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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萱兴奋地连连蹦跳,他看着子文那吃醋的样子,也欢喜得不得了。此刻的宜萱,就跟个傻了女人似的,围着那装了鸳鸯的笼子,蹦跳着转了好几圈。
最后,她转到子文身旁。笑靥如花。“子文!这个太好了!我太喜欢了!”说着,宜萱突然脚下一掂,一个红红唇印就盖在了子文的左脸上。
子文也被宜萱突如其来的献吻给弄懵了。他回过神儿的时候,脸上已经泛起了可疑的红色。他看着盯着鸳鸯目不转睛的宜萱,突然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脚下都轻飘飘的了!
比起齐默特多尔济送的那漂亮的鸡。鸳鸯才真真好意头呢!
不过,鸳鸯。貌似是鸭科动物呀。
宜萱再度瞬间黑线了。
一只鸡,一对鸭……
她怎么这么背啊!好不容易收到点特特别的礼物,居然都是有特殊深层含义的!!
“那个,子文……鸳鸯其实也是一种鸭子的。对吧?”宜萱踟蹰着道。
子文脸色的红晕和笑容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气恼得鼻孔都要冒烟了,“鸳鸯怎么可能是鸭子!!你开什么玩笑?!”
宜萱讪讪缩了缩脖子。子文素来涵养不错,没想到居然也被她气成这幅样子。看样子她说得真的有点过分?天可怜见,她只是随口一说而已……真的没有别的特殊含义的。
她绝对没有把子文当鸭子看待。
绝对没有!!
宜萱只得急忙扬起满脸讨好的笑容:“好了好了,是鸳鸯,鸳鸯不是鸭子啦!”
子文鼻孔出气地哼了一声,他为了捉对鸳鸯,费了多大的劲,没想到居然被这个女人轻飘飘地来了一句,鸳鸯是鸭子!!简直是把他的一番心意当成狗屎啊!
“子文,别生气了成不。”宜萱嘟了嘟红唇道,扬起一个魅惑的笑容;“要不,我再亲你一下?”
子文顿时心跳加剧,再亲一下……似乎不错呀……
只不过,子文是奸诈的,不愧雍正爷给他下的“藏奸”的评价,他眼里扬起一抹邪魅狂狷的笑意,“亲一下就想揭过了?!”
宜萱:“额……”——怎么温润美男突然变坏了?!
公主帐内一片静谧,笼中的那对鸳鸯交颈而眠,子文略沉下肩膀,将嘴唇凑到宜萱耳畔,他低低道:“告诉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宜萱不由一愣,旋即又有些气鼓鼓的,靠,居然到现在都没想明白欠缺了她什么!!她还能想要什么?一个让自己心安的仪式而已!
想到这点,宜萱心中忍不住抱怨,连那个蒙古小王子都知道要求婚,你丫的居然给忘了这茬了!
宜萱气得跺脚,但是她看到那对鸳鸯,不由喃喃道:“算了,我就将就一点吧,这个就算是聘礼了。”
“聘礼?”子文俊脸上突然有些呆滞。
豁然间,子文脑袋里一片清明,他眼底又惊更有难言的喜悦,原来……萱儿只是想嫁给他而已……
就是这么简单!
可是他居然卡在这个简单的问题上,苦思冥想了半年!!
我真是一头蠢驴!子文忍不住如此暗骂了自己一句。
子文伸手轻轻将宜萱揽入怀中,柔声款款道:“萱儿收了聘礼了,那接下来,我可以‘请期’了吗?”
送聘礼,即纳征,六礼中的第四礼;而请期,是六礼中第五礼,请的是成婚之期。
宜萱老脸上一片灼烫,“那个……总得等回京吧。”——这句话刚说出口,宜萱就后悔了!干嘛那么快啊!很有一种上杆子想要尽快嫁给子文的样子啊!!
子文却认真地点了点头:“好,等回京。”
等回京……
宜萱已然是浑身酥软,依偎在子文的怀中,静静听着他沉稳而又节律的心跳声。
好吧,宜萱其实早就想把自己嫁给子文了。哪怕这种嫁人,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
纳采、问名、纳吉,三个步骤全都省略掉了,接下来的纳征和请期一下子办了,接下来就是“亲迎”完婚了。
真的好快啊……
纵然这件事不能为外人所知,宜萱还是忍不住先告诉了自己的儿子:“熙儿,额娘决定要嫁给你阿玛了。”
盛熙可爱的小脸有些呆滞,浑然不复平日里那副机灵的样子。
宜萱笑得露出了雪白的贝齿,“虽然只是私底下办个婚礼,但是额娘真是太高兴了!实在憋不住要找人告诉!”
盛熙的嘴角抽了抽,“额娘,你都多大年纪了!不要跟个情窦初开的小傻女人似的成不成啊!”
宜萱瞬间脸绿了,你丫的,这小子果然越长大越不可爱了!!
盛熙旋即仰着脸笑了,“不过额娘,我答应你嫁给阿玛!”
宜萱撇嘴道:“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是征求你的同意!”——狗屁答应不答应的,你丫的没有决策权,只有知情权!
这下子轮到盛熙小脸蛋发绿了。
宜萱大手一挥道:“行了,早点睡吧!明天就要启程回京了,倒时候你还得给纳喇星德扶棺出殡还有哭丧呢!”
盛熙一脸的不乐意。
“对了!”宜萱突然想起了什么,“纳喇星德一死,你岂非又要多守三年的孝了?!”
听到“守孝”,盛熙瞬间暴走,“鬼才给他守孝!!等玛法的一年丧过,我肯定大口吃肉喝酒!”
咚!
宜萱给了他脑袋瓜上一拳头,“喝什么酒?!小小孩子,不学好!”
盛熙疼得泪眼汪汪,“额娘,我不是小孩子了……”
宜萱哼了一声道:“未满十八周岁之前,不许喝酒!!”
盛熙咬着手指头,委屈得跟小白菜似的,地里晃呀~~~
雍正三年九月初二,皇帝御驾回鸾北京,宜萱作为固伦公主,仪仗只列在皇帝、皇贵妃以及端亲王之后。
南下的官道上,皇帝的骑驾卤簿浩浩荡荡,加上跟随的嫔妃、皇子、公主,亲王、贝勒等宗室子弟,满汉勋贵,还有上千仪卫,和整个骁骑营兵马护驾,队伍迤逦十里之长。
回京之后,皇帝并没有直接回紫禁城,而是回到了圆明园行宫,这里的确比紫禁城里景色宜人,也叫人住得舒坦。
秋季的京城,虽然凉爽,但距离寒冷似乎还有点距离,气候不冷不热,正是好时候呢!
鸣鹤园中的千瓣莲尚未凋谢殆尽,还余有几只点点红,碧杆高擎,轻轻摇曳。
风吹蹁跹的、似美人群袂的荷叶下,湖面上泛起圈圈涟漪,一对鸳鸯正在嬉戏——没错,这就是子文送给她的那对鸳鸯。
可怜了人家小夫妻,一路上都饿瘦了不少呢,如今到了目的地,终于可以歇息一下,好好吃饱饭了。这湖里的鱼早就养得肥硕了,用不了多久,鸳鸯夫妻就能养胖回来了。
宜萱依偎在宜芙水榭,凉凉的秋风带着湖上的潮湿铺面而来,心中不免稍稍有点遗憾,这对鸳鸯活下来了,可惜那只蒙古小王子齐默特多尔济送的红腹锦鸡死在半路上了。
也不知道是那鸡太形单影只,所以把自己孤单死了,还是——子文残忍得杀害了这只无辜的野鸡。
宜萱突然很倾向于后者,子文——可是个很小心眼的人!
手里捏着红腹锦鸡的一只七彩尾羽——最终只留下了这个做纪念,那只野鸡……呜呜,被子文拿去,煮了吃了。还说端亲王借给他的厨子还没归还,正好发挥一下用处。
“唉——”宜萱长长叹了一声,果然男人小心眼起来,真的比针尖都小啊!(未完待续)
ps:第一更。
二百六十八 嫁给子文
初冬十月之初,天气冷萧,在这个时节里,子文派人送来了一张泥金彩绘鸳鸯的柬帖,上头用红墨写着:十月十八,黄道吉日,宜婚嫁。
她想要的,终于都来了。
虽然距离那个宜婚嫁的日子不过区区十几日了,若要裁制一身嫁衣,自然是来不及了,宜萱正想着叫针线上人赶制一身大红的喜庆衣裳,可子文的东西又送来了。
这次是一整套的汉家凤冠霞帔,缂丝云霞鸳鸯纹大衫霞帔,大衫用正红色,圆领广袖,当真是华美无比,鲜艳夺目。沉甸甸的霞帔上,点翠镶嵌、赤金掐丝,袖口缀着一圈硕大圆润的合浦明珠,当真光泽熠熠。
凤冠,通体赤金打造,上饰金龙一、翊以二珠翠凤,皆口衔南珠,前后红翡翠牡丹、小珍珠为蕊、点翠为叶,这样珠花前后各四,珠花间又镶嵌着鸽血红宝石,当真是珠光宝华,美不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