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力一跃,向着小喽啰身后的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家伙,横扫过去。
只要把这个装逼的家伙干下来,就这些小喽啰,每人一口吐沫星子就淹死了。
马上的强盗头目,反应也很迅速,拎起自己的长刀,横向挥舞,准备将那杆横扫过来的木棍,砍为两段。
骑兵对付步兵,优势是很大的,因为,居高临下,下面的人想要攻击,那得跳起来,除非有足够长的长枪,而上面的人,随时都可以向下砍,还能够利用重力势能。
就在他将长刀挥舞起来的时候,却发现,那根木棍,突然改了方向。
糟糕,上当了。
长刀挥舞起来,是比较有力度,但是,惯性也大,不等刀势用老,就改变方向的话,虎口不会震裂,也会震得发麻。
强盗头目就在用力改变长刀的方位的时候,那根木棍,已经向着他胯下的那匹骏马的肚子上,使劲地戳了过去。
古语就有,射人先射马,而现在,则是打人先打马!陈风早就想好了战术。
“嘶…”马儿吃痛,长鸣起来,同时,两条前腿,也开始向上翻踢,马的身子,就直了起来。
第124章 猛人常遇春
要论控马技术,汉人是远远赶不上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的,虽然现在蒙古人已经有些腐化,但是,马上功夫犹在。
而大部分的汉人,也就是能够骑马而已。
能够骑马,和能够在马上作战,那完全是两个概念。只会骑马,那马就是个交通工具,真的打起仗来,也就是个马上步兵。
现在的这个强盗头目,看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他在马背上,使劲向下压马身,马身没有直立起来,居然又重新落回了原位,而且,这匹马还算是够意思,没有受惊。
此时,陈风自然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刚刚回到地面上,再次跃了起来,这次,可是实打实地打对方的后背。
听到身后一阵风声,强盗头目来不及回头,将手里的长刀,向后背一送,准备挡住那只木棍。
“咚!”木棍击在了长刀的刀柄上,强盗头目心中一松,还好,挡住了。
但是稍后,他就感觉到,后脑勺上一阵剧痛传来。
持棍搏击,在技不在力。以棍击人,最有力的地方是在棍尖和离棍尖约一尺内的一段棍梢中。而且,棍是有弹性的,陈风刚才,就是虽然棍身被挡住了,而棍梢,借助弹性,刚好狠狠地弹了强盗头目一个后脑勺。
这灌注了陈风气功的一击,可不是那么轻易躲过的,陈风这一下,直击的他头昏欲裂,大叫一声,从马背上就摔了下来。
“动手!”常遇春大叫一声,拿起旁边的木棍,从己方的人群里,冲了出来。
常聚看到这情况,也已经立刻反应过来,没有半点害怕,相反,还比较兴奋,也抄起了木棍,冲了过去。
看到这情况,其余的工人,也都醒悟过来,纷纷抄起旁边的家伙,都要冲上前去。
相反,强盗这边,看到头目被打下马来,又看到人数超过自己的人冲了过来,顿时,己方的士气就馁了。
也不知道是谁,拔腿往回跑,其余的小喽啰,也都跟着拔腿向回跑去。
这么简单,就把强盗打跑了?
常遇春脚下生风,很快就追上了落后的一个倒霉的家伙,一棍就打在了对方的天灵盖上,只一下,对方就开了瓢,扑腾一下,趴在了地上,没知觉。
这个小喽啰,手里的武器可不是普通的木棍,而是一柄长枪。
常遇春干掉了这个小喽啰,拿过了长枪之后,立刻变得更加勇猛,他健步如飞,手中的长枪,仿佛也有了灵性,更加嗜血。
没走两步,常遇春就追上了另一名小喽啰,两手没有丝毫犹豫,向前一刺,就将长枪刺入了这名小喽啰的后背。
“扑哧!”枪尖扎入小喽啰的身体,一股鲜血喷了出来,他再一用力,就将长枪拔了出来,不理会那具逐渐冰冷的尸体,再次向前冲去。
常聚跟在他后面,也是勇猛无比。
跟在常聚后面的,就是刘四二,这些人敢来打劫,都该杀!
等到其余的人追上来的时候,有几个人,已经停下了脚步,不觉地呕吐起来,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在瓷窑里看起来忠实厚道的青年,杀起人来,居然连眼都不眨一下。
由于陈风的穿越,历史在这里发生了改变,常遇春已经提前显露出了他勇猛的一面来。
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打仗的,大部分人第一次上战场,见了血,都会显露出人性怯懦的一面来,这种人,基本上第一次上战场时,死亡的可能性最大。
直到经历的战斗多了,见过的死人多了,变得麻木不仁,也就成了老兵油子。
至于农民起义,那更是如此。大部分的人,都是跟风,就像现在一样,打了胜仗,就一窝蜂地跟上去。要是败了,那就如鸟兽散,哪怕就是百万大军,也抵不过训练有素的一万骑兵。
这一刻,时间似乎停止了,只有常遇春和常聚两人,还在不停地追上去,可惜,剩下的小喽啰,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现场上,留下了五具小喽啰的尸体,一个已经吓得不敢再嚎的被掰断了手腕的小喽啰,已经一个已经被抓起来的强盗头子。
正是晌午,阳光有些炙热,烤着整个窑厂。
战斗,这么快就结束了?
连陈风也没有想到,他只是想着,把强盗头子制服了,然后,再用强盗头子逼迫这些小喽啰们退走,强盗头子再怎么嘴硬,让他们不用顾自己,把这里全屠了。
谁知到,战斗一面倒,小喽啰们被打跑了,还捎带干死了几个?
强盗头子已经被五花大绑,陈风望着那个拿着长枪,看起来颇威风的小伙子,问道:“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怀远常遇春,这位是我的堂弟常聚。”常遇春说道。
常遇春?听到这个名字,陈风眼皮直跳,这个人,那可是一员虎将!
难怪刚才打起强盗来,下手如此矫捷,让陈风自己都佩服,这个常遇春,后世可是有个常十万的绰号,只要给他十万人马,就没有打不下来的地方。
现在,离朱重八的起义还有几年,常遇春投效朱重八,那可是在至正十五年,离现在还有六七年的光景呢。
而常聚,那也是一员猛将,只是有常遇春的盛名,才没有那么出名而已。
没想到,现在这两人,都在自己的手下干活啊,陈风不禁要慨叹,这个世界太小了。
这时,老刘头走了过来,向陈风说道:“恩人,外面的那几名喽啰的尸体,还有这俘虏的强盗首领和一个受伤的喽啰,怎么处理啊?”
老刘头人老了,也有点怕事,这一下出了几条人命,虽然是强盗,还是有些害怕。
“要不,把他们交给官府?”另一名稍稍年老的瓷匠说道。
陈风看了一眼常遇春,听到交给官府几个字的时候,眉头微蹙。
交给官府,没有任何作用,只会让他们自己,当作功劳一件上报,又不会派兵来保护这里,这次虽然抓住了强盗头子,但是还跑了不少喽啰,因此,根本就于事无补。
陈风摇了摇头:“死了的,找个地方埋了就算了。那个头子,等会儿我们审讯一下,要是没有太伤天害理的事情,就废了他武功,放了他。要是他做得坏事太多,那审讯完了,也就一同埋了。”
陈风说起这些话来,仿佛处理得根本就不是人,而是几条牲口一样,老刘头听到陈风的话,心头还有点发颤,刚才也就算了,现在人都抓了,一会儿要是再活埋了,还真是后怕啊。
“是,恩人。”刘四二在一旁,倒是轻松地答应了,这些强人,个个都该死。他们烧地砖,取了很多高岭土,到处都是坑,找个坑,埋了这些人,根本就没问题。
再说,凭着恩人和官府的关系,官府根本就不会来过问这些事情。
虽然地处偏远,刘四二并不知道恩人究竟有什么背景,但是,上次和蒙古人在一起,而他们瓷窑开工之后,当地的官府根本就没有出来找过麻烦,而那些鸽子,又是到大都才能够找到恩人的,所以,恩人的背景,绝对是很深。
官府就是知道了,也得装作不知道,否则,大都怪罪下来,这些地方官府,就有治境不严的罪过。
“两位,今天还得多谢,你们奋勇一击,才驱散了那些强盗。”陈风向常遇春兄弟说道。
“恩人,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这些强盗,想要打劫我们窑厂,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常遇春说道。
恩人?陈风一听有些糊涂,自己救了老刘头和刘四二两人,算是他们的恩人,这没有错,自己和常遇春兄弟才是初次相见,怎么就是他们的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