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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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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他的头发,还有他的大衣和皮鞋,真是油头粉面。”
  有人在后面咳了一声,女生们回头,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高个子穿着黑色风衣的男生将手放在嘴边掩饰着咳嗽,不是王兴凯是谁。李春梅十分窘迫地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偷偷地跟在后面听人说话。”
  王兴凯说:“路这么宽,光线这么明亮,我又没蹑手蹑脚,又没蒙面,怎么说我偷偷摸摸?我这是光明正大地走,倒是有人喜欢在人背后说人闲话才是真的吧。”
  “你!”李春梅有些着恼,但对方确实说的是真的,她的确是在背后议论人家,而且被当事人抓了个现行。赵明月拉了一把李春梅,笑着说:“我们开玩笑呢,都是同学,别当真,她没有恶意的。”
  王兴凯听见赵明月说话,然后说:“这就对了,要对我发表意见,当着我的面说就好了,我不会介意的。赵明月同学,你对我有什么看法?可以直接告诉我。”
  赵明月心想,这家伙未免自我感觉太良好了些,她头也不回地说:“对不起,跟你不熟,任何看法都没有。”说着走到姐妹队伍中去了,再也没搭理那家伙。
  王兴凯在赵明月这里吃了瘪,摸了摸自己头发,笑了一声,现在不熟,以后就慢慢熟悉了。已经上大学了,再也没有任何压力,除了学习,就是玩乐,又是成年人,从正常需求来看,确实是该谈恋爱了。
  回到宿舍,李春梅还有点气呼呼的。唐卫华说:“算了,以后还是别那么心直口快吧,被人当面抓个现行,多窘迫啊。”
  李春梅又羞又恼:“我哪里知道他正好就走在我们后面啊,又不做声。”
  高东方换了话题:“好了,这事就别提了。下面是小赵的自白时间,快点招供吧,我们等你很久了!”
  赵明月知道是躲不了了,便说:“先洗漱,躺倒床上去说去。”
  等到大家都上了床,一个个都引颈朝赵明月床上看,赵明月清清嗓子:“其实真的没什么。他在我们大队插队,做村支书。然后我们就认识了,日久生情,然后就在一起了。”
  “这也太笼统了,我们要具体的过程,具体时间,还有具体事件!老实交代,不许遗漏!”高东方说。
  “对,说具体点!”大家都嚷嚷,沈旭跃一看就是个优质男啊,长得又高又帅,还是个高材生,两个人都在北京上学,赵明月真是好命。
  赵明月想了想:“具体我也说不上来啊。就是有一次我被人泼脏水诬陷我,然后他很同情我,并且帮我去查出了这件事的幕后黑手,我觉得挺感动的。再后来我们一起复习考试,时间长了,慢慢就走到一起去了。”她当然不能说自己喜欢沈旭跃已久。
  唐卫华说:“他有没有做过什么特别让你感动的事?”
  赵明月说:“还好吧,都是些小事。我们那边编苇席,我的手到冬天就全都被苇片子划伤了,他给我送过一次珍珠膏,擦手的。”
  “那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李春梅趴在被子上问。
  赵明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什么哪一步啊,什么都没有啊。他去我家吃过饭,拜过年,算是确定恋爱关系了吧,别的都没有啊。”
  李春梅嗤地笑了一声:“连手都没拉过?”
  赵明月想了想:“没有,不好意思啊。”
  唐卫华哈哈笑:“那还真够纯洁的。”
  “你们为什么老要我说啊,唐大姐你也说说你的恋爱史啊,还有春梅,你也要说。”赵明月嚷嚷,仔细一想,她跟沈旭跃还真够纯洁的,好像连手都没正式牵过啊。
  唐卫华嘿嘿笑:“我还真没啥好说的。跟我家那口子是一个地方去到地方上插队的知青,年纪到了,然后就在一起了,很自然而然,就这么简单。”
  李春梅说:“我们是经人介绍的,觉得合适,就在一起处了,本来都打算结婚了,听到可以考大学了,就把这事给先搁下了。他现在心里肯定在怨我。”说到这里,她猛地打了个喷嚏,“我说吧,他现在肯定在骂我,这个没良心的。”
  “小毛呢?”钱斯盛问。
  毛剑兰正躺在床上看书,随口答:“我没谈过。”
  唐卫华说:“以后就有机会了,这都上大学了,又没升学压力,不解决个人问题,还浪费时间做啥呢。姐妹们,都抓紧时间啊,要是有喜欢的,自己不好意思说出口,告诉大姐,我帮你们去牵线搭桥,不要不好意思,新时代了,女性也可以主动一点。”她说着拍了拍胸,一副豪气干云的样子。结了婚的女人就是不一样,那颗八卦的心跳得更激动一些。
  李春梅突然拉长了音调说:“我看那个小资产阶级,似乎对咱们明月有兴趣啊。”
  赵明月说:“别闹,我都有对象了,不跟他们瞎搀和。”
  “那是个花心大萝卜,各位姐妹擦亮眼了啊。”钱斯盛拉长了声调说。
  “果然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李春梅非常解气地说,今天她算是和王兴凯结下这个梁子了。
  高东方凉凉地说:“我觉得他也算不上什么金玉其外。小赵,哪天把你家那位叫出来,让那个小资产阶级看一看,让他自己明白,人比人该扔!”
  赵明月躺在床上,抿着嘴偷乐,看着天花板上还残留的蜘蛛网,想着:沈旭跃现在在干嘛呢,睡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喝牛奶的苹果扔了一颗地雷^3^

  第四十二章 约会

  刚开学,一切都是新奇新鲜的,赵明月坐在课堂里上第一节课的时候,相信很多人和她有着同样的感受,好像上一次坐在教室里上课是上辈子的事了,这种感觉特别陌生,但又莫名亲切。甚至在第一节课的时候,有两个特别善感的同学都低头抹起了眼泪,能够重拾课本,重返宽敞明亮的教室来上课,这是多少人这辈子都没敢再想的事情啊。
  大家都格外珍惜着这来之不易的生活,他们的心,仿佛一座干涸已久的水库,正在慢慢被知识的清泉灌溉着、滋润着,渐渐充盈起来,恢复生机。他们每天除了上课,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虽然都上了大学,但是大家的基础都参差不齐,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大家都卯足了劲加班加点给自己补课、充电。
  这个年代,学校的生活是单纯的,除了学习,就是参加课外活动,没有勤工俭学一说,因为不需要,也因为大家都没有这个经济意识。学校提供的补助已经足够生活费了,不用为生计发愁。也没想着提前锻炼能力以适应社会,因为完全没有就业压力。
  课外活动是丰富多彩的,除了各种运动,就是各种文娱活动。这个年代的读书人更有追求一些,很多人都有着一技之长,比如会乐器、懂戏曲、会写诗、善书画等等,学校里有各种社团,诸如吉他协会、二胡协会、琵琶协会、古筝协会、诗社、文学社、戏剧社、书画社、英语角、篮球社、排球社等等,如果有人要是觉得这些都满足不了他的兴趣爱好,还可以申请自创一个协会。
  这些五花八门的社团每天下午都在食堂门口摆着桌子招新,吸引着大家的目光。赵明月的舍友纷纷都入了社团:唐卫红会拉二胡,去了二胡协会;钱斯盛喜欢话剧,去了戏剧社;高东方爱写诗,去了诗社;李春梅喜欢英语,去了英语角;毛剑兰喜欢写文章,去了文学社。赵明月什么特长都没有,所以迟迟都没进社团。
  舍友们纷纷邀请她参加自己的社团,高东方说:“小赵,来我们社团,写诗是件很简单的事,只要你喜欢,不会写,会读总可以了吧,读多了,慢慢地就会写了。”这年头的诗歌是非常盛行的。
  李春梅说:“小赵,来英语角吧,我早上听你读英语,很流利啊。”
  钱斯盛说:“还是来我们戏剧社吧,任何基础都不需要,你还可以体验百样人生。小赵这么漂亮,去我们社团都能演女主角了。”
  “……”
  赵明月也觉得,大家都入了社团,自己总要也加入一个才不显得特出吧,但是自己又没有特长,最后只好选了一个戏剧社,这个应该比较好玩,也简单。每周大概会有一次的社团聚会,需要排练的时候,事情会比较多一点。至此,赵明月总算也完全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去了,每天都忙忙碌碌的,非常充实。
  等到一切都安顿下来,差不多都过了一周了。周六一大早,赵明月就起来了,读了会儿英语,便去吃早饭,准备吃完早饭去宿舍里等沈旭跃,上次沈旭跃说了,周六的时候会来找她。她刚吃完早饭从食堂回来,便看见一个人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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