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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思念二话没说,立刻就同意下来了,而且,动作迅速,下午的时候,李俊秀的别墅周围就已经密布上任思念的人了。
“一场交易吗?亲爱的,不会伤到你吗?”
许愿听了李俊秀的话后,微微地轻皱眉头,虽然她还不太明白李俊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可她也能朦朦胧胧地感觉出来,李俊秀接的这单生意绝非表面那么简单,启止是一个形象代言人就能说得清楚的事情呢?
如果只做一个妆品的代言人,又怎么会牵扯到人身安合,还派了保镖,还不许出屋子……
这……,难道真得要和李俊秀这么互相搂着,过一段与世隔绝的宅男宅女的生活吗?
其实,只要李俊秀可以平平安安,别说是宅男宅女,就算追进火葬场去避难,她也认了。
谁让……谁让她就是爱上了李俊秀这只老妖精了呢?
“不会的,小愿,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具体答应了任思念什么了呢,你为什么不问问她为什么会找上我呢?”
这些正常的问题,只要是个人就应该有的好奇心,到了许愿这里,竟然都没有了,许愿没有问一个字关于这些的,只是一味地担心着他的安全,难道,许愿……,他的小许愿就不怕被骗了吗?
“你要是想告诉我,就会告诉我的,又不用我,而且,我也不关心这些,我只要你安全就好了,既然你说肯定会安全,那就应该没有问题的,亲爱的,我们不要想这些了,你说……你想吃什么?我去弄!”
刚才还泪流满面伤心哭着的许愿,在得到李俊秀说的一个安全后,就立刻破涕为笑,拉着李俊秀的手,不停地追问着了。
“如果有可能,我真想吃了你!”
李俊秀轻不可闻的声音含混在嘴里,话音未落这时,就早已经把许愿搂在怀里了,无论如何也不舍再松手了。
继父母离世之后,他还是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真真正正的亲人的感觉了。
恰好,这个亲人还是爱人,这样……真是上天厚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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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任思念那小寡妇选的形象代言人吧?那么大的公司还图个省钱,竟然选一个过了气儿的模特,现在正当红的,也没多少钱啊,我就不信了,她还能出不起,该不会是这个模特和她有什么私情吧!”
秦逸三刚挂了任思念的电话,就开始和坐在他腿上的落绯,唠叨起来了。
这可和他刚才在电话里的态度绝对的截然相反啊,刚才他在接任思念的电话时,可是不管任思念说什么,他都用是来应“对”字的,可这才挂了电话,这脸上立刻就显示出的模样来……,还真是变脸之最啊!
可当落绯听到秦逸三提到模特两个字的时候,心里忍不住的抽痛一下,她下意识里地问了一句,“哪个模特啊?”
秦逸三听见落绯的问话后,还以为落绯是想打听一下能不能做那个女款的代言呢,就连忙讨好地说:“呵呵,我都忘了,你以前也做过模特啊,听说那个女款的形象代言人还没定呢,要不我去帮你和任总说说?我也算是一方合作人,怎么也能有几分薄面的!”
落绯听了秦逸三的话后,突然觉得她自己挺悲哀也挺可怜的,明明以为她自己就是世间最无耻最不要脸的人了,没想到这个秦逸三竟然比她还要无耻还要不要脸,且简直已经是不要脸之极了。
他以为他自己是谁,任思念能用他,是打个什么算盘还不清楚呢,现地竟然还真敢往自己的脸上贴胭脂,而且,这个什么形象代言人,就算白给她,她也不能当啊,她还没傻到要和任思念做正面冲突呢!
无论她多么不想承认,可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她的社团实力本就不如任思念的,而且,现在……人心不定啊!
正面的冲突决定不能用,必须得想别的办法,还有,这个模特倒底是谁……该不会是……
“你还没回答我呢,任思念倒底选的是谁啊,这个人我没准还听过呢,也许是我以前认识的呢,至于那什么女款的形象代言人,我连想都没想过,我可不想给秦总你找这个麻烦,人家……人家只要跟在你身边就行了,当什么好死不活的形象代言人啊!”
对付男人的招术,落绯是应有尽有,想说什么样的话,张口就来,根本不用打腹稿,只是这么一句,就已经把秦逸三搞得头晕脑转了,舌头就像是打恍似的,直接就把“李俊秀!”这三个字从嘴里溜达出来了。
果真如此,还真被她猜到说了,想什么来什么,怕什么什么就出现,当初也是怪她自己心慈手软,明知道李俊秀拿了她的药逃走了,还没有派人去追杀,这么多年和她在一起的男人,还没有一个是能活着的,哎,早知道现在会有这么一堆麻烦,倒不如当初提前灭口了。
可是……,现在被任思念盯上了,再去灭口就有些难度了……
最主要的是,落绯也难不准任思念在这件事里倒底知道多少,她找李俊秀的真正目的又在何处呢!
但总是与乱红逃不开关系的,如果只是为了一个形象代言的问题,哪家大公司会去找这到一个已经沉寂三年、毫不显眼的过气名模呢!
落绯这样一想着,心就更乱起来,可还不得不小心应付着搂着她的秦逸三,事情发展到现在,秦逸三在她的心里,也是个关键的人物了,无论怎么样,这一环节里,绝不能再出错了。
正文 犹记当年那片白——任思念番外
那一年我二十岁,是的,我记得清楚,是二十岁,我从高高的海崖上掉了下去,带着我没有出世的孩子,迎着波涛汹涌的海浪,你一片碎叶一样,直直地掉了下去,被那墨黑色的海水……吞没了。
我活了二十年,仅爱过一个男子,我却没想他竟然给我这么一个结局,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哪怕日后翰司百般的追问,我也没有告诉过他,那一日里,我不是自杀的。
可究竟是谁暗害的我,这件事我一直没有查过,追查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是我自己傻,是我自己给人家作*的,是我自己把自己送上绝路的,那又与别人何关!
可是恨,恨还是避免不了的深植在心中了,一点一滴的,就那么生根发芽,很多年后,我才明白,原来恨和爱是一样的,都是一种感情,因爱可以成恨,恨也许只是爱的一种延伸吧!
佛说过,如果不爱了,那就连恨都没有了,无欲无求,心不动,哪里也就不会动,我还有恨,这说明我还……惦记着吧!
怎么能不惦记,我都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了,青梅竹马的感情,两小无猜的深重,换来的却是他另娶新人,我……投入深海失踪。
躺在病床上,满头满脸地缠着白色的纱布,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而那个救我的男人就那么呆呆的陪我坐着。
我不说话,他也不说,甚至我不动,他也不动,我真不知道我现在的模样有什么好看的,就值得他一天天的陪在我的身边吗?
他还真是一个奇 怪{炫;书;网}的人啊!
“我叫翰司,以后我就是你的男人了,你也是我的女人,说来这次亚洲之行真是不错,虽然想钓的鱼没钓上来,却也钓上来一条人鱼……还是个美人鱼!”
翰司的中国话说得很好,他的身上有四分之一的亚裔血统,可是这四分之一只体现在他说话的时候了,其余在他的身上,很难看出一腥半点儿的。
他的眼睛是深遂的蓝,鼻子也是欧洲人特有的高挺,唇薄得如纸一样,我好像记得以前听算命的人说,*薄的人,感情也薄,现在想来,程锦的*也好像如他一般的薄了。
我喜 欢'炫。书。网'他的头是棕褐色的,配他那张不算白析的脸色,怎么看都觉得舒服。
他那张脸自是比不上程锦的俊朗清雅,有一道长长的细痕从左角穿过高挺的鼻梁到了右脸颊,他曾告诉我说那是刀伤,以前和仇人火拼的时候留下的,现在已经浅得多了。
我听了他的话,只是抬手摸向那条细细的长疤,只问了一句,“还疼吗?”
他蓝色的眼眸微愣,随后就淡然地笑了,“早就不疼了!”
那时,我还不明白,就是当时的这句话,把我们两个从头到尾的纠结在一起,让我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慢慢地死去!
我的伤好后,他带着我回了欧洲,找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