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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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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木一撇嘴:“什么大功劳啊,宗室子弟又不能参加科举,否则,以我之才,教出一个举人甚至进士出来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我今次是第一年参加科举,就一路考了上来,连中三元。”
  “啊,小三元,第一参加科举!”刘谨也知道其中的厉害。
  苏木:“你家少爷要来我这里习武读书,我无所谓,不过到时候吃了苦头,也怪不得我。”
  说到这里,苏木心中一动:对啊,那熊孩子实在讨厌,如果明天还来就麻烦了,得想办法折腾折腾,等他吃不了这个苦,就会知难而退了。
  在外面说了半天话,苏木又来了精神,回到院子,却看到朱厚照还在抄书。
  脸上的表情同先前相比,却多了一份专注,隐约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威严。
  苏木忍不住赞了一声:“朱大将军,你有一个优点,做事有股韧劲。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听到苏木的赞扬,朱厚照一脸的兴奋:“子乔,我感觉一身都酸了,就好象跑了好几里地一样,累坏了。”
  “如果累,就休息几天吧!”苏木忙不迭地说。
  最好以后都不要来了。
  “看来,这读书写字对提升我的武艺确实大有好处,我明天还来。”
  “这……”
  朱厚照看了看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去。”他伸了伸身子,浑身骨骼噼啪着响。感叹道:“我感觉浑身充满了精力,胸臆之间,隐约有浩然之气生发。走了!”
  就大步地走了出去。
  “浩然之气……”苏木脑袋疼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三章 改稿人

      “这个呆子。”小蝶也觉得这人实在讨厌,忍不住问:“少爷,如果他天天过来,影响了你的课业,又如何是好?”
  苏木:“放心好了,小孩子都没有长性,这么天天读书写字,只怕坚持不了几日,到时候受不了这个烦,自然就会走的。”他忍不住安慰起小蝶来。
  说句实在话,住在这里,环境实在太差,他也想过现在好歹有些钱了,干脆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好了。可他给胡进学留了地址,《西游记》一案虽然已经了结,可在没有中进士点翰林之前,苏木还是觉得心中不塌实。如果搬走,将来又起风波,大个子得到消息,肯定会第一时间过来通知的。
  再说,恰逢大比之年,现在京城之中遍地都是读书人,房源紧张,一时间未必能找到合适的,也只能将就着再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况且,苏木现在也不过几十两的身家,在半年之中也看不到任何收入,省一点是一点。
  说起钱,苏木又想起《红楼梦》,按照计划,他每天都会写两千字稿子。
  今天读了一天书,作文又不顺,脑子都炸了。
  等下写两千字小说,倒是一种调剂。
  吃过晚饭,天已经黑尽。
  吴老二还是没回来,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这个鸟人也不知道到什么地方鬼混去了。
  至于老吴,苏木一直没看到过人。
  可那老头白天一直轻轻咳个不停,时不时来个天空一声微响以示存在。吃过晚饭之后,咳嗽声终于消失,院子里响起了老举人的鼾声。
  吴举人睡得早,看起来睡眠很不错的样子。
  小蝶将小书桌收回房间,苏木就点了灯,打开抽屉,要去寻以前的手稿,接着《红楼梦》的第一章继续写下去。
  可伸手在里面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忍不住问:“小蝶,你是不是动过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稿子啊,大约六七张写满了字的纸,是我做的文章。”
  “啊,我没动过呀。少爷,你也知道的。家里只要是写了字的纸小蝶都不会乱扔,而是收到一起,每个月化一次。”听少爷说写的稿子不见了,小蝶也是着急,不停地在屋中翻着,时不是拿一叠稿子出来,问“是不是。”
  见苏木摇头,小蝶再接着着找。
  这样忙了半天,几乎将所有放稿子的地方够翻遍了,还是没有找着。
  小蝶心中一急,眼睛微红:“少爷,都怪我,都怪我。”
  见她难过,苏木忙安慰道:“小蝶,你别急,再回想一下。昨天你收书桌的时候是什么情形,又没有落下东西?”
  “昨天……对了,我记起来了。”小蝶惊呼一声:“昨天你不在,书桌是吴姐姐帮我收的,会不会是她扔掉了?”
  “那个吴姐?”苏木问。
  小蝶:“就是吴老二的姐姐,吴小姐,住对门那个。”
  苏木不等小蝶说完,呼一声站起来,推门出去。
  他心中也是急了,那五千字有一半是从新创作,可是花了不少心血的。如是丢了,再从头写,也不知道要费多少脑细胞。
  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开头几万字是最难写的。你必须在区区两到三万字中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把主要人物、故事主线、历史背景交代清楚,非常考量作者的功力。
  这次若是将第一章丢了,如果再写一遍,苏木不觉得自己还能比上一次写得更好。
  他现在只有求上天保佑,保佑那个吴小姐千万别把第一章当成没用的废纸给丢了。
  等冲到吴小姐门口,举手欲敲门的时候,心中突然有些后悔:再怎么说,人家吴小姐也是大家闺秀,男女有别,大半夜找上门去好象不太合适。
  其实,再这几天,苏木总共才见过她两面。
  同在一个屋檐下,只要有苏木在,吴小姐都很自觉地呆在房间里不出来。
  可是,如果不拿回稿子,自己的心血岂不要付之东流。
  正犹豫中,门悄无声息地看了,缝隙中露出一只漂亮的杏眼,依旧是柔柔的声音问:“见过苏公子。”
  苏木有些不好意思,一作揖,小声问:“晚生造次,还请小姐谅解。想问一下,我是不是有一份稿子落到你这里了,那可是在下的心血,还请小姐归还。”
  “是在我这里,昨天见到那份稿子之后,觉得有趣,就收了起来,忘记同公子说了,这就给你。”
  说完话,门就关上了。
  又等了半天,依旧是开了一条缝隙,有只洁白的手将一叠稿子递过来:“公子要的是不是这份稿子?”
  苏木接过去,借着灯光看了一眼,正是《红楼梦》的第一章,大喜:“正是,多谢小姐。”
  里面微微一笑,“别忙,公子还有一份稿子在我这里,是不是也要讨回去?”
  “还有一份,什么稿子?”苏木顿时被她弄了个丈二金刚摸不清头脑。
  这个时候,又有几页稿子递了出来。
  苏木定睛看去,却是自己先前扔掉的那篇幅写得不甚满意的八股文章,忙摇头:“不要了,这文章作废了。”
  “公子不用太谦虚,这篇文章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格式什么都对了,立意也好,很多地方都令人深思,只不过词句上用得不够贴切。”
  听她悄悄指出这篇文章的不当之处,苏木倒是吃了一惊:“小姐也懂八股时文?”
  里面又是轻轻柔柔地说道:“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懂得什么八股时文,这些话都是家父先前看你公子文章的评点。对了,这上面还有家父的批改,公子不妨看看。若有不到之处,献丑了。”
  “你父亲吴老举人看了小生的文章?”苏木更是吃惊。
  吴小姐:“恰好看到,公子以后的文章若写完,觉得不好,就从门缝里递进来,我再转给父亲大人批阅。你也知道,家父身子不好,我选他精神好的时候再交过去好了。”
  苏木心中倒有些奇怪,没错,他现在是缺名师指导,如果有人肯免费帮忙修改作业,自然最好不过。可他却不知道吴老举人水准如何,如果遇到韶泰那样的好老师自然是运气,反之,岂不是反将自己耽搁了。
  再说,大家有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这样去麻烦人家不太好吧?
  可还没等苏木说话,吴小姐已经将门轻轻地关上。
  回到屋中,借着灯光,苏木将稿子摊开,这一看,立即大觉佩服:这老举人果然了得!
    
    
第一百二十四章 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却见自己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很是整洁。
  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似乎更佳。
  通篇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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