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韩倩抿着嘴笑道:“父亲,据我所知,这可是你赏赐手下最慷慨的一次哦。”
韩文道:“锦上添花,莫如雪中送炭。我看出来了,这苏昊绝非池中之物,未来的前程,必远胜于我,说不定哪一天我还要仰仗他提携呢。趁他现在还是贫寒之时,我助他一臂之力,以后大家见面就好说话了。”
韩倩不悦道:“父亲,你这样说,未免太功利了。”
韩文笑道:“哈哈,不说得那么功利也可,我看这苏昊人才难得,愿意助他早日金榜题名,为国效力,这不也是一桩美事吗?”
“这还差不多。”韩倩娇嗔地说道,说完,她沉默了一小会,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父亲,以后这苏昊到县衙当差了,我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事情,是不是也可以找他请教一二啊?”
“这怎么行?”韩文本来是斜靠在椅子上的,听到女儿的话,一下子就坐直了,他看着韩倩的眼睛,问道:“你要请教他何事?”
韩倩不敢正视父亲的目光,低着头说道:“我……我是觉得他说的格物一道颇为有趣,这些东西又是书上没有的,所以想向他请教一些。”
韩文大摇其头:“你是一个大家闺秀,平日里抛头露面已经是不合礼法了。苏昊毕竟是个年轻男子,你和他交往过多,恐惹人闲话。”
“有什么好说闲话的!”韩倩撅着嘴道,“如果你们这些老夫子也懂格物之道,我自然不会去向他请教。我只是好奇夷人的学问而已,偏偏你们就要胡思乱想。”
韩倩一翻脸,韩文的态度就软下来了。没办法,这个女儿是他的掌上明珠,从小就被他娇宠惯了,要让他真的拉下脸来呵斥韩倩,还真是做不到。明末与宋元时代相比,社会风气已经开发得多了,已婚或者未嫁的女子都可以出门逛街,甚至有些妇人红杏出墙都不稀罕了。韩文是个浙江人,从小受到的文化熏陶更是崇尚自由的,所以对于女儿的这个想法,倒也不觉得过于离经叛道。
“呃,你如果对格物一道感兴趣,想向苏昊学习一二,倒也可以。这样吧,我找时间安排苏昊给众人讲讲,你也跟在人群中一起旁听,这样也省却了尴尬。”韩文妥协道。
“谢谢父亲。”韩倩喜道。
“倩儿,你今年也16岁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不谙世事。我托人给你张罗的几门亲事,你都不愿意,这可如何是好?你对于自己以后的郎君有何想法,可否与为父说一说啊?”韩文看到女儿情绪颇高,趁机提起了她的婚事。
在明朝,16岁的女孩子已经到了该出嫁的时候,无奈韩倩对于父母给她安排的几个公子哥都不屑一顾,这已经成了韩文夫妇的一块心病了。
听到父亲说起自己的婚事,韩倩的脸沉了下来,不过还好,这一次她没有暴走,而是郑重地回答道:“父亲,你和母亲给我介绍的几个人,要么是知府的少爷,要么是同知的侄子。我听人说,这些人个个喜爱着女衣,抹脂粉,比我还会打扮,你说成亲之后,我是喊他们夫君,还是喊他们姐妹啊?”
“荒唐!”韩文被韩倩给气笑了,不过,他细细回想了一下,好像韩倩说的还真是那么回事。
在万历年间,江南一些城市中出现了一种被人称为“服妖”的现象,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出现了一些“非主流”的穿戴打扮方式。曾有一位叫李乐的闲居官员,某天进城去,吓了一大跳,只见满街的生员,全是红丝束发,嘴唇上涂着红色的脂膏,脸上抹着白色的粉,还点着腮红。至于服装,则是大红大紫,内衣外穿,比妇人还要艳丽。
据说这位李官员回家之后,感慨万千,改古诗一首曰: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看来,脑残这个毛病,也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明朝就已经是流行病了。坊间称李时珍曾断言脑残之症无药可治,估计就是指这件事了。
韩文给女儿介绍的那些纨绔子弟,自然都是最擅长于追求时尚的,学着别人的样子化女妆、着女服,也并不奇怪。但这样的装束落到韩倩的眼睛里,可就觉得恶心无比,哪里还有什么交往下去的愿望。
“唉,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韩文叹道,“好吧,我去了解一下谁家的公子恪守圣人之道的,再给你介绍吧。不过,你已经16岁了,此事可万万不能拖延了。”
“父亲”韩倩红着脸拖着腔说道:“女儿哪里不够孝顺了,你就这样急着把女儿踢出去。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我可不想那么早就嫁为人妇。”
韩文大摇其头:“女大不中留,16岁的女子,如果再不嫁出去,再拖几年,就难觅佳偶了。我们呆在这个小小的丰城县,也难得见到什么名仕才子,前面那几位,还是我托同僚到南昌去找来的呢。”
“谁说丰城就没有名仕才子了,我觉得……”韩倩脱口而出,话没说完,自己先羞得无脸见人,连忙站起身来跑开了。
韩文见女儿话没说完就跑了,还有些莫名其妙,愣了一小会,他突然猛地一拍大腿:“坏了,这丫头定是看中那苏昊了!”
第019章下馆子
苏昊可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成了知县千金的春闺梦中人,好吧,就算前面还有一句“可怜无定河边骨”。他毕竟是一个穿越者,在后世,17岁的男孩子谈个恋爱都算是早恋,更别说谈婚论嫁了。他对于千金小姐没什么奢望,倒是觉得带着陆秀儿这个小萝莉逛街,是难得的享受。
“哥,你看啊,那个人做的糖人好漂亮……”
陆秀儿牵着苏昊的衣襟一角,走在繁华的县城街道上,眼睛都不够用了。这个可怜的乡下丫头,平生到县城来的机会都没到五次,偶尔去邻近的石滩、小港等集镇上逛一圈都像是过年一般开心。此时,能够悠闲自得地跟着哥哥兼未婚夫在县城里闲逛,而且哥哥的兜里还有8两多银子,她看中什么,哥哥就立马给她买下,这种感觉,让她幸福得都想哭出来了。
明朝社会,承平日久,尤其是在江南一带,物产丰饶,总体来说,百姓的生活是颇为殷实的。丰城县城里,沿街都是平整的青石板,间或有石桥跨河而过。街两旁店铺林立、酒肆高耸,每一家店面都有长长的屋檐伸出来,在下雨天,行人不用撑伞,只需走在这些屋檐下就可以悠然地逛遍全城。
在路边稍微开阔的地方,便有各种打把势卖艺的场子,表演着诸如飞叉、中幡、耍花坛、双石、杠子、幻术、口技等百戏杂技。在场子周边,则有不少沿街叫卖的小贩,推着车、挑着担,兜售各种吃食。
“来,给你这个糖人,才5文钱,真TMD便宜。”苏昊闻声而动,少顷就举着一个猪八戒模样的糖人回来了。
“要5文钱啊!这么贵!”陆秀儿咂舌道,她可不比苏昊这个不食五谷杂粮的酸秀才,她是知道5文钱的珍贵的。
“洒洒水啦。”苏昊卖弄着从港片里学来的粤语,“哥现在当官了,有钱了,你想吃啥都行。”
“哥,你吃一口吧。”陆秀儿把糖人递到苏昊的面前,她虽然喜欢这个糖人的模样,但这么热的天,糖人一会就会化掉,不吃是不行的。她自己先尝了一口,觉得甜到心底里去了,便递给苏昊,让他也尝上一口。
苏昊也没有扭捏作态,就着陆秀儿的手,伸出舌头在糖人上舔了一口,陆秀儿收回糖人,自己又舔了一口,却浑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舔的地方,正是苏昊刚刚舔过的……
“秀儿,别吃这些没营养的东西了,快到中午了,咱们吃饭去吧。”苏昊闻到了饭馆里飘出的菜香,肚子里馋虫涌动起来。穿越过来这几天,呆在乡下地方,连吃一个鸡蛋都堪称奢侈,实在是把他给馋坏了。看到一家挂着“天外天”字样的大酒楼时,苏昊再也迈不开步子了,扭头向陆秀儿说道。
陆秀儿的眼睛盯上了一个卖扁食的小摊子,她咽着口水道:“好啊,哥,咱们去吃扁食好不好?”
扁食也就是馄饨了,一块薄面皮,里面夹一点点肉。南方不产小麦,面食对于农村人来说就算是奢侈品了,更何况里面还有肉,在陆秀儿看来,这简直就是极品美味了。她记得自己唯一一次吃扁食,还是若干年前,苏昊的父亲在世的时候,带她和苏昊到石滩镇上去吃的,一家人要了一份扁食,她吃了三个,那种美味的感觉,一直到现在还记忆深刻。
谁知,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望却苏昊用鄙夷的口吻给断然否决了:“路边摊?哥好不容易穿越一回,穿过来还是第一次请客,你让哥带你去吃路边摊?”
陆秀儿听不懂苏昊说的穿越是啥意思,也没兴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