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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龟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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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喝着茶。

吃完饭回到家里,我窝在沙发上,专心地看电视。

TVB正在播一出大戏,里面的男男女女夸张地演绎着各种爱恨情仇。

想想我现在遇到的这种情况,跟演戏倒也差不多。

当年爱得死去活来的旧情人如今突然杀回翟知今面前,老公已经非常识趣地死掉了。丧偶又落难的旧情人想必在他面前一定梨花带雨我见尤怜了一番。面对这样的一个女子,且不说前情往事如何似电影画面一般在他脑子里嗖嗖闪现,只要他内心的英雄主义情结被简单地激发一下,就足以使他为了她赴汤蹈火了……

而这一切,只有他和他的红粉知己知道,我这个现任女友,却被蒙在鼓里。

狗血,太狗血了……

按言情剧中的常理推测,接下来,今晚,重头戏应该上演。

待他一进门,我可以冷冷地问他一句:“又加班去了?”

他敷衍一声:“嗯。”

我把桌子一掀:“骗人!明明就是为了张颐佳的事情在忙。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实话?”

他深沉地道:“你听我解释……”

我把耳朵一捂:“我不听我不听……”

他抓住我的手臂:“你一定要听!我不告诉你,是怕你胡思乱想。”

我泪眼盈盈地看着他:“可现在呢?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他只能低头不语。

然后我还可以一对粉拳用力捶他的胸口:“我恨你我恨你……”

我想到这儿,在心里哈哈大笑起来。

唉,真是不得不佩服一下自己,绝对的苦中作乐高手。

门铃终于真的响了。

我打开门,翟知今似往常一样,带着淡淡的倦容回来。

如果是往常,我会圈住他的脖子凑上去亲他,他会配合一下,然后指指脸上:“一脸的油汗,等我洗把脸。”

但今天我实在做不出这个动作,只好坐回沙发上,继续看电视。

他觉察到我的异样,有些意外,便在我身边坐下,笑问:“怎么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今天跟米秋南一起吃的饭。”

他沉默了几秒,问:“然后呢?”

“你说呢?”

他笑道:“她告诉你张颐佳的事儿了?”

我见他用这样的语气说出这一句话,整个身体终于放松下来。

如果他表现出一点儿紧张,或是太明显的故作轻松,我都会很害怕。因为那说明,他是在乎的。

我故意冷冷地道:“这么大的事儿,你竟然瞒着我。”

“没打算瞒着你啊,你看你这不是知道了嘛。我只是觉得吧,要是主动说出来,感觉特没事儿找事儿……”

“嗯,想法不错。可你现在难道不是没事儿找事儿?我从米秋南嘴里知道这事儿,你让我情何以堪啊?”

他低下头,认真地想了一想,点了点头:“是我做的不好。”

我笑道:“吸取教训,下次碰到这种事儿,要么第一时间向我报备,要么滴水不漏地瞒天过海,别让我知道就好。”

他谄媚地道:“开玩笑,怎么可能瞒过你的火眼金睛。”

我推了他一把:“快去洗澡吧。”

晚上躺在床上,他开着台灯看书,我还在想张颐佳的事儿,想着想着,叹了口气。

“怎么了?”他问。

“你的颐佳同学挺命苦的。红颜薄命啊。不过幸好,她还有你。”说着,我嘿嘿一笑,侧过身扯了扯他的睡衣:“真的没打算旧情复燃?”

“没什么可燃的,可燃物质烧你这儿了。”他一边看书一边说,眉毛都没抬一下。

我捏了捏他的腮帮子,笑道:“翟知今,你这张嘴啊,还真是能说会道。”

他笑着拿开我的手:“早点儿睡吧。”

“那你先回答我个问题。张颐佳的事儿你还得忙多久?”

“说不准。”

我想一想,也有道理。

“那你找个时间让我见见她。”

他一愣,随即点点头:“好。”

去会见张颐佳的那天早上,我在衣柜面前发了好一阵子呆。

这件衣服虽然好,但是是绿色,会衬得脸色发黄。

这一件颜色又太鲜艳了,而且有点儿花哨。

挑来捡去,最后我还是穿了跟平时上班时一样的休闲装,对着镜子化了跟平时一样的淡妆。

那样的美女,我再怎么浓妆艳抹也不是对手,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吧。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少了一千字,下一章补上。

突然接到通知明早要做司机跑长途,实在不能太晚睡,原谅原谅……

现实中的狗血

我见到的张颐佳,与在翟知今家相册里见到的,有很大差别。

那时的张颐佳,脸型圆润,神采飞扬,整个人明艳照人。如今她削瘦了不少,眼睛里也少了昔日的神采。可能因为近日的忙碌,没有休息好,还带着淡淡的黑眼圈。饶是如此,她依然是楚楚动人的。

见到她,打过招呼,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我此次前来,不过是希望她知道有我这么一号人物存在而已。

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不停地聊着贷款和生意上的事儿,彰显着“大公无私”四个字的含义。我一个人专注地吃着饭,自娱自乐。

饭毕,翟知今去刷卡结帐,剩下我跟她单独相处。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用筷子挑拣剩菜,倒是她先开了口:

“其实这次,我本来是不想麻烦翟知今的。”

我抬头看她。

她接着道:“是一个我们的本科同学,知道了我的事,又不知怎么跟他聊起来,结果被他知道了。不过也幸亏是这样,否则我真不知道会怎么样。他帮了我很大的忙。”

我微微一笑:“帮了忙就好。”

回家的路上,我跟翟知今打听:“听你们刚才说的,贷款快下来了?”

“嗯。”

我呼了一口气,笑道:“那你跟她之间就告一段落了?”

他笑道:“你措辞怎么这么怪啊。她厂子在深圳,可能下周就回去了。”

“她刚跟我说,你这次帮了她很大的忙。”

“算是吧。”

我故意做思索状:“那她该怎么来报答你的这份恩情呢?以身相许?”

翟知今笑了。

我冷笑:“看把你美的。”

“你不用胡思乱想,她不是这种人。”

我本来还想再说,但终于忍住了。不行不行,跟他一起才多久啊,就一副怨妇形象。以后还怎么混啊。

这个周末,我跟小皮一起去了香港。

和我们本科同宿舍的孙小艺今年港大硕士毕业,过阵子就要去美国找男朋友结婚了。趁着她生日,我们决定在她出国前最后聚一次。

过了关,坐上开往市区的地铁,我和小皮开始八卦孙小艺和她男朋友的前尘往事。

这俩人大三就认识了。小艺很宝贝她这个男朋友,宝贝到连名字都不肯告诉我们。我们将八卦门掘地三尺搜资料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也只打听到他姓杨,名字里有个“亮”字,便以“光明左使”呼之。

他们俩习性相近,都是有些喜欢疯的。我到现在还记得有次三更半夜的,这对伉俪兴致来了,拉上我们宿舍另外几个女生一起去篮球场打球,一打就是半宿,我们知道他们是蜜月期,也不愿扫了兴,便一边打哈欠一边陪着他们疯。

可惜好景不长,毕业后光明左使收到美利坚合众国的offer,小艺却暂时没有出国打算,两人相当理智相当平静地分了手。

小艺性格开朗,笑容甜美,很招男士喜爱,分手后也谈了一两场恋爱,但总是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便戛然而止。于是我们便看出来,她对光明左使仍是念念不忘的。

“这俩人是不是一直有联系啊?”我问。

“那当然。要不怎么会突然说结婚。左使对小艺说,这么些年来,寻寻觅觅,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发现,她是他的最爱。所以……嘿嘿嘿……”

“咱们在哪个站下?”

“旺角,我要买手机。”

“你的手机又没坏,干嘛买新的?”

“铃声太小。而且用了都两三年了,审美疲劳。你那5300不打算换换?”

“换什么?街机,没什么偷抢的价值,安全啊。而且我们家家训有云——旧的不去,新的不许来。”

我们从旺角地铁口出站。小艺已经在等我们了。

“悟空!”我高兴地叫她。我帮朋友起绰号也就这水平,姓赖的叫小皮,姓孙的叫悟空。

小艺笑眯眯地回敬我:“二师弟!”

她的笑容依然甜美,只是眼角的笑纹比从前深了些。

小皮笑我:“自取其辱。”

我满不在乎:“当二师弟有什么不好,现在二师弟的肉比师傅的还值钱呢。”

我们逛完街买好手机,找了间意粉店解决午餐,小皮一边吃,一边拿出相机狂拍。

小艺抢过她的相机,翻看里面她儿子的照片,连声地赞可爱,又贼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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