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宋知瑾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那我得先下手为强,早他一步折磨死你。”
日子一天一天地从指缝间溜走。转眼间,宋知瑾已经回国半个月有余。姜雨娴已经完全习惯了英国的学习生活,按时到教学楼上课,积极地参与小组研讨,认真地完成个人作业,若还有精力剩余,她就跟着莎莎到图书馆继续啃掉陆捷的那份书目。
最近的天气越来越寒冷,冬季未至,但气温已经降至十来摄氏度。莎莎已经很不幸地患上重感冒,这几天都窝在宿舍里修养。姜雨娴只得独自上图书馆,出门之前,她还特地把羊绒大衣穿上。
那份书目已经被姜雨娴看了一大半,今晚莎莎不在,她便偷了个小懒,倚在书架旁津津有味地翻着小说。
看到最精彩的情节,手机震动的嗡鸣声便从大衣的口袋传来,姜雨娴一手捧着书,一手把手机摸出来。手指有点僵硬,她在屏幕上划了好几下才打开了新短信。短信是宋知瑾发过来的,他问她在干什么。
姜雨娴告诉他,她在图书馆看小说。
不一会儿,宋知瑾的短信又传过来,他问她在看什么小说。
姜雨娴给他发了故事梗概。她想了想,又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今晚为什么这么闲。
宋知瑾很快就回复了,姜雨娴将短信打开,里面写着:不闲,忙着想你。
姜雨娴轻笑起来,尽管她的声音很低,但还是引起了旁人的注目。她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将小说放回原位,走出图书馆给宋知瑾拨电话。
宋知瑾应该一直拿着手机,提示音刚响起,他那醇厚的声音已经传来:“怎么?你也想我了?”
“有点。”她的尾音拉得很长,带着撒娇的意味。
“怎么想了?”宋知瑾用一贯调戏的口吻问她。
夜风不断地往她身上灌,姜雨娴将围巾拉高了一点,好半晌才说:“就是,就是……想吃夜宵。”
他忍俊不禁:“真是想得很直白。”
“笑什么,不许笑!”姜雨娴娇斥。
宋知瑾不再逗她,但声音里仍旧带着笑意:“到校门口来,无论你想的是我还是夜宵,我都能满足。”
姜雨娴有点反应不过来,她结结巴巴地问:“你在……你回来了?”
“对呀。”他语气轻快地回答。
一路飞奔到校门,姜雨娴很快就搜寻到那台熟悉的汽车。宋知瑾应该也发现了她的踪迹,他眨了眨车灯,似乎在调皮地跟她打招呼。
宋知瑾随后也下了车,今晚他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开司米大衣,看上去高大挺拔。
姜雨娴几乎是撞进他怀里的。隔着不算轻薄的衣服,宋知瑾的胸口也被她撞得微微发疼。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温声问她:“脑袋撞疼了没?”
“讨厌鬼,”姜雨娴蹭着他,“你回来又不跟我说。”
他问:“有没有觉得很惊喜?”
“只有惊吓!”姜雨娴嘴上虽不承认,但脸上的笑意却敛也敛不住。
摸到她那没什么温度的手背,宋知瑾打开车门:“先上车,外面冷。”
车门刚被关上,姜雨娴就嗅到一股浓烈的香味。她伸手在后座摸索,终于在车座上摸到一个大大的保温盒。
宋知瑾一上车就看见她兴奋地将保温盒打开,他笑她:“馋猫!”
姜雨娴很无奈地说:“认识你之前,我一点都不嘴馋的。”
保温盒里头放着她垂涎已久的棺材板,姜雨娴捧着自己的脸,高兴地一直傻笑。宋知瑾将食用手套递给她,然后说:“我不确认你喜欢哪个口味,所以就做了几款。”
姜雨娴先拿了一块给他,随后才满心欢喜地吃起来。食物还有点烫手,但放进嘴里却刚刚好,一口要在酥脆的外皮上,里面的嫩滑的白汁立即唤醒她沉睡中的味蕾。宋知瑾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个保温瓶,旋开以后就递给了她,她正好觉得口渴,想也不想就接过来喝了。
居然是香浓的玉米汁。姜雨娴一直觉得棺材板和玉米汁简直是绝配,暖意一点一点地在身体流窜,她舒了口气,转头对他说:“真幸福!”
“我也觉得。”宋知瑾盯着她嘴角上的白汁,猛地觉得正有渴望从身体深处涌出。瞳孔稍稍地缩了一下,他突然俯身,动作轻柔地吻住了她的唇。
☆、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暖气嗞嗞地将车内地温度哄得很高,姜雨娴觉得耳根也渐渐地发烫。
他们确认关系这么久,宋知瑾待她向来是克制而有礼,他就算经常把她逗得脸红耳赤,也甚少有逾越的行为。当他这样毫无预兆地亲了过来,温热的舌卷过唇角,浓烈的*混杂着他独有的阳刚气息,她的大脑就罢工了好几秒。
柔软的发丝扫过他的脸侧,宋知瑾觉得体内那股骚动更加肆意地横行。他抽身离开,用微笑掩饰那不稳的呼吸。
被他亲过的地方正火辣辣的,姜雨娴忍不住用手背蹭了一下,用轻软的声音说出嫌弃的话:“哪有人吃着东西突然就亲吻的!”
宋知瑾明知道她害羞,还故意笑她:“这就证明,你比食物更加诱…惑……”
姜雨娴不知道这算不算赞美,她一边看着宋知瑾,一边狠狠地咬了口棺材板,口齿不清地说:“你可以很久不见我,但不能很久不吃东西。”
要不是还戴着油腻的食用手套,宋知瑾真想托着她的下巴好好地观察一下她的表情:“跟食物争宠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碰见。”
任何女人都这种问题都很敏感,而姜雨娴也不例外。她歪着脑袋,装作无意地接话:“你以前有很多女人?”
宋知瑾反过来问她:“如果我有很多女人,我妈还会逼着我去相亲吗?”
姜雨娴又问:“那你是不是很喜欢带着女生去游山玩水?”
“我们一般是几个人结伴而行的。”宋知瑾想了想,而后补充,“不过很多年之前,我也试过单独带过一个女生去看日出。”
她很好奇:“为什么?”
他露齿一笑:“当然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还相当有个性。”
姜雨娴并不表态,只是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好了,骗你的。”宋知瑾担心她真的会介意,连忙解释,“她就住我隔壁,每天都在酒店附近毫无计划地瞎逛,于是我就带上她而已。”
姜雨娴点头表示理解,她已经亲身体验过这个男人到底有多热心,那时候他们还不算熟悉,他也乐意为自己摆平一箩筐的麻烦,那心肠真是好得不得了。宋知瑾要是生活在古代,他应该是一个仗义的侠客。而转念一想,她又觉得,他喜欢与深不见底的汪洋大海为友,与巍然屹立的高山峻岭为伴,心胸又怎么可能不开阔呢?
回忆起往事,宋知瑾忍不住笑了起来:“后来发现,她居然是我朋友的朋友。”
姜雨娴追问:“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
宋知瑾将手套脱下来,从她手中将玉米汁拿过来,喝了一口才说:“她早已经嫁人,孩子应该也好几岁了。”
“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看日出?”她问。
“我随时可以出发。”宋知瑾露出极无害的笑意,坏心眼地提醒她,“功课那么紧,你能挤出时间吗?”
宋知瑾的话说得没错,她确实很难抽出时间去玩,但时间这东西,挤挤还是有的。只要陆捷不刁难自己,她顺顺利利地把任务完成,那小日子还是能过得很滋润的。
最近陆捷都没有像刚开学那样找她的茬,姜雨娴一边为自己的进步感到骄傲,一边为他的气度而鼓掌,因为她在丘思萍面前造谣那件事,陆捷始终没有上门算账。
直到拿到不久前上交的作业,姜雨娴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实在太天真了。陆捷将她论文无比仔细地研读了一遍,大至逻辑问题,小至语法错误,他都毫无遗漏地列明出来。他的评语写得十分恳切,但总结下来就一个意思——重做!
姜雨娴一连改了三次,陆捷还是不满意。她忍无可忍,终于跑去找他。
陆捷刚完成手头上的工作。他觉得她挺会挑时间的,专门选在他最清闲又最放松的时候过来。瞧见她怀中还抱着几份作业,他指了指椅子:“坐吧。”
坐到椅子之前,姜雨娴将论文恭恭敬敬地交到陆捷手中。为作强调,她还特地用中文说:“陆教授,我已经按您的要求修改了论文,请您过目。”
“说话不要阴阳怪气的。”陆捷看了她一眼,脸无表情地说。
接过论文以后,陆捷就低头用心地查阅。姜雨娴撇了撇嘴,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快速地对他做了个鬼脸。
不一会儿,陆捷就拿