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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会长大的,看着曾经总是让我提心吊胆的小学妹可以独当一面,甚至变得很优秀,我的心里真是感慨万千了。
接完电话,已经是十几分钟后了。严月月也变得越来越八卦,一直都在追问我跟顾潇南是怎么在一起的事情。在我第N遍敷衍之后,终于挂电话了。最近严月月是不是谈恋爱了?都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比较三八,她一定是恋爱了,所以才这么的啰里啰唆。
我转过头,发现身边的美女早就不见了。这样也好,人要脸树要皮的,死皮赖脸总是没有好下场的,她是该有自知之明。
顾潇南已经将小饼干吃完了,垃圾也收拾整齐的放在了一侧。见我打完电话,他转过头,拿过我手里白色的手机,跟他黑色的手机放到一起。一黑一白的两个大屏的手机放到一起,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两块板砖的感觉。
大概是我也很不解风情。
“听秘书小姐说,最近这款手机的广告,拍的挺不错的。”顾潇南轻轻的摆弄着两台手机,他修长而且白皙的手指拿着两个手机,那黑跟白竟然是这般的和谐。黑白配,还是要看是什么手拿着才会有美感的啊。
关于那个手机广告,我也曾关注过,就在几个月前,那一段几分钟的视频,在网上被疯狂的转载。因为战争分开的恋人,隔了半个世纪因为两人都要给孙子、孙女买礼物而在手机专卖柜台相遇,继而一起走完余下时光的故事。
最感人的地方,是两老人分别拿着黑色跟白色的手机,站在黑白相邻的销售柜台前,穿着黑色跟白色制服的两位导购员分别为两位老人按下了试拨键,然后试拨接通,老人们同时“喂”了一声,虽然都声音都已经沧桑,但是那熟悉的语气敲击着耳膜,那是感官的冲击,时隔半个世纪,白了头发,皱了脸颊,还驼了背。他们坚信着是对方,所以,当他们在导购员的引导下,转过头看到对方的时候,那份相思带来的是泪感的冲击。
广告的最后,留了下一句话:我爱你,是时光无法抹灭的痕迹。
是啊,哪怕岁月无情,哪怕时光匆匆,哪怕过了半个世纪,哪怕我们早已经不复美丽,但是此刻我还爱你,一如半世纪前。因为那一句广告词,还有背后的爱情故事,让那些对爱情憧憬的人大大的增加了它的销量。
当初看顾潇南用黑色的那一款的时候,虽然让我有稍稍联想到广告词。但是顾潇南从来只用最好的东西,那手机除了唯美的爱情之外,性能也是颇具口碑的。
突然间,我有些呆滞,看着顾潇南将白色的手机郑重的放到我手上,随后,耳边传来他的低语:“我爱你。”
第十七章 我们原来是爱情
“安安,你发烧了吗?怎么脸这么红?”额头处突如其来的触感,让我回过神来。我还沉浸在顾潇南说的那句爱我,等我回过神,必然是被眼前消小的身影吓到了。
那触感,毫无疑问的就是我那亲爱的妈妈的纤纤细手。
“奇怪,也没发烧。”妈妈看着有些呆滞的我,皱着眉头,很是好奇。
“妈,没事,刚才在想事情。”幸好顾潇南拿着行李进房间了,刚好还接了个电话,一时半会儿也没那么快结束通话。
“想什么事情可以让你脸这么红?”妈妈用双手撑着脸,看着我。我甚至可以看到她眼里的不怀好意,当然,还有一丝的关心。
“那是坐车的时候太阳晒的。”我怎么好意思告诉妈妈我是想着顾潇南脸红的。
“太阳?”妈妈顿时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可恶,外面早已经一片黑暗,大晚上的别说阳光了,阴沉沉的夜色,连月光星光都没有。
被太阳晒得红彤彤的脸?我自己都难以置信竟然会找了个这样的借口。
“妈,顾潇南还没吃饭呢,你再做点什么好吃的,好不好?”
“怎么这么晚还没吃饭?就算年轻也不能折磨自己的胃啊,你是怎么当人家老婆的?”妈妈一边责怪我,一边却小跑进厨房,开始翻冰箱。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饿着顾潇南,其实我也很心疼的。
“小顾的口味,偏咸偏淡?有什么不吃的吗?”小小的厨房里,妈妈很快的就下了碗面条。我努力的回想着平日里顾潇南的口味,刚想要答,身边就传来低沉的声音。
“妈妈,我的口味跟安安一样,不过,我不挑葱花的。”顾潇南来的像一阵风一样,让我毫无知觉,但是,他的靠近,却又是这么的让人温暖。
妈妈煮的面,很有家的味道,我也受不住诱惑跟着吃了一碗。最近我的精神很好,身体也渐渐的有所好转。吃碗面条,我甚至还跟着顾潇南一起把碗筷洗了。
我脑袋里的小黄豆,以及潜在性的危险,始终都没有做好告诉爸妈的心理准备。他们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若是我不在了,那该是怎么样的一个光景?我不敢相信。
所以,当初顾潇南跟我结婚的时候,竟然也答应了没有将我的身体状况如实的相告。
但是这次回家,我却开始犹豫动摇了。
洗完澡之后,顾潇南在书房忙公事,而我窝在被窝里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我不知道,我到底该不该对父母如实相告?
一直到很晚,我的房门才开了一个小小的缝,然后顾潇南轻手轻脚的走进来,生怕将我吵醒,却不知道,我一刻都不曾入睡。
见他小心翼翼的躺在我的身侧,鼻子竟然有些酸涩。毫不犹豫的伸出双手,紧紧地抱住还未躺好的顾潇南。
“你还没睡啊?”他回抱着我,尽量的让我侧卧着,那姿势肯定很容易疲惫吧。
“顾潇南,我害怕,突然好怕死。我死了,我的爸妈怎么办?”
“安安,我不许你胡思乱想,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一定会有希望的。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快快进入梦乡,然后明天我们去故地重游一下。”他的语气,很坚决。不容分说的勒令我速速入睡。
他的怀抱,温暖的我想睡觉,他的话,无疑就是一剂药量十足的安眠药,疲倦了大半个晚上的我,终于开始入眠。
关于是否要告诉爸妈我生病的事情,就这样被搁浅了。
早晨睡到自然醒,顾潇南早就不在身边了。阳光透过丝薄的窗帘一点点的撒在我的身上,窗外,早就没有了昨日的阴沉。
好天气,总会有好心情。
我总爱幻想,脑袋瓜里装的那些奇思妙想,足以毁掉一个人。比如,此时的顾潇南,在我飞速运转的大脑里,就像个小媳妇,在婆家十分乖巧的帮忙准备早餐。
嗯,顾潇南小媳妇的样子,实在有些难以想象。一八几的高大男孩,怎么也无法缩成一个萝莉,哪怕是顾潇南有一种祸国殃民的脸蛋。飞快的回过神,让自己停止这该死的无聊的假想。
我衣服,顾潇南都已经为我挑好了放在床头柜上。很靓丽的颜色,穿上去,也是暖意十足。在这微冷的晚秋,有说不出的生机。
拐进浴室,将自己乌黑的长发扎到脑后,久违的马尾,仿佛有着青春的气息。对着镜子,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洗漱后走出去,客厅的沙发上,那个早上很早就起床的男人,正拿着今天的报纸,一页一页的翻着,安静的时光里,仿佛世界就剩下他一个人。
我看了下墙上的时钟,已经是上午的10点多了。这时候,爸妈都应该去店里不在家,还真的就剩下他一个人了。不对,还有我,活生生的我。
我的出现,并没有将顾潇南的目光从报纸上拉回来,我的魅力,一向都没有顾潇南的那些嗜好有影响力。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桌上摆着满满的早餐,都是我最爱的特色小吃。我毫不犹豫的拿了个烧卖,就往嘴里塞。浓浓的香味顺便冲刺着我的味蕾,如此熟悉的味道,真是久违了。
“慢点吃。”突如其来的声音,竟然真的让我有些要噎住了。“牛奶!”我抬起头,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那杯牛奶,慌忙的接过来,喝了一大口。
一时间喝的急了,竟然就这么呛到了,咳个不停。顾潇南在一旁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还皱着眉头指责我的粗心大意。望着他额头上的小山,竟然觉得好幸福。
旧地重游,这是最近我跟顾潇南做的最多的事情。
在养育我二十几年的家乡,跟顾潇南一起的记忆,最为深刻的竟然是那一次比赛。那是他在大学里声名雀噪的开始。
诺大的体育场,如果在这里放置一堆高新仪器,再多一群围观的人群,还有那些零散的各类物资,也许就可以回归当时的场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