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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科学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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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而且正义;私底下,则用武力威胁、金钱收买、封官许愿等手段对其他参议员大肆招徕。

与此同时,黎元洪手里控制的数十种报纸也开动宣传攻势,极力丑化张振武的形象,从自募军队、抢夺粮饷到蛊惑军士、勾结土匪,从贪污腐化、蓄谋结党到破坏共和、昌言不轨,林林总总列出了十五款罪状,在他们看来张振武完全就是十恶不赦死有余辜。更有甚者,某些花边小报还攻击张振武生活作风有问题,娶了几个小妾啦、在青楼包养多少粉头啦,甚至还有小时候偷看女孩子洗澡的事儿,总之,张振武就是个从根底上烂起的坏胚子。

袁世凯是稳坐钓鱼台,但凡有什么询问,一律把责任推给黎元洪。暗地里则是到处扇阴风、点鬼火,一会儿帮黎元洪说话,一会儿又要维护法治,忙得不亦乐乎,目的就是要把水搅浑,他好混水摸鱼。

至于死而未僵的唐绍仪,对于张振武遇害一案自然不能装聋作哑,尤其是同盟会的激进派还要弹劾他。然而大总统的军令要不要国务总理副署,《临时约法》上并没有言明,他只好含糊其辞表示遗憾和谴责,然后躲进一家美国医院装病去了。

京城上下闹得不可开交,最高兴的莫过新闻记者。不用自己上门,那些高不可攀的总统、副总统、参议员等就会主动把意见声明送到报社。一时间报刊杂志上充斥着各种言辞,或高谈阔论,或攻讦论辩,显得好不热闹。无形之中,也把张振武案变成了全国民众关注的焦点,甚至欧美各大报纸也注意到了这件事。

在张振武遇害后的第三天,迫于舆论压力,参议院只好召开会议,就张伯烈等四十五名参议员联名提出的议案予以讨论。

会议刚开始,提案人张伯烈便率先发言道:“所谓法治者,即法律至上,民国政府当以法治国、依法办事。对于国民而言,唯有法律才能杀人,唯有法官执行法律才能杀人,除此而外,皆是非法。前清实行人治,皇帝所言即为圣旨,官长所命即为法律,致使政府腐败、官场黑暗,民不聊生。孙逸仙、黄克强诸君有鉴于此,遂投身革命,意欲改帝国为民国、改人治为法治,使华夏民众永远得脱于水火。经数十年奔走,至去年年底终于得偿所愿,全国上下亦无不欢呼雀跃。

“张君春山早年投身革命,不计艰险,为清廷所逻捕,几死者数矣!然而张君矢志不渝,变卖家产充当革命经费,积极联络各方准备举义。武昌首义爆发后,他担任湖北军政府军务部副部长,代行部长之职主持军务,与清军鏖战。汉阳危急,他亲率部属驰援,激战中负伤落水,几至溺死。后退守武昌,又鼎力襄助刘仲文君(刘公)守城,直至革命成功、民国建立。张君功勋如此,然而因为得罪当权,于深夜之中忽遭逮捕,寻即被枪杀于监狱之中。

“数月之前参议院曾制定《临时约法》,规定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试问军政执法处,你们所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再问大总统、黎宋卿、段芝泉,你们是凭什么身份做出此等裁决?难道你们二三人的签字命令,就可以随意枪杀民众么?如此目无法纪、草菅人命,形同破坏约法、推翻共和,实属罪大恶极。故而我等四十五人联名提出质问案,并弹劾副总统兼领鄂督黎宋卿君。敬请参议院审议!”

不待议长吴景濂说话,湖南参议员彭允彝就站起身义愤填膺地说道:“追求法治的共和元勋竟然在革命成功之后死于人治之手,天下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么?如果我等参议员对此事坐视不理,那国家还要参议院何用?”

话音一落,黎元洪嫡系的参议员立马不干了,孙发绪反唇相讥道:“张春山为现役军人,所犯罪行也都是在担任军务司司长期间所为,事情关乎军事机密,而且他身边警卫皆携带有长短枪支,自然不方便由警察厅逮捕、审判厅审判。改由军政执法处逮捕,根据军法从事,完全合情合理。议长、诸位议员,请大家心平气和认真思量,不要受某些人挑拨,动摇国家根本!”

张伯烈目眦欲裂,戟指叱道:“你这是什么话!难道军法比国法还大?你口中所谓的军法,不过就是黎宋卿的一纸电文,算哪门子‘军法’?以副总统一纸电文而杀民国首义功臣,足可见民国虽然建立而人治犹在,共和虽然肇端而专制犹存!张春山,你毁家破产,力造共和,不成想民国居然如此黑暗,最终竟然死于乱命之下,你死不瞑目啊!”说完不禁嚎啕大哭起来。

见到张伯烈痛哭,和他关系好的赶紧上前劝慰,也有人对孙发绪痛加斥责,孙发绪的好友则帮忙助拳,结果现场一片混乱。

吴景濂前几个月刚竞选成功,对参议员来说还没有什么威信可言,此时只好拍着桌子大声说道:“诸位!诸位议员请冷静,我们现在正在讨论张春山一案,还请各位同仁保持克制、保持冷静,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

闹了半天,参议院里才渐渐安静下来。四川参议员李肇甫这时候站起身发言道:“议长先生、诸位同仁,虽然民国成立以来,政府藐视参议院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但以此次最为恶劣。因为从此事可以看出,对人民的生杀予夺完全可以依据大总统、陆军部的命令,而不必依据法律;参议院及其制定的法律根本不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所以依法严格追查张振武案主要当事人的责任非常必要。恳请参议院对质问并弹劾副总统的议案做出合理裁定!”

陕西参议员也表态道:“副总统与张春山之间颇有仇隙,此事人所共知。两位都是首义元勋,为国家、为民众计,本应互相包容;即便不能包容发生冲突,也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毕竟国家、法律俱在,一府两院(大总统府、国务院、参议院)绝对会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谁知副总统却目无法纪,私自向大总统府发电,请求将张春山立即正法。大总统收到电文后,一则骇异于副总统在电文中给张春山罗织的罪名,二则顾及副总统颜面和南北统一大局,只好命军政执法处捕杀张春山,使得首义元勋饮恨九泉。

“此事关系到国家根本,追根溯源,首要责任在副总统一人。副总统以空空一电,毫无实据,便促令政府杀人,不仅违背共和政体、法治精神,也违背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罪无可绾。如果参议院不予以严惩,则将来副总统可以用电文杀天下人,包括在座你我。所以依法严格追究张振武案主要当事人的责任此举并非为张春山君一人,更是为天下民众、为民国前途起见!”

黎元洪代言人孙发绪马上反驳道:“纯粹一派胡言!张振武飞扬跋扈、吞蚀巨款、蓄谋叛乱、破坏共和等罪行皆查有实据,副总统为了国家安定才隐忍至今。之所以没有在湖北把他明正典刑,而是趁他北上电请大总统捕杀,是因为他在武昌招降纳叛,手下有乱党数千人。如果依法处置,必然会引发大规模叛乱,为祸鄂省不浅!

“副总统这一举措虽然不够周密,但也经过大总统、陆军部、参谋部、军政执法处等同意,而且事发突然,只好事急从权。从效果上看,此举不仅消弭祸乱于无形,而且是只诛首恶、不究胁从,可谓善之又善。某些人只盯住其中的瑕疵,信口雌黄,大肆攻击副总统,真不知是何等用心!”

广东参议院梁孝肃是同盟会中的激进派,闻言有些不耐:“既然如此,那就投票表决,看看大家是不是赞成黎宋卿!”

结果几乎不用猜。这一提案本身就得到共和党和新中国党45个参议员的联署,再加上同盟会和统一共和党的大力支持,绝对能达到《临时约法》中规定的“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条件,把黎元洪这个副总统给罢免掉。

一听要“投票表决”,支持黎元洪的参议员顿时鼓噪起来。孙发绪大声宣称道:“如果现在表决,那我们马上退席!”——如果他们退席,出席人数就低于总数的四分之三,投票自然无效。

眼看孙发绪等参议员已经起身,议长吴景濂赶紧和稀泥道:“诸位!诸位议员请冷静!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们在讨论张春山一事的议案时涉及到副总统,如果不听副总统的辩解就投票表决,岂不是也违背法定程序,有失公平公正?我看不如今天就讨论到这里,先把质问议案发给副总统,请他自辩。等收到复电之后,我们再讨论表决如何?”

“好!”“赞成!”孙发绪等人胡乱答道。

就这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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