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炷系陌咨玊恤这么抢眼,但是在那两个星期里,我们却不曾遇见过一次。就连背影,也都是虚影。
好不容易在路上碰到一个穿着差不多的,但是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不是顾潇南了。
那是社团的第一次活动,也是本学年第一个跟计算机学院一起合作的活动。但是,第一次活动就已经开始考验新生,怎么的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了。
我从来都是游戏白痴,这次的考验,竟然是两人组队的电子竞技,我瞬间就傻眼了。电子竞技?我连手机游戏都玩不好,怎么可能玩的来这么大型的游戏。
看了看站在墙角的顾潇南,白色的上衣,清秀的脸,在人群中很是鹤立鸡群,从容淡定。
跟顾潇南分到一队的,是一个女生,我见过一次,据传是计算机学院的系花。说是系花,但是并没有觉得她有多漂亮,不过是一张清秀的脸,搭了还算过得去的衣服,画了个妖艳的妆。那假睫毛贴的,跟我们语言学院的院花方槿相比,那档次差的不是一般的远。
或许是因为她跟顾潇南一队,我带着妒意的评价,又或许是方槿是我舍友,我略带偏袒,反正那院花,我竟然是越看越不顺眼了。
等到所有人都分完组队之后,这么巧,我却被剩下来了。刚想,不会玩游戏,正好有理由说不玩,却被会长“提”了出来,指明了我是个电脑盲,让我接了统分主持的工作。
到场的,大都是理科系的男生,见我一个柔弱的女生主持,都很无聊的在一旁瞎起哄。
这么一个烫手的山芋,就这么砸到我身上,我却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分配好机房的座位之后,会长直接将游戏规则往我手里一塞,我照本念了一遍,比赛就这么开始了。
这是一场与我无关的厮杀,我需要的只是开场白、统分跟结束语而已。百无聊赖的坐在最前面,然后撑着脸,看着一室的风雨厮杀。
顾潇南跟系花,无疑的最出色的一组,甚至比学长们要厉害很多。顾潇南的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面飞舞着,那速度,让人目不接睱。这般快的手,他身边的系花竟然都跟得上。
看着系花熟悉的操作,修长的手指在电脑键盘跟鼠标上轻巧的运作着,脸上一直都带着淡淡的微笑,不尽的让我看的有些入迷了。颇有感慨,大概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顾潇南吧。
在我第N次看着顾潇南失神的时候,被一只大手挥醒。我赶忙抬头,一看竟然是中途赶来的评委老师。我不好意思的表示了抱歉,却发现顾潇南一队,已经突围成功了。
漫长的比赛终于结束了,学长们几乎打败了所有的大一的小组,除了顾潇南跟系花。我报完成绩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为顾潇南跟系花的荣光喝彩,甚至还有人呼喊着两人是绝配。
我的心底,五味杂陈,说不出的感觉。我一直都在猜想,那时候我应该就喜欢上顾潇南了,因为,当他们喊着顾潇南跟系花在一起的时候,心,突然特别的痛。
等到颁奖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我存在在这个社团的意义。会长在一堆的报名表里,唯独看到我一个字迹清秀的,正好可以打破电脑技术部只会打字不会写字的谣言。当我亲手在奖状的上面写上顾潇南的名字的时候,竟然很担心自己会手抖。
从小就开始学的颜体字,终于没有白费,颁奖的时候给了足了会长面子。虽然只是一张奖状,但是顾潇南跟系花还是为之高兴,看着他们为胜利相视一笑,我脸上的应该满满的都是妒忌。
这一次的主持,很意外的认识了评委老师,也因为这个老师,我开始踏入了另一个不一样的领域。
上了大学之后,才知道,原来11月11日,是光棍节。在这一天,光棍们享有一种特殊的荣耀。
在这特殊的节日里,评委老师找到了我,直接让我推荐给了那时候他的女朋友…………一个统管学生会的老师。
我也从那时候开始我的校园活动主持人兼活动策划的生涯。
光棍节派对,实则就是一次“脱光”的联谊派对。大一新生们到底是有些羞涩了,没几个人有点胆识上台玩游戏的,让几个主持颇感尴尬,只得亲自下台挑人玩游戏。
看着在站在电脑前,刚刚调试完音乐的顾潇南,我的心底荡漾着一股涟漪,在他措手不及的时候,就毫不犹豫的就将他拖了上台。
顾潇南今晚是负责多媒体控制的,但是这么帅的人放在台下调音,到底有些天理难容。所以,当他站上台之后,台下是一阵的欢呼。顾潇南看着我,对我的行为,却无可奈何,同是工作人员,互相帮助他是懂的。
看到我如此果断,其他的三位主持也效仿此举,随手拖了三四名观众上台。加上几位主持人,这游戏也够热闹了。
“你来比划我来猜”,虽然是这样陈旧的游戏,却总是可以给观众带来数不尽的欢乐。
顾潇南是我带上来了,自然跟我一组。所以当我比划着各种千奇百怪的造型之后,顾潇南却意外的十分默契的在最短的时间猜出了所有的题目。
一场欢乐之后,顾潇南捧着那个巨大的熊娃娃,有些无奈。主办方给的奖品,跟他帅气的形象相比,到底是差远了。
那个熊,却也还是他带回去了。因为他家在本地,可以带回家去,而我的宿舍,实在是累赘。
因为这个游戏,让顾潇南曝光了不少的知名度。有人将当晚的游戏视频跟照片发到了校园网上,引起了不少关注,更是有女生私下打听关于他的事情。在接下来的好几年里,甚至积攒了很高的人气。
第六章 枷锁的开端
第六章
明明结婚已经几个月了,但是,我们却一点都不像新婚夫妻,倒像还是大学时候那般的好朋友的关系。朋友就朋友吧,也总比与熟悉的陌生人强一点。
还记得当初我自以为是的关心,将他逼得远远的,甚至偶然在遇见的公交上,也只是轻微的点点头,连句话都不曾说。
现在这样我很满足,每个周末都会陪我去医院例行检查。也只有那时候,他会陪着我出去走走。有时候,我确实挺无理取闹的,有一次甚至央求他带我坐公交,刚好赶上上班高峰期,在拥挤的人群中,他皱着眉头,将我护在怀里,不被别人推挤。
我知道,他不喜欢拥挤的公交车,但是我却想要怀念那时候在公交车上遇到他的时光,那时候我就希望,在我狼狈不堪的时候,他可以将我护在怀下,免我受苦。被他疼爱,始终是我最奢望的事情。
回想起上一次坐公交车,是在半年之前。那时候,我们都还没毕业,那时候我还是个朝九晚五的实习生,那时候我还在顾潇南的公司当一个小秘书。
还记得那时候,为了赶一个策划,同为公司合伙人的顾潇南跟郑剑辉已经带着我们连续几天的加班熬夜,好不容易让我有个时间回去洗漱休息,却被一通电话疾呼到公司。等了半天的的士不来,赶上下班高峰期,让我在沙丁鱼罐头里,差点被挤成肉饼。
昏昏沉沉终于赶到公司的时候,帮郑剑辉'免费小说'整 理了文件后,直接瘫倒在办公椅上面。这般的劳累,哪怕实习工资是别人的两三倍,也透支不了我的身体啊。
郑剑辉是顾潇南的大学舍友,他比顾潇南高两届,毕业之后就开始跟当时只有大三的顾潇南两人创办了这间公司。
公司规模越做越大,三年间,他们已经赢得了不少同行的认可。而我,是在大四上的时候加入这间公司的。我不考研也没有什么课,就想着要出去实习找工作,所以,在我填了一堆简历准备广度撒网的时候,当初同一个社团的郑剑辉对我抛出了橄榄枝。
因为是兼职,要求不高,所以,很快就被录取了。进了公司才知道,原来老板其实就是郑剑辉跟顾潇南。
大学的时候,因为曾经我是社团里唯一一个女生,而且还老是在顾潇南的后面当个跟屁虫,曾经几度不要脸的赖着他们这伙人当中,没事儿蹭吃蹭喝的,还老是把郑剑辉的柜子里的零食掏空。所以,我一直都觉得,目前郑剑辉正在伺机报复我啃完了他女朋友送他的手工巧克力。
其实,那巧克力挺难吃的,他女朋友真没手艺。但是毕竟吃人嘴短,不好意思嫌弃。
进公司的那段时间,我跟顾潇南近乎绝交的状态了。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我犯贱,做了一堆错事。
其实在知道老板是顾潇南的时候,我已经把辞职信拟好了。可是在看到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