眨着猫眼笑道:“柿子先捡软的捏。等壮大了再收拾日本鬼子。伪军大多都是被强迫的,稍有良心的也不会心安理得。无论是打击,还是做政治工作,我想应该比较容易。”
孟有田微微一笑,没有吭声,别人以为是默许,但他对伪军却另有自己的看法。比较偏激,不适合当众说出来。
“这两天的探讨和交流,我是大有收获呀!”杨荆云起身笑道:“以后我看可以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大家开动脑筋,多想办法。所谓一人智短,众人智长。民间还有句俗话: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一次想出一个法子,那也了不得,也会让侵略者寝食难安。来,我们感谢小孟,感谢他费心劳神想出来的好办法。”
孟有田在掌声中,在众人的注视下连连拱手,谦逊道:“我要感谢大家,感谢大家的捧场。与大家的交流,也让我获益匪浅,真心期望咱们下一次再聚首,真心希望咱们能在最后的胜利之时畅饮欢呼。”
军政学院是军事体制,管理很严格,可不允许随便出校。眼见活动结束了,秦怜芳等人纷纷伸手,与孟有田握手,就算是道别了。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孟有田甚至婉拒了午饭的邀请,骑上骡子,驮着昨天买好的东西,在集市上略走了走,买了些吃食便向十里村赶路。
走得这样急,孟有田不只是想家,想娘,想紫鹃,想阿秀的原因。杨荆云昨天和他谈过话,让他更积极的工作,向党靠拢。孟有田哼哼哈哈地混过去了,今天他害怕杨荆云再来唠叨。
里紧外松,孟有田可知道gcd的特点。自己以群众的身份,虽然不是想说啥就说啥,但到底不会被扣上什么左呀右呀的帽子,来个什么批评和自我批评,直到痛哭流涕还不放过。而且他搞不懂,对于穷凶极恶的日本鬼子都能讲宽大,为何对自己的同志,出现了不同意见和观点,会整得那么狠。
日头很热,孟有田戴上草帽,一路回了村子。这段时间所闻所见,老百姓似乎已经适应了战争年月。鬼子来了,便跑反躲避;鬼子不来,便劳动,便生活。就象那生长的大树,冬季叶落萧瑟,到了春天便吐绿,到了夏天又会郁郁葱葱。
顽强,是一种忍耐,也是一种可贵的本质,体现着不气馁,不屈服的精神。正是靠着这种本质和精神,在艰难困苦、兵荒马乱的年代,人们才会鼓起勇气,去适应、习惯那不同于和平时期的生活,并不放过短暂的、来之不易的快乐。
人哪,就是这样,可不能多想,一想多了就会觉得身在水深火热之中,活着都没多大意思了。
第三十八章 火热的心
令孟有田感到欣慰的是,他的努力正在逐渐被接受,被推广。能看在眼里的:道沟在不断延伸,象是阻挡侵略者的长城,渐渐成形;田地里,有农人在从沤肥池挖取肥料,给农作物追肥。
持久战啊,打的是什么,最后不外乎落到钱粮上。肚子不饥,才能坚持;三顿不吃,钢铁的队伍也会垮。孟有田比别人更知道“打仗打的就是后勤”这句话的含意,还没有到最困难的时候,“精兵简政”恐怕根本就没有人想过…
离村子还有几里地,孟有田便下了牲口,边走边仔细观察着道旁农作物的长势,虽然这已经不是他所要耕种的土地。
搬家的事情已经定了下来,紫鹃的监护人——瞎老元去过土门村,对土门村现在的条件还算满意,也同意换个环境,有利于紫鹃的恢复。宋家在十里村的土地都租给了和孟有田关系亲近的人家,租子只收两成,在当时算非常低的数额。
孟有田本来是想把地全卖了,但他和紫鹃到底没成亲,瞎老元也不同意,也就不好全部作主。留着这些土地,可是惹祸的根苗,孟有田对此是心知肚明,但又不能敞开了乱说。瞎老元也是为了紫鹃考虑,有了这些土地,起码能供养得起她,不会为了吃穿发愁。
而租子定得低,孟有田一是不想沾上靠女人家养活的名声,二也是拉近一些人的关系,闹个好人缘。反正他能靠双手养活家里。那些租子够紫鹃花用,再有点富余也就行了。
正是青纱帐茂盛的时候,微风过处,叶子摇拂,用青纱的色彩作比,谁能说是不对?茎干高高独立,昂首在烈日的灼热之下。周身碧绿,满布着新鲜的生机。
孟有田不喜欢吃高粱,但却建议别人去种。特别是在大道两旁。身个儿高,叶子长大,不到晒米的日子。早已在其中可以藏住人。因为鬼子害怕它,所以就要种,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前面是一条小河,或许还算不上河,水只有尺把深,村里的女人们经常结伴到这里洗衣说笑。而现在正是天热歇晌的时候,清清静静的只有一个女人蹲在河边的石头上洗着衣服。
啪,一颗小石子落在水里,水花溅到了阿秀的脸上。这姑娘气恼地转过头,想斥责哪家淘气的孩子。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向她走来。她揉了揉眼睛,还以为是阳光把眼睛耀花了哩!定神一看,她的心猛然加快了跳速,甚至让她感到了撞击在胸膛上的力量。
走到近前,孟有田看着阿秀红着脸发呆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将草帽戴在她的头上,柔声说道:“日头正毒的时候,咋不在家歇歇?几件衣服嘛,又不是着急穿。”
“俺,俺闲着也没事。这,这就洗好了。”阿秀嗫嚅着说道。不见了想得紧,见了又心慌,连话也说不利索。
“走,到树荫下凉快凉快吧,看看俺给你买的东西。”孟有田笑着点了点头,先迈步走开,阿秀将衣服放在篮子里,低着头跟了过去。
树林里静悄悄的,远处传来不清楚的犬吠,越发让这里显得静谧。偶尔有风吹过来,树叶子就哗啦啦地响一阵子,让人身上油然轻快起来。
孟有田找个块平坦些的大石头,坐在上面,笑着伸手招呼阿秀。阿秀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地坐了下来,并不好意思紧挨着孟有田。孟有田却不含蓄,拉过阿秀的手,捏摸着。
由于季节的原因,阿秀春了的手已经好了,不再粗糙得象小锉刀。但手掌上的茧子却依旧,提醒着孟有田,这个纯朴、能干的女人付出了多少辛勤的劳动。
孟有田心中有些感动,从兜里掏出金镏子,戴在阿秀的中指上,笑着说道:“看看,喜欢不,成亲的事儿还得等段时间,俺怕你跑了,就买个金圈把你套住。”
对于恋爱,孟有田有着后世的记忆,显然会比现在的人更有手段,更有办法,更会哄女人。这个金镏子其实并不是他刚刚买的,而是在打鬼子的时候搜出来的缴获。上面刻着朵梅花,不知道是鬼子从哪里抢掠来的。孟有田拖到现在给阿秀,并说是特地买来的,可就更把单纯的阿秀的心给拢了过来。
少女的纯洁并不等于廉价的爱情,即便没有什么金银首饰,阿秀对孟有田也是倾心相与的。但有了特地为她买的礼物,心境当然更加不同。她垂下头,轻轻摸着手上的金镏子,低声说道:“俺不跑,你以后别乱花钱,过日子还得精打细算,细水长流不是。”
“呵呵,俺就喜欢你这点。”孟有田笑着搂住阿秀,“嗯,长得越来越足实了,看着你我就馋得慌。”
阿秀脸上泛着红晕,象征性地挣了一下,羞涩地将头倚在孟有田的肩上,轻轻的声音说道:“人家又不能吃,可有啥让你馋的?““能吃,谁说不能吃。”孟有田侧头吧唧亲了阿秀的脸蛋一下,坏笑道:“你让不让我吃你?”
阿秀又有些迷离了,她脸上泛着红晕,粗粗的黑发辫拖在肩上,轻倚在孟有田怀里的姿势很放松,女孩很自然地以为自己的身体就该在那里一样。她象刚刚揭下盖头的新娘看着自己的小女婿一样,眼里充满着幸福。
孟有田含笑看着阿秀,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正是充满了青春气息的年纪,即便是长得不太好看,这个时候也会露出诱人的色彩。阿秀说不上很漂亮,但此时眼睛里饱含着温情,鸭蛋形脸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